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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械挖土施工工艺标准(Q/TJJG101022003)2.1 适用范围及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2.1.1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地下人防、地铁、隧道等明挖的大型基坑(槽),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机械挖土施工。2.1.2 本项工艺所涉及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主要的强制性条文:(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应遵循“开槽先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GB50202-2002 7.1.3)(2)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JGJ120-99 3.7.5)(3)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
2、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JGJ33-2001 5.1.10)2.2 施 工 准 备2.2.1 主要机具2.2.1.1 主要施工机械:挖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车、汽车吊或塔式起重机。2.2.1.2 一般工具:铁锹、小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2.2.1.3 计量器具: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30m)等。2.2.2 土方开挖前现场准备2.2.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1) 根据施工特点选择规格型号适合的挖掘机、自卸汽车及辅助机械。(2) 根据开挖面积和进度的需求,做好劳动力的组织,配备好人工
3、作业所需的工具如小推车、铁锹等工具和配备。(3) 确定开挖施工主要质量控点和控制方法、责任人。(4) 根据工程要求进行挖、填土方量的平衡与计算、选好现场存土场点和弃土场点。(5) 开挖前应根据基坑的面积、深度、土质、周围环境等进行放坡或支护、降排水等设计。2.2.2.2 开挖前应先平整场地,做好排水、降水设施的施工及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清理。进行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路线的勘察和现场坡道、循环道的设置。2.2.2.3 开挖前应由政府规划部门、监理、设计单位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控制线、标准水平控制点及开槽灰线进行验收,并办理开工应具备的手续。2.2.2.4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4、对环境影响因素,安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制定出解决预防方案。2.2.2.5 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验收。2.2.3现场作业条件2.2.3.1 有地下水位的基坑、基槽,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把水位降至开挖面以下0.5m。2.2.3.2 场内运输道循环道铺垫完成,有坡道的应备足垫道用的一定量的工程土。2.2.3.3 开工手续齐全,人员、机械设备、工具齐全到位。2.3 工 艺 流 程 与 操 作 工 艺2.3.1 工艺流程:修边坡清底施工准备分段、分层开挖降水验标高点、槽线2.3.2 操作工艺2.3.1.1 坡度的确定(1) 在天然湿度的土层,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遇以下工况时,可以不放坡,不加支撑。
5、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深度不超过1.0 m时。 硬塑、可塑的粘土及粉质粘土深度不超过1.25m时。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深度不超过1.5m时。 坚硬粘土深度不超过2m时。2.3.1.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6.0m以内时,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环境情况进行基坑支护方案设计,根据方案设计进行开挖施工。开挖深度超过6.0m时应根据有资质的设计院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进行开挖施工。2.3.1.3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2.3.1.3表内的规定。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规定 表 2.3.1.3序号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1沙土(包括细沙、粉沙)11.2511.502
6、一般性粘土硬10.7511.00硬 塑11.0011.25软11.50或更缓3碎石土类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0.5011.00充填沙土11.0011.502.3.1.4 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沟或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2.3.2 有地下水的工程应采取止水或降水措施。2.3.3 土方施工2.3.3.1 开挖基坑(槽)沟时,应先确定开挖路线,开挖顺序及开挖深度、分层深度,有支护要求的基坑、槽、沟,应挖至能够满足支护条件的位置,支护完成后再继续延伸开挖。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应遵循“开槽先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GB50202-2
7、002 7.1.3)。2.3.3.2 推土机施工只适合于场地的平整、放坡的大型沟渠、河道、坑池和1m以下没有任何类型桩的基础土方施工。2.3.3.3 采用挖掘机进行土方工程施工的方法。(1) 宽度不大的沟渠、坑、池、基础坑(槽)可用挖掘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施工,机械离边坡上缘的距离不得小于其深度的1/2,其施工深度不宜大于5m。(2) 挖掘机进行土方施工时一般应从基坑的一端向相对方向的另一端倒退顺序挖土。运土车应在挖土机前方或两侧,槽内运土道和坡道应压实或垫工程土,坡道的坡度应小于所选用汽车爬坡角度。(3) 较深的坑槽应根据挖掘机的臂长分层呈阶梯式同步顺序开挖。每层开挖的深度应根据挖掘机臂长来定,
8、应不大于臂长允许开挖的深度。下层的挖掘机用于倒方、清底,上层的挖掘机用于挖方和装车。2.3.3.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沟时,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采取措施降低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0.5m以下。、2.3.3.5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环境变化。有支护措施的应当定时观测支护结构的轴线位置变化和基坑边缘的位移情况,应随时检查槽底的标高。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检和检查。2.3.3.6 土方施工中禁止在基坑、槽、沟四周边缘近处堆放存土或存放重量较大的材料和设备以减少基坑、槽、沟边缘的侧压力。2.3.3.7
9、 挖到接近槽底标高时,应暂留20cm左右的土层,防止机械扰动槽底。2.3.3.8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厥,然后由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2.4 质 量 标 准2.4.1 主控项目2.4.1.1 桩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2.4.1.2 施工未给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未出现大面积坍塌和漏水。2.4.1.3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2.4.1.3)。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表 2. 4.1.3序号项目允许
10、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柱基础基坑、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1标高-505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向两边量)+200-50+300-100+100经纬仪用钢卷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量2.4.2 一般项目2.4.2.1 槽梆、槽底应平整,槽内无大面积积水、杂土。2.4.2.2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表2.4.2.2。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表 2.4.2.2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1表面平整度20202020用2 m靠尺和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2.5 主 要 质 量 控 制 点2.5.1
11、土方工程施工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必须在雨季施工时,应进行防水设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边坡的稳定,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边缘设置土堤围档或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2.5.2 土方工程施工不宜在冬季施工,如必须在冬季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防止基础下基土冻结,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以上厚度的松土或用保温材料覆盖,如遇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2.6 成 品 保 护2.6.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测量设施不得扰动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准标高和边
12、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2.6.2 土方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扰动工程桩、维护桩、锚桩、边坡和槽底基土,不得扰动碰撞支撑梁、柱及监测器材设施。2.6.3 土方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设施发生下沉或变形,定时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保证施工和邻近设施安全。2.6.4 施工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及时通知当地文物部门,并妥善保护。如发现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2.7 安 全 与 环 境2.7.1 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特点和现场情况,先进行环境与安全因素的识别并编制管理方案,进行安全交底,
13、向环保部门进行施工噪声许可申请,向环卫部门办理施工尘渣许可申请。2.7.2 土方施工基坑边缘四周应搭设防护围档,防止坠落事故发生。2.7.3 在邻近闹市居民区、医院、学校或学生高考时段应限时施工,个别时段和地区应限制夜间施工。2.7.4 深基坑施工应编制详细的支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邻近建筑、公路、管线等设施安全,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2.7.5 在敷设有地上、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相关管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后施工,以防损坏管线。2.7.6 土方工程施工现场应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运输车对城市路面的污染,运土车应采取封闭措施,现场出口应设水泥路面和冲车设备并有良好的排水。防止运土车轮泥沙夹带及撒漏对路面及环境造成污染。2.8 记 录2.8.1 安全检查记录;2.8.2 环境因素检查记录;2.8.3 施工记录、方案变更记录;2.8.4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记录;2.8.5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经过记录;2.8.6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2.8.7 地基触(钎)探记录记录;2.8.8 地基触(钎)探记录记录;2.8.9 地基处理工程验收记录。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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