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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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准则、所得税实施细则、财务通则会计准则、所得税实施细则、财务通则“三则合一三则合一”运用与筹划运用与筹划 “三则合一三则合一” 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新企业财务通则新企业财务通则 专题之一专题之一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精细解读及筹划实战策略精细解读及筹划实战策略 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一:纳税人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一:纳税人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二: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与分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二: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与分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三:充分运用新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三:充分运用
2、新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一是“扩大扩大”、二是、二是“保留保留”、三是、三是“替代替代”、四是、四是“过渡过渡”、五是、五是“取消取消”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四:收入确认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四:收入确认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五: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五: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六: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概述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六: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概述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七: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七: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 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八: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八: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实
3、施细则重点解读九: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九: 特别调整事项及其筹划特别调整事项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十:对特别纳税调整与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的规定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十:对特别纳税调整与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一)层次清晰、内容细致(一)层次清晰、内容细致(二)税基比较宽(二)税基比较宽(三)政策导向明确(三)政策导向明确(四)反避税作用加强(四)反避税作用加强(五)注意了法律之间的衔接(五)注意了法律之间的衔接 解析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变化解析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变化1、法位之变、法位之变2、结构之变、结构之变3、纳税人之变、纳税人之变4、税率之变、税率之变5、应纳税所得
4、额概念之变、应纳税所得额概念之变6、收入构成之变、收入构成之变7、税前扣除项目之变、税前扣除项目之变8、税前不可扣除项目之变、税前不可扣除项目之变9、资产处理之变、资产处理之变10、公益性捐赠之变、公益性捐赠之变11、计算依据之变、计算依据之变12、税收优惠政策之变、税收优惠政策之变13、税收优惠权之变、税收优惠权之变14、纳税调整之变、纳税调整之变15、征管之变、征管之变16、解释权之变、解释权之变17、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增加了反避税条款18、过度政策的规定、过度政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
5、三章应纳税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五章源泉扣缴第五章源泉扣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 8章60条内资、外内资、外资企业适资企业适用统一的用统一的企业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税法 统一并适统一并适当降低企当降低企业所得税业所得税税率税率 统一和规范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法和标准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怎样过渡呢?怎样过渡呢? 新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新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
6、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新法施行后五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新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法法第第57条条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7115号号 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称“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是指在,是指在20072007年年3 3月月1616日前经日前经工商等登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企业。成立的企业。 20072007年
7、年3 3月月1717日至日至20072007年年1212月月3131日期间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日期间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企业,在关登记成立的企业,在20072007年年1212月月3131日前,分别依照现行日前,分别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自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上述企业统一适日起,上述企业统一适用新税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不享受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用新
8、税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不享受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款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专题之一专题之一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精细解读及筹划实战策略精细解读及筹划实战策略 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一:纳税人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一:纳税人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二: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与分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二: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与分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三:充分运用新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三:充分运用新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一是“扩大扩大”、二是、二是“保留保留”、三是、三是“替代替代”、四是、四是“过渡过渡”、五是、五是“取消
9、取消”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四:收入确认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四:收入确认变化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五: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五: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六: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概述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六: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概述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七: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七: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 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八: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八: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九:实施细则重点解读九: 特别调整事项及其筹划特别调整事项及其筹划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十:对特别纳税调整与转让定价和反避
10、税的规定实施细则重点解读十:对特别纳税调整与转让定价和反避税的规定 纳税人和纳税义务纳税人和纳税义务 新税法新税法 第一条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墩纳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墩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业不适用本法 暂行条例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11、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纳税人和纳税义务纳税人和纳税义务 新税法新税法第二条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三条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暂行条例暂行条例 第一条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为避免重
12、复征税,草案为避免重复征税,草案同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同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者实体课税,是以组织或者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确定纳税人法人作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实行的,实行法人税制法人税制是企业是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中有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中有关以关以“独立经济核算独立经济核算”为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将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将纳税人的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这与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这与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是
13、基本一致的。是基本一致的。问题之一问题之一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企业所得税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企业所得税纳 税人区别?税人区别? 成为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成为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比如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也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也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取得收入)场所并取得收入)成为企业所得税法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其业纳税人(比如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国境内) 不论其为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企不论其为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缴纳
14、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都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都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适用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其生产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而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生产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而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
15、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带责任。 因此,合伙企业也是以合伙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因此,合伙企业也是以合伙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来说,其生产经营所得也即合伙人的所得而限责任的。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来说,其生产经营所得也
16、即合伙人的所得而由合伙人依法纳税;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来说,其生产经营所得也是分别由由合伙人依法纳税;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来说,其生产经营所得也是分别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法纳税的,企业本身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法纳税的,企业本身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
17、债务承担责任。 个体户个体户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形式其他形式问题之二问题之二什么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什么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有什么不同?纳税义务有什么不同?居民企业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 企业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或者依照外依照外国国(地区地区)法律成立法律成立但但实际管理机构实际管理机构在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国境内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
18、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法法第第2 2条条居民企业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 企业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或者依照外依照外国国(地区地区)法律成立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国境内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
19、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法法第第2 2条条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条例条例第第3 3条条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成立的依据为(一)成立的依据为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在中国境内成立(二)在中国境内成立 (三)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三)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
20、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的企业 需要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一)成立的法律依据为外国(一)成立的法律依据为外国(地区地区)的法律法规的法律法规 (二)在中国境外成立(二)在中国境外成立 (三)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三)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
21、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法第第3 3条条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独立核算独立核算银行开设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结算账户独立建立独立建立帐簿编制帐簿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独立计算独立计算盈亏盈亏内资企业纳税人身份变化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一)国有企业;国有企业; (二二)集体企业;集体企业; (三三)私营企业;私营企业;
22、 (四四)联营企业;联营企业; (五五)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 (六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业或者组织。新税法导致分公司纳税地点变化 条例第五十条条例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23、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之三问题之三总公司总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的办事处等的区别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公司结构的选择:公司结构的选择: 1、盈亏的选择、盈亏的选择 当总机构盈利,分支机构亏损时,设立总分公司;当总机构盈利,分支机构亏损时,设立总分公司; 当总
24、机构亏损,分支机构盈利时,设立母子公司;当总机构亏损,分支机构盈利时,设立母子公司; 当总机构盈利,分支机构有盈有亏时,当总机构盈利,分支机构有盈有亏时, 2、税收优惠的选择、税收优惠的选择 当总机构享受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产业等),分支当总机构享受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产业等),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设立总分公司。机构不享受优惠时,设立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得的所得与
25、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税率为适用税率为 20% 小小型型微微利利企企业业20%高高新新技技术术企企业业15 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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