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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火灾应急预案(合集15篇)火灾应急预案1为了确保发生火灾时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应急疏散预案:一、成立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校区防火疏散行动小组。1、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 长:*副组长:*组 员:*2、防火疏散行动小组人员安排。校区防火应急疏散行动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总指挥;校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下设四个小组:(1)灭火行动组:*(2)通讯联络组:*(3)疏散防护组:*(组长)各班班主任(4)安全救护组:*(组长)及临时抽调的教师二、预案的组织实施。1、发生火灾时,由预案启动人发布启动预案。2、通讯联络组负责打电话报警、引导救火人员及消防车进入校园。3、由学校
2、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断电源。4、由灭火行动组携带灭火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有组织的灭火行动。5、由疏散引导组和班主任负责疏散学生,引导学生按疏散线路疏散,等确认学生全部疏散出去后,再撤离现场。6、由安全救护组成员对撤离学生进行组织并救护。7、学生撤到安全地点后,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并向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8、疏散引导组引导学生撤离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学生和非救火人员进入现场。9、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警报时,所有教师要坚守岗位,保持冷静,按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反应。10、在疏散过程中,全体师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沿疏散通道,有组织地迅速撤离到火灾区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
3、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拥挤、践踏、摔伤等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11、已疏散到安全地点的教师,应帮助引导疏散或协助救援。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场”。12、在救护过程中应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学生安全第一”的原则。13、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定期进行实地演练,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更改。火灾应急预案2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序分析我公司是一个煤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多,易燃易爆点多,重点防火部位多、人员流动频繁,火灾危险性较大。1.1事故类型根据印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条件分析,可能造成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因素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违反电器安装和使用安全规定,违章使用
4、明火作业,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违规仓储自燃,违法放火等印发的火灾事故;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1.2危害程度分析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夜间和大风天气、气候干燥等时期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时段,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节日也极易发生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报警时间的早晚、燃烧物质的特性、火灾现场的条件、灭火装备的性能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火灾的扑救和救援,造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印发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2.3保护环境优先;3
5、、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3.2组织机构和职责3.2.1为加强对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成立处置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王海龙(矿长)副总指挥:田王健 王园园 魏李彪 张军军 周岩成员:保卫科、生产科、安检科、供应科、机电科、医疗小组、救护队、工会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3.2.2指挥部职责指挥部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审查现场灭火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实施火场救援工作。3.3成员单位职责3.3.1生产科:负责传
6、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3.3.2救护队: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抢险救灾预案、程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3.3保卫科:负责按照规定的警戒区,对火灾现场的道路实行疏导和交通管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3.3.4机电科: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3.3.5供应科: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器、药剂、器材工具等供给工作。3.3.6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消防水源的供给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3.3.7医疗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3.3.8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3.3.9工会、事故单位:做好火灾事
7、故的善后安抚处置工作。3.3.10办公室:负责采访、报道、宣传、引导工作,对外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4、预防和预警4.1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防范性措施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和进行定期演练。4.1.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监控设备,做好日常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器材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挥作用。4.1.3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广大员工、家属的消防安
8、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4.14加强对重大活动举办前的现场安全检查和活动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严格活动申报制度,坚决做到预案未制定不举办、安全检查不合格不举办。4.2预警行动4.2.1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消防安全的隐患和问题。4.2.2严格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重点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规范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行为。4.2.3救护队时刻做好备战准备,接到火灾报警后,能立即组织力量携带灭火装备迅速赶往火场实施火灾扑救。5、信息报告程序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群众要利用现场固定电话、手
9、机及其他移动通讯向调度室报告火警。调度室在处警同时,要及时向保卫科上报火灾情况,保卫科根据火势大小和扑救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汇报。火警报警内容:(1)着火单位、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2)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3)什么特质着火;(4)火场有无被困人员;(5)火势大小;(6)火场有无爆炸物品等。调度室电话:4943316、4943101、8058(内部)晋城市消防支队电话:2066600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火灾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序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6.1.1级-预警火灾发生后,不会造成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只需要启动事故单位灭火应急救援
10、预案,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就能够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照“预警”要求,密切关注灭火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6.1.2级-现场应急发生的火灾,有可能造成火势蔓延和灾情的扩大,现场有被困人员,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无法有效控制和实施灭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队调动所有力量进行火灾扑救,按照“现场应急”要求,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6.1.3级-全体应急火灾已形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有可能爆炸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2响应程
11、序6.2.1应急指挥当消防队大队根据火势大小和火场情况,确认无法实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公司要立即向总公司调度中心报告。6.2.2应急行动(1)火灾扑救:由消防人员和公司人员组成,要按照排除险源、救人第一、先控后灭的原则同时做好转移贵重物资。(2)安全疏散:保卫科对火灾现场的无关人员进行安全疏散。(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安排好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4)医疗救护:医疗小组有协议医院的医护人员组成。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
