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资企业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共11页).docx
《福建出资企业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共11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出资企业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共11页).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5-17浏览量:3152 【】【】【】闽国资分配201272号 各所出资企业: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所出资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出资人的调控要求,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位,对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进
3、行。(二)坚持效益导向。工资总额预算增长幅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发挥市场对企业收入分配基础调节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所出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合理调节行业间、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四)坚持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省国资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合理调控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并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五)坚持以福建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依据。按照我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参照同行业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安
4、排工资增长幅度。第二章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职责第六条 省国资委职责:(一)依法研究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调控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二)审核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对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决算评价和监督管理。(三)指导和监督所出资企业对其权属企业编制、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第七条 所出资企业职责:(一)按本办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原则,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推动本企业及权属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二)组织开展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执行及内部监督评价工作,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三)制定权属企业的工
5、资总额预算办法,并报省国资委备案。按出资关系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审核,负责审核权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并对其预算进行管理监督,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三章 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和申报第八条 所出资企业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合理编制、申报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有关数据应与财务预决算数据一致,确保工资总额预算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九条 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分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应按照企业自身实际和岗位设置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工资水平确定基数,可根据每年物价变化水平和市场工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效益工资则根据企业效益增减情况调整增减。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之间的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经
6、省国资委确认后原则上三年内不予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比例的,可根据上年度经省国资委认可的企业工资总额决算结果,对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比例进行调整,并报省国资委审定。第十条 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标由经济效益预算指标和工资总额预算指标构成。经济效益预算指标为集团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包括经济效益基数和经济效益预算数。工资总额预算指标由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和预算增减两部分组成,应该按照“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一般职工”分类编制。预算增减包括因基本工资变动增减工资总额及因效益变动增减工资总额和因人员变动增减工资总额。第十一条 经济效益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集团审计报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
7、,剔除不可比因素后确定。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省国资委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基础,考虑不可比因素后合理确定。第十三条 所出资企业引进特殊人才产生的工资总额增加,根据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由企业据实单列,不计入当年企业工资总额幅度调增控制范围,但可列入次年预算基数。第十四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根据省国资委考核批复结果,由企业在工资总额预算额度内单列,不计入当年企业工资总额幅度调增控制范围。第十五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经批复确认纳入总额后引起超发的和为奖励权属企业当年度特殊贡献、超额完成任务等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确认的特别项目奖励金,年底无需追加当年预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 出资 企业 薪酬 总额 管理办法 1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