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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抵押借款合同 15篇抵押借款合同 1甲方:_(借款人) 身份证号:_地址:_ 电话:_乙方:_(出借人) 身份证号:_地址:_ 电话:_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第一项 借款事项第一条 借款内容借款总金额:人民币XXX元(大写)。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_天。月利息 _。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
2、知乙方。第三条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XX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XX%的违约金。第二项 抵押事项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1、汽车种类及牌号:_2、车架号:_3、 发动机号:_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
3、责任。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XX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第三项 其它规定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甲方:乙方:见证人: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抵押借款合同 2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利人: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以自有
5、车辆(厂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
6、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利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
7、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乙方:_法定代表:_法定代表: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资金借入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资金借出方):住所:甲方因需要资金用于经营生产,特向乙方借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属于生产经
8、营性借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用途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对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条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甲方借款期限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甲方收到款时应出具收条,但甲方不出具收条不影响甲方实际借款的事实。同时,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项的凭据。第四条甲方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本利率以人民银行期借款基准利率_%的四倍之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确定的利率不变。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乙方的借款
9、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通过银行划入甲方的银行卡内。如果资金不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银行卡内,则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将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帐户内,收款人银行帐号:_,开户银行:_。第六条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还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借款时间每满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_元。甲方将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借款到期当天,甲方应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甲方第七条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附后。第八条甲方在本合同
10、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证明交贷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借款。第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承担如下责任: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2、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甲方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二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3、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经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收入,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11、。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事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处置抵押物: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条款。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3、甲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5、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6、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甲方或抵押物发生变故,致使甲方需
12、提前履行义务或乙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7、甲方的抵押物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面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乙方无需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及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
13、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记一份。第十六条、双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如果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则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理解和解释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 4贷款人(甲方):_ 借款人(乙方):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14、金额人民币(大写)_, (小写)_。第二条 贷款用于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利息从放贷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第五条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为_。第六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年_月起乙方按月等额分期归还贷款本息。第七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日归还,每期金额_元,共_期。第八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足以归还该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时不可撤销授权甲
15、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第九条 乙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罚息。第十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第十一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付本息之整数倍,并在还款日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第十二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利息。第十三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从归还日之后的利息。第十四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
16、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五)根据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
17、贷款本息的行为。第十五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第十六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第十八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第十九条 争议未获得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
18、其他条款。第二十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份,借款方执_份,贷款方执_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 借款人住所:_ 电话:_ 身份证号码:_ 传真:_ 存款账号:_ XX编码:
19、_ 电话:_ 甲方(公章)_ XX编码:_ 负责人(签字)_ 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 5甲方(抵押人):_乙方(抵押权人):_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本宗地座落于_镇(乡)_村(集镇、社区)_街_号,甲方于_年以 _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用( _)字第_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_m2,用途为_,使用年限为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年_月 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 _m2,建筑
20、面积为 _m2。二、抵押贷款情况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 _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_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_元,抵押期限为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须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2、甲方在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3、甲方在抵押期间应保护好抵押物,保证抵押物不受毁损。4、甲方应在抵押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归还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四、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
21、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的违约金。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五、其它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
22、生效。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4、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合同法处理。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为清尝债务以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镇(乡) _路(村) _巷(组)_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_;西至_;南至_;北至案_;抵押土地面积 _平方米,现用途为 _用地.地上建筑物
23、_幢 _平方米;地上附着物 _平方米.二,担保范围: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3,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税费.4,其它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_年(月),时间从_年 _月 _日至_年_月 _日止.抵押地块经评估 _年 _月_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 _万元,大写_千_百 _十_万 _千百_十 _元 _角_分.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_%,折合人民币_万元,大写 _千 _百 _十 _万 _千_百 _十_元_角_分,为最高额贷款付给甲方.四,民事责任:1,甲方对产权的责任,抵押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地块土地使用现状的完好.乙方有权按抵押
24、合同约定,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状况.2,甲方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五,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六,抵押物的处分: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抵押人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应交的出让金处分抵押物的费用.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向_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2,抵押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二十日(港
25、,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向_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抵押登记.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议定补充如下: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后生效.十,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一份,甲,乙双方,登记机关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签章): _抵押权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 _法定代表人(签章);_委托代理人(签章):_委托代理人(签章):_签约时间: 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抵押借款合同 6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
26、合同。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名称: ,车号为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抵押款为 元整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2、在本合同签订
27、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 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第六条 其它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人民法院
28、申请强制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内容:1、借款总金额: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4、借款利息:月息为。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第三条 甲
29、乙双方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第五条其他规定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抵押借款合同 7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借款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整,
30、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1、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2、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3、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4、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
31、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第七条 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第八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1、 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3、 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4、 借
32、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5、 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6、 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部分 抵押第九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 号楼 单元 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 字第 号;地证字号: 字第 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 年
33、 月 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
34、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 元(大写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 8抵押权人(贷款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第一条抵押物: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_ (房屋所有权证号: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
35、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第二条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元整。第三条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_元整,(大写_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
36、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0.05%)交纳罚息。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
37、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第六条提前还款、续期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
38、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
39、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3、抵押借款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
40、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
41、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