12、备工作;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亡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品的储备工作。(5)善后处理:工会、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做好伤亡、致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6)事故调查: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6.2.3扩大应急当火场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现场消防力量无法控制和扑灭,有可能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增援。6.2.4应急恢复应急恢复条件:火场指挥员确认火场所有明火已熄灭,再无失火危险时,方可恢复。应急恢复程
13、序:当灭火战斗结束后,火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火场运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在确定无复燃后,清点参战人员和准备,撤离火场,解除警戒。6.2.5应急结束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要至上而下进行讲评,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惩处责任人,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6.3处置措施6.3.1扑救油罐火灾的措施:(1)火情侦察:在扑救油罐火灾时,应查清存油的种类、数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体是否变形或损坏,着火油罐对邻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胁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围,油罐周围有无防火堤措施,罐底有无水层,是否有发生沸溢或危险,油罐上是否有灭火设备或喷淋装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满足
14、灭火、冷却的需要等。(2)对燃烧油罐和邻近油罐进行射水冷却,是控制火势扩大、降低油罐温度和燃烧强度,保护燃烧油罐不发生变形破裂的一项重要措施。(3)向燃烧油罐发起总攻。总攻前要备好备足必要的消防车、水、干粉,先将油罐外部燃烧扑灭,保证进攻道路通畅,必要时组织群众修筑临时护堤,防止液体扩散。6.3.2高层建筑火灾及一般火灾扑救措施:(1)加强第一出动力量。(2)认真进行火情侦察,积极营救被困人员。(3)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立足自救。(4)要根据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则,灵活地适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的战术方法。(5)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7、应急物资与装
15、备保障消防车、消防水源、排烟机、空气呼吸机、救生气垫、缓降器、防毒面具、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8、其他8.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抢险救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人员安排、应急措施、指挥系统、通信联络、保障措施等方面应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8.2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按照方案确定地职责任务,落实并分配到本系统各岗位参战员的头上,以保障抢救现场忙不乱,处置有序。8.3严格组织纪律,严格调查。参战人员在抢险救灾中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众指挥,严格按照指挥命令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行动缓慢、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
16、任。8.4互通情报信息,加强请示报告。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门的情报信息人员,信息联络畅通,对行动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请示报告。行动结束后,参战单位要总结并迅速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情况。指挥总要根据参战单位和人员的表现及事故性质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制定防范措施。火灾应急预案31 总则1.1 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17、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18、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1.4 工作原则(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3
19、)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1.5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
20、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
21、办公室的全面工作。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2.2 办事机构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
22、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
23、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
24、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
25、,视情排除道路积水。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2.4 现场指挥部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
26、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2.5 技术专家组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
27、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3 监测与预防3.1 监测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
28、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3.2 预防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
29、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
30、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4.2 指挥协调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4.3 应急响应4.3.1 响应分级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31、。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
32、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4.3.2 响应等级确定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4.3.4 响应措施
33、(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4.4 应急结束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
34、令。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4.5 信息发布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
35、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5.2 调查评估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
36、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
37、间。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6 应急保障6.1 应急力量保障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6.2 经费保障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6.3 物资装备保障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
38、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6.4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6.5 交通运输保障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6.6 治安交通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
39、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6.7 通信保障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6.8 科技保障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7.1 宣传与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
40、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7.2 应急演练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8 附则8.1 责任与奖惩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
41、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8.2 预案管理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8.
42、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火灾应急预案4一、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
43、事故灾难。1.3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
44、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
45、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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