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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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 荔 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大荔县苏村乡人民政府大 荔 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大荔县苏村乡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录目录前 言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依据2四、规划范围2五、规划期限2第一章 规划背景4第一节 乡域概况4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5第二章 规划目标7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7二、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7三、节约集约利用目标7四、补充耕地目标7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7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8第一节 农用地8第二节 建设用地10第三节 其他土地12第四
2、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13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14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8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1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1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21三、加强土地用途管制21四、强化规划的相互衔接22五、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22六、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22七、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23第六章 附 则24附表:1、苏村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52、苏村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63、苏村乡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274、苏村乡土地整治规划表285、苏村乡重点
3、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96、苏村乡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97、苏村乡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308、苏村乡允许在基本农田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31II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言前 言一、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统筹安排全乡各业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编制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4、0062020年)。二、规划任务(一)落实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的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的目标;(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六)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年8月28日公布施行);(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发1998257号);(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四)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
5、发200951号);(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六)陕西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七)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八)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苏村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洪善、陈村、三里、溢渡、堡子、苏村、槐园、沙南等8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为7390.16公顷。五、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年;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目标年:202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24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6、-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乡域概况一、地理位置苏村乡位于关中东部大荔县城西南18.7公里处,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43518 344030, 东经 1094754 1105552之间,乡政府驻地洪善村。东南临渭河与华县接壤,北靠八鱼乡,西接苏村,与渭南市毗邻,东贴官池接大华路,土地总面积7390.16公顷。二、自然概况该乡地处沙苑以南,渭河以北,北高南低,河滩一带为淤沙土,北部为沙土,中部为垆土。气候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受特殊小气候的影响,冬季气温较低,雪雨稀少,寒冷干旱;春季气温渐高,时冷时暖,风霜多现;夏季气温最高,酷暑炎热,常多伏旱;秋季气温多变,夜
7、凉昼热,多连阴雨,冬夏季长,春秋季短,冷暖干湿,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3.4,年均降水量514毫米,年均蒸发量968.3毫米,年均无霜期214天,最大冻土层深40厘米,常年主导风向东北风,其次是西北、西南风。三、社会经济状况境内交通便利,东(阳)张(家)公路穿乡而过,连接大华路和渭南市,共穿全乡7个自然村。通讯设施完善,程控电话、移动网络普盖全乡。经济以农为主,畜牧业为辅。传统农业以小麦、玉米为主,特色产业主要是芦笋、黄花菜、红枣、花生。同时由于本地有丰富的饲草资源:花生蔓、玉米杆、小麦秸杆,促进了当地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养殖秦川牛、布尔山羊和猪。以芦笋、黄花菜、红枣、花生等为主的芦笋加工、红
8、枣加工、黄花菜加工企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劳务输出逐年增加,极大的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005年全乡总人口287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68人。实现生产总产32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60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全乡土地总面积7390.16公顷。农用地5956.16公顷,占全乡总面积的80.6%;建设用地471.47公顷,占6.4%;其他土地962.53公顷,占13.0%。一、农用地耕地5109.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5.86%;园地512.81公顷,占8.6%;林地165.60公顷,占2.8%;其他农用地168.64公顷,占2.8%。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420.28公
9、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9.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418.2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5%,采矿用地2.08公顷,占0.5%。交通水利用地41.0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7%,其他建设用地10.10公顷,占2.1%。三、其他土地水域440.2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5.7%;自然保留地522.28公顷,占54.3%。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二章 规划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79.50公顷;规划期内,确保3985.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二、建设用地
10、规划控制指标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74.9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78.3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3.7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5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8.14公顷。三、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70.0平方米。四、补充耕地目标到2020年,全乡通过土地整治,完成补充耕地848.38公顷。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积极加强生态建设,重点加强渭河沿岸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到2020年,林地规模达到486.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0%;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220.0公顷,治理率达到85.0%以
11、上。大荔县苏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由2005年的5956.16公顷,分别调整到5765.45公顷和6301.1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80.6%分别调整到78.0%和85.3%。规划期间农用地增加344.95公顷。一、耕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由2005年的5109.11公顷,分别调整到4918.40公顷和5689.50公顷;占全乡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85.5%分别调整到85.3%和90.48%。规划期间耕地净增加580.39公顷。规划
12、期间耕地主要布局在洪善、陈村、三里、溢渡、槐园等村。结合土地整治,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严格控制耕地流失,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及其他补充耕地779.23公顷,因建设占用、灾毁及其他等使耕地减少8.14公顷,净增加771.09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5579.50公顷。规划期内全乡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86.50公顷,其中耕地3858.93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96.7%;园地127.57公顷,占3.2%。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洪善、陈村、三里、溢渡、槐园等村范围内。(全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详见附表2
13、)二、园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由2005年的512.81公顷,分别调整到512.81公顷和317.09公顷;占全乡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8.6%分别调整到8.9%和5.0%。规划期间园地净减少195.72公顷,主要布局在溢渡、槐园、沙南等行政村。规划期间,以加快红枣特色优质果品基地建设为主,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及时淘汰品种老化、产量低园地,通过科学种植手段,调整品种结构,提升果品质量,提高单产,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三、林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保持2005年的165.60公顷不变。占全乡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8%分别调整到2.9%和2.6%。主要布局在苏村、槐
14、园、沙南等村。规划期内,结合大荔县生态保护规划,因地制宜发展防沙林带,重点加强渭河沿岸、交通主干线和渠道两侧的绿化工程,建立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经济、绿色生态林带。四、其他农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168.64公顷,分别调整到168.64公顷和128.92公顷;占全乡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8%分别调整到2.9%和2.0%。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净减少39.72公顷,其他农用地主要布局在洪善、槐园、沙南等行政村。规划期内,优化其他农用地的保持现有布局,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设施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
15、布局。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471.47公顷,分别调整到662.18公顷和566.9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6.4%分别调整到9.0%和7.7%。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净增加95.46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420.28公顷,分别调整到561.67公顷和476.3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89.2%分别调整到84.9%和84.1%。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96.02公顷。(一)城镇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城镇用地由2005年的0.00公顷,分别调整到3.58公顷和3.75公顷
16、;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0.0%分别调整到0.6%和0.8%。规划期间城镇用地净增加3.75公顷,主要布局在政府驻地及苏村村。 控制措施:第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防止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第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切实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供地,城镇建设项目具体用地指标,应严格执行陕西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促进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48.20
17、公顷,分别调整到556.01公顷和472.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99.5%分别调整到99.0%和99.2%。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增加54.35公顷。主要布局在洪善、陈村、溢渡、槐园等中心村。主要任务:规划期内,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民自愿为原则,积极对“偏、零、小”进行搬迁,引导农民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控制措施:第一、严格按照村镇规划,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逐步形成集镇、中心村一体、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集约用地的村居布局体系。第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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