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第六章 担保法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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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质押质押 抵押抵押保证和保证人保证和保证人担保与担保法的概念担保与担保法的概念留置留置定金定金第一节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担保法概述v 担保的相关概念及特征担保的相关概念及特征 v 担保法的概念担保法的概念v 担保法的一般规定担保法的一般规定一、担保的相关一、担保的相关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 (一)担保的概念(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担保(assure),(assure),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
2、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供担保的合同。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具体而言,即当事人以一定证债权实现。具体而言,即当事人以一定的财产作为基础以作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的财产作为基础以作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前提,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务的前提,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担保的特征(二)担保的特征 1. 1.担保以实现债权人权益为目的。担保以实现债权人权益为目的。 2 . 2 .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 3 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4 4担保物权通常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担保物权通常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设定的权利。定物上设定的权利。
3、 5. 5.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三)担保的原则三)担保的原则(四)反担保(四)反担保 反担保也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担保也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五)再担保(五)再担保 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六)担保的效力(六)担保的效力二、担保法的概念二、担保法的概念 广义的担保法:所有与调整债的担保关系广义的担保法:所有与调整债的担保关系相关的法律规
4、范的总称。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狭义的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法。三、担保法的一般规定三、担保法的一般规定(一)担保的适用范围(一)担保的适用范围担保法第担保法第2 2条第一款规定:条第一款规定:“在借贷、买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这一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担保适用的范围。明确了担保适用的范围。(二)担保的方式(二)担保的方式担保法第担保法第2 2条第二款规定:担保方式为保
5、条第二款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第二第二节节 保证和保证人保证和保证人v 保证保证 v 保证人及相关概念保证人及相关概念v 保证合同保证合同v保证方式保证方式v保证责任保证责任一、保证一、保证(一)保证的概念(一)保证的概念 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履行债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是一种法律行为。证是一种法律行为。 保证的概念须把握:保证的概念须把握: 1.1.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保证是
6、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2.保证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保证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3.保证是约定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保证是约定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任的行为。(二)保证的特征(二)保证的特征 1. 1. 保证具有从属性保证具有从属性 2. 2. 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 3. 3. 保证具有无偿性保证具有无偿性 4. 4. 保证具有单务性保证具有单务性 5 5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具有补充性(三)保证内容(三)保证内容保证内容应当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保证合保证内容应当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保证合
7、同中加以确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同中加以确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发生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二、保证人及相关概念二、保证人及相关概念(一)保证人的资格(一)保证人的资格 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均可以作保证人。织或公民,均可以作保证人。 但,以下主体会受到限制:但,以下主体会受到限制: 1. 1.国家机关
8、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活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活着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着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保证人。 3.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二)共同保证(二)共同保证三、保证合同三、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的概念(一)保证合同的概念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仔猪债务人不履行其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仔猪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
9、协议。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二)保证合同的形式(二)保证合同的形式 保证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双方表示其成立保证债务的一保证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双方表示其成立保证债务的一致意思的表达方式。致意思的表达方式。(三)保证合同的内容(三)保证合同的内容 1.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3.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4.4.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 5. 5.保证的期间;保证的期间;6.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四)保证合同的无效(四)保证合同的无效 1.1.主
10、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这是基于主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这是基于主从合同的基本概念而来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基本概念而来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 2.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保证人资格欠缺或保证人意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保证人资格欠缺或保证人意思不真实而导致无效。思不真实而导致无效。 3. 3.保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而无效。四、保证方式四、保证方式1.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v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11、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2.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v 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的保证。五、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v 保证责任又称保证债务或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依照保证保证责任又称保证债务或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替代主债务人向合同的约定,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替代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旅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义务。债权人旅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义务。v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属于共同担保。同一
12、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属于共同担保。v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二)保证期间(二)保证期间v 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有约定时已约定;无约定时应依法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有约定时已约定;无约定时应依法律的规定。律的规定。(三)保证责任的免除(三)保证责任的免除v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3、1. 1.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请求。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请求。 2. 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 3. 3.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 4. 4.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经过申报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经过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未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未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第三节第三节 抵抵 押押v抵押概述抵押概述v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v抵押的效力抵押的效力v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实现v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一、抵押一、抵押概述概述(一)抵押的概念(一)抵押的概念v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
14、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v 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二)抵押物(二)抵押物v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可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可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应满足下列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应满足下列4 4个条件
15、:个条件:1.1.具有独立交具有独立交换价值;换价值;2.2.具有可转让性;具有可转让性;3.3.财产权书明晰;财产权书明晰;4.4.具有可登具有可登记性。记性。二、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二、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一)抵押合同(一)抵押合同v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二)抵押登记(二)抵押登记v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物的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物的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及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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