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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货物运输合同范文汇总8篇货物运输合同 篇1托运人:_,地址:_,电话:_,联系人:_,承运人:_,地址:_,电话:_,联系人:_,收货人:_,电话:_,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_规格:_数量:_重_公斤,价值:_元。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市_街_号货物到达地点:_市_街_号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年_月_日,货物运到期限:_年_月_日前。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第六条收货人
2、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第九条违约责任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
3、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_元。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代表人:_代表人:_本合同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4、本合同签订地点:_区_路(街)_号。货物运输合同 篇2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职位 联系电话工商注册号 开户银行 账号通讯邮箱: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职位 联系电话工商注册号 开户银行 账号通讯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 运输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详见托运单)。第二条 运输线路:(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第三条 价
5、格规定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运费580元/吨,床垫类50元/包、毛绒坐垫60元/包、磁石枕80元/包;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运费和装车费另立附表;第四条 发货方式每单乙方必须开具一式三联的XXXXXXX托运单(以下简称托运单)并盖章,一联交甲方业务员,一联乙方留底,一联和发货单由司机同货物随货同行。若运输线路依照第二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负责上门收货(如货物在五包以下的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托运站)。第五条 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在3-4天内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收货地点详见托运单),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除外(如自然天气、交通事故等)。甲方工厂退货发到通州(南通办)的货物必须在7天内
6、到达,若仓库无退货清单托运站可拒装车。第六条 乙方需按时、稳妥的完成货物运送,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单据签收。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解决。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指定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cOm的保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货物到达后,三吨以下可不用过磅,由甲方业务负责人发货前确认重量及运费金额,仓库收货后可直接打单给甲方财务应付组,三吨以上的要过磅确认;若整车货物
7、到达需要分多个地方卸货的,第一次过磅总重量由甲方仓管人员在过磅单上签名后由司机带上最后卸完货后称皮重,运费由最后卸货仓管开具结算单给货车司机。第九条 结算方式:(1)货发广东总部月结30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在4月25号左右付款。);(2)货发外围月结15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3月25号左右付款)。(注:发票快递费由乙方方承担,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没收到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述日期应顺延;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对帐单的内容一一对应,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第十条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选择的在上打“”)给乙方支付货款:现金 银行转
8、账 支票 电汇 银行承兑( 月) 信用证(注:以上支付方式如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在货款中优先扣除。)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与甲方联系,并积极组织处理。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公安、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
9、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址,每延期一天乙方给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运费中优先扣除违约金。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给乙方支付运费,若甲方迟延支付运费按照第 项约定支付违约金:(1)每延迟一天,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 元/天的违约金。(2)甲方承诺按未付运费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3.若乙方送货到甲方厂内没给付托运单和发货清单,甲
10、方收货后有权不结算运费并要求乙方赔偿此批货物的总货款。4.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5.反贿赂条款:乙方不能对甲方员工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若一旦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推迟付款三个月以上,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伍万元违约金。监督投诉: ,采购总监:第十四条 附则1.合同终止期限: 年 月 日。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2.发票快递地址:xxxxxx,xxxx收(xxxxxx),对
11、账传真:xxxxxxx。3.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决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4.双方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终止后5年。5.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代表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情况下,
12、做出的放弃甲方权利或加重甲方责任的任何承诺,都不对甲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6.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甲方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款所述之文件必须签字、盖公章或捺手印,否则视为无效。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13、力8.其它约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日期:货物运输合同 篇3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1货物的起运地点:北京,承运线路:云南香格里拉,具体范围见附件一,到达地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上所指定地点为准(甲方另行通知除外)12乙方提供的运输方式:_陆运_,运输工具:_汽车_。13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为准,送货单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货单据的格式
14、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第二条:甲方责任及义务21甲方承诺保证所托运货物是属于国家许可运输的货物。2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品类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23甲方承诺货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遵循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24甲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25甲方承诺免费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指导和培训。第三条:乙方责任及义务31乙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其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并办理承运车辆及货物的保险。32乙方承诺在提货时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权委托书,服务过程中仔细检查和清点所承
15、运货物的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并与甲方进行确认和交接。33乙方承诺将承运的货物准时准确安全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约定时间(见附件一)内将货物的签收回单返还给甲方。3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每日将货物的在途信息报给甲方,并随时接受甲方的问询,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35乙方承诺其及其承运司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运的货物。36乙方承诺不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不向甲方的客户收取费用。37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直接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合作。第四条:运输工具及装载41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42乙方所安排的承
16、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车厢清洁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第五条:价格及结算方式51费用的结算价格为:附件一52结算方法为:预付50%的运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卸车前结清剩余50%的运费。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违反21和24条款或乙方违反31条款,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损失。62乙方违反52条款,违约方从逾期之日起对于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将支付给守约方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运输风险71在服务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所拥有,乙方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72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风险。第八条:
17、不可抗力事件81不可抗力事件为:地震台风山洪暴发战争。82因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时,一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和有效证明文件与对方协商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免对方的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乙方承担。第九条:保密性91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属商业机密,双方予以保密。9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内容,如发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第十条:文本及时效10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变更与终
18、止11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2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约定解约事件或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终止合同。第十二条:纠纷及其诉讼121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附件一:运输结算价格表甲方: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附件一:运输结算表附件11起运地目的地里程车型运费(rmb/_元)运输时间北京香格里拉3507135m300005至6天备注:1、以上
19、价格为合同期的合作价格。2、全部货物为门对门服务,在途时间以发车时间起计算。3、合同期内出现送货城镇未列入结算价格表内的,按其所属行政区域(地级市)的价格计费。4、里程以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高速公路及城乡公路网地图集详查版为准(书号:isbn7114053398),地图集中未注明的以甲方资源采购管理部认定的里程为准。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备注:此表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约定,作为合同的附件,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货物运输合同 篇4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
20、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
21、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
22、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三、责任起讫(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
23、,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末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
24、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下,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四、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
25、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威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深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
26、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携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五、索赔期限本保险索赔时效,认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裁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货物运输合同 篇5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
27、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
28、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二、发站和到站;三、货物名称
29、;四、货物重量;五、车种和车数;六、违约责任;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三、货物名称;四、货物包装、标志;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六、承运日期;七、运到期限;八、运输费用;九、货车类型和车号;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
30、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十、国家规定必
31、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
32、或收货人。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
33、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
34、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
35、输限制;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四、第二次变更到站。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36、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四)托运人、收货
37、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
38、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三)承运前取消运输;(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
39、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
40、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
41、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章 附 则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委托方: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三
42、、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
43、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自拖箱:人民币_元/20箱人民币_元/40箱货物运输合同报关费:人民币_元/票其它费用:_(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元。)2.海运费_订舱费_其他费用_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八、费用结算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结算运费: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b.甲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