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法规之执业医师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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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卫生技术人员: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主要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第三节第三节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医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节第四节 医师的执业规则医师的执业规则第五节第五节 医师考核和培训医师考核和培训第六节第六节 医师的法律责任医师的法律责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教学要求掌握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执业注册的有关掌握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执业注册的有关部门法律规定;部门法律规定;熟悉医师的执业权利、义务、执业规则和熟悉医师的执业权利、义务、执业规则和法律责
2、任;法律责任;了解执业医师法的概念、医师的考核培训。了解执业医师法的概念、医师的考核培训。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思考:思考:1 1、具备哪些条件,医师行医才算、具备哪些条件,医师行医才算合法?合法?2 2、为什么对于医务人员要进行严、为什么对于医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格的准入制度?视频:一个女婴的非正常死亡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一、医师执业法制建设一、医师执业法制建设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 1999.5.1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1999.7.1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999.7.16中国人
3、民解放军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师法办法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试办法 2007.2.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04.1.1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年6月月26日通过日通过1999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二、执业医师的概念二、执业医师的概念医师是指医师是指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格,经,经注册注册后,后,在医疗、
4、预防、保健及计在医疗、预防、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机构中从业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机构中从业的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三、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三、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医师应当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医师资格考
5、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u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u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月份报名,七月份考技能,九月份考笔三月份报名,七月份考技能,九月份考笔试。试。 基础科目基础科目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 专业科目
6、专业科目 :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学 公共科目公共科目 :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一、心理学、医学伦理学一、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考试类别分为分为临床、中医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口腔、公共卫生四类。四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考试方式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和医学综合笔试医学综合笔试。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参加考试的条件参加考试的条件
7、学历学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试报报名名实践技实践技能考试能考试笔笔试试执业医师考试执业医师考试报报名名实践技实践技能考试能考试笔笔试试大专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中专学历试用期1年本科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学历试用期1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大专学历的继续工作2年中专学历的继续工作5年师承方式学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习传统医学3年七年制七年制八年制八年制毕业师承方式学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习传统医学3年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
8、系改正。三、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师执业活动。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域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注册内容注册内容包括:注册内容包括:执业人姓名执业人姓名、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执业地点执业地点 、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类别和和执业范围执业范围等等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1 1、执业地点:、执业地点:指医师执业
9、的医疗、预防、保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医师去其他医院手术是否违法?是走穴还是正常行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法规指引: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颁卫生部颁布,布,2005 年年 7 月月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10、会诊。出会诊。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应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应征得征得患者同意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邀请会诊的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书面会诊邀请函。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征
11、得患者同意医务管理部门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被邀医疗机构派出医生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2 2、执业类别:、执业类别:临床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结合)口腔口腔公共卫生公共卫生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生单独行医如何处理?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法规指引: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5.9.5) 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医学专业毕
12、业生在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包括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包括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文书。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违反规定擅自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违反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在医疗机构中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执业执业医师法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非法行医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医疗事
13、故处理条例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非法行医非法行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法规指引: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2004.6.3)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
14、注册取得执业证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非非法行医法行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法规指引: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医学生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
15、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的手术。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
16、自为患者提供临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个医师是否可以同时从事内外妇儿几个专业吗?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确因工作需要,经县
17、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执业范围进行注册。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口腔科医生在火车上助产是否属于超范围行医?不属于超范围执业: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住院医师实行规范化培训进行临床转科;住院医师实行规范化培训进行临床转科;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18、义诊等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个医生能否从内科专业换成外科专业?(一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二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9、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 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二)因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四)
20、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资料仅供参考,不
21、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注销注册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 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医师执业证书业证书行为的行为的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重新注册的
22、情形1、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年以上的2、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重新申请注册的,应当先到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注册的,应当先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受3至至6个月的培训,经考核合格个月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方可重新申请执业注册。新申请执业注册。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三节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一、医师的权利一、医师的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
23、明文件, 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团体的权利4、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5 5、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6 6、获取工资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获取工资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遇 7 7、对所在
24、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对所在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所在机构民主管理的权利见和建议,参与所在机构民主管理的权利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医师的义务二、医师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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