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类制度大沟煤矿(共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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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富源县大河镇大沟煤矿二一二年八月七日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第一章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组 长:赵志龙副组长:钱富廷、李文武、杨智飞组 员:和芬华、余永红、李因学、蒋小书、杜开文、蒋昌稳、田林伟、问来稳、刘金国、贺英、张会、钱世昌、朱岗林、濮进位、方程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的职责:(一)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二)组织制定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制度;(三)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四)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五)制定和及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上报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3、职责。 二、成立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管理机构组 长:杨智飞副组长:和芬华、余永红组 员:李因学、蒋小书、杜开文、蒋昌稳、田林伟、问来稳、刘金国、贺英、张会、钱世昌、朱岗林、濮进位、方程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具体工作;(二)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四)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组织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六)组织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和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七)指导、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保管。(八)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九)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申报。(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管理责任制(一)生产技术科:1、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具体工作;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归口管理部门。2、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4、组织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5、组织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和宣传教育培训制度;6、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申报;7、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
5、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8、负责对各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监督和考核;9、负责组织召开职业病危害防治会议,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10、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责任制度等十四项管理制度。(二)安全科:1、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2、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3、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
6、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制度。4、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三)办公室:1、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个人防护用品。2、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3、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4、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
7、用品的使用管理。5、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病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6、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健康监护档案。7、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健康教育培训制度。(四)机电科:1、负责矿井通风机及系统的维护、管理;2、负责井下职业病危害机电设备、监控仪器仪表的管理。(五)财务科:1、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资金渠道,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实行专款专用。2、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管理制度。(六)工 会:1、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
8、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病危害防治保障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2、负责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告知制度。(七)采煤队、掘进队1、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措施;2、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时,应及时汇报并正确抢救伤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避免发生重复事故。
9、4、及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体检结果告知职工。第二章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煤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煤矿二0一二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12年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全面落实公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
10、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二、总体目标2012 年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煤矿工作安排组织实施。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大力开发领导层,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2 、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1)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
11、况, 建档合格率100%。(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3)加强职业键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要求安排,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三、工作计划:1、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关键部位应急救援预案。2 、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3 、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5、各工作班组在当班工作结束前必须派人清除各溜煤眼口的煤尘,减少因
12、煤尘污染井下环境。6、装煤时,溜煤眼口不允许把煤放空。7、在没有解决湿式凿岩的地段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带防尘口罩工作。8、开采较干燥的煤层,必须喷雾洒水,进行降尘。9、定期检测粉尘浓度,对粉尘超出规定的地点,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10、对职工身心影响太大的噪声,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11、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四、保证措施1)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和防燥耳塞等。2)煤矿要结合本采区实际,配合做好本采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安排及有害场所的监测。3)各采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把2012年度的职业危害工作做
13、得更好。第三章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为了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告知的内容:(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二、告知的方式(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
14、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煤矿应当及时告知职工本人,并采取措施,调离工作岗位;(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15、第四章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二、职能职责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三、管理内容和要求:(一)培训内容: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
16、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二)培训形式: 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具体分为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1)新员工进矿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2)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
17、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2、外部培训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及时送培取证,按期复证,规范管理。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要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经过监测工操作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五、记录办公室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第五章 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二、职责:1、安全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
18、施。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三、管理内容和要求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3、煤矿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
19、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4、安全科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1)采区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2)安全科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6)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
20、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第六章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各部门、采区。二、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采区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三、管理内容与要求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
21、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特殊工种除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和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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