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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日用品采购合同日用品选购合同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加,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日用品选购合同,欢迎大家共享。日用品选购合同1甲方:托付代理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乙方:托付代理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选购日用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货物内容编号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合计备注总金额(大写)总金额(小写)二、付款1、付款时间:2、付款方式:三、交货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四、货物的包装货物的包装,必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
2、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根据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五、国家质量技术标准1、卖方供应的货物品质与质量必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根据约定标准执行。2、货物的质保期为_年,质保期内必需根据国家规定及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1、货物交货完毕后,买方进行抽样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2、买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至供应方。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日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看法。4、买方可对货物进行破坏性试验,所需费用由卖方担当,七、安
3、装调试与售后服务1、卖方在交货后_天内应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费用由卖方担当。2、供货商必需依据投标承诺要求执行售后服务。八、不行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缘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行抗力事务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行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依据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担当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卖方延期交货的,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货不超过_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货金额_%的违约金,并担当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2、卖方延期交货时间超过_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金额_%的违约
4、金,并担当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3、卖方所供应的货物材质、款式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点刚好处理,并担当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2点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项货物_%的违约金。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1、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4、本合同一式_份,买方_份,卖方_份。甲方(盖章):_年_月_日乙方(盖章):_年_月_日日用品选购合同2供方:需方: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肃穆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详细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依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详细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样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不行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
6、议与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样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其次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肃穆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其次十七条所规定的状况,须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除合同使一方遭遇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详细合同仍旧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支配生产后,双方都须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需
7、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实惠方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根据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详细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根据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
8、结算。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担当。对运费负担,也可根据双方协商的方法办理。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仔细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假如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状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别状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 商品包装
9、必需坚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要求,双方应在详细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干脆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格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
10、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拖延履行合同处理。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须要变更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刚好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样看法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样看法前,仍旧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变更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别状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变更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
11、用应由供方负担。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全部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行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主动供应有关资料,并帮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需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觉问题,应刚好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马上具体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状况,赐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
12、具结接收,同是马上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具体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托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遇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根据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觉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觉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
13、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削减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
14、查询,需方将残品干脆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觉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峻质量问题等状况,属于供方责任,须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看法。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
15、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别规定外,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接着履行合同的,应接着履行。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
16、30%之间确定)。2.供方逾期交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6.需方担当因
17、供应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担当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担当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8、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详细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别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电话: 电话:年 月 日日用品选购合同3合同
19、编号:_供方:_需方:_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选购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其次条 产品质量要求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项履行:1.1 按国家标准_履行。1.2 按行业标准_履行。1.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2.保质期限:供方所供应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_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第三条 产品包装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
20、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2.包装物由_方供应,费用由_方担当。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项执行。3.1 包装物不回收。3.2 包装物由供方回收。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项履行。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运费由供方担当。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担当(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_,自行提货、自行运输。第五条 验收方法1.供方供应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依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状况之一,必需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
21、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1.2 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复原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_月);1.3 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辅材料(有较大)变更的;1.4 其他。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刚好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方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3.需方依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刚好
22、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第六条 付款方式需方选择下述第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1.一次性付款方式:2.分期付款方式: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_%,计人民币_元,3.预付款条款:_。(如无此项请划去。)4.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第七条 违约责任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担当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接着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接着履行本合同。2.需方若未按第六条第2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担当下列第_项违约责任。2.1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元。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3
23、.供方应担当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干脆经济损失。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担当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第八条 不行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实行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在_日内将事务的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务发生后_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须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定下面_种方式解决: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A.上海仲裁委员会。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C.仲裁委员会。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B.供方居处地人民法院。C.需方居处地人民法院。D.交货地人民法院。E.人民法院。第18页 共18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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