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保险合同电子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5章 保险合同电子课件.ppt(4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风险管理与保险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u 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性保险合同的特性u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u 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u 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执行保险合同的执行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性保险合同的特性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 第一,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行为,不
2、能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第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仅对其损失部分进行补偿,赔偿金额不能高于实际损失金额。 由于人的生命价值不能用货币度量,大部分的人身风险无法具体衡量实际损失了多少,所以补偿性主要针对财产保险合同。 补偿性补偿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射幸性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并不能确定各自的利益或结果。保险合同属于射幸性合同,这是由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决定的。 射幸性也主要针对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通常是确定的且具有一定储蓄性,因此射幸性较弱。 射幸性射幸性二、
3、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双务性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同时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 单务性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保险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双务合同。 投保人承担定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享有当可保风险事故损失发生时按照保险合同获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人享受收取保费的权利,承担对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双务性双务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附和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做出接受全部合同内容或者拒绝合同的决定,不能增减、变更其中的条款。 协议合同是与附和合同相对应的概念,特指缔约双方充分协商而订立的合同。
4、 保险合同大多是附和合同,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商议变更保险合同条款。 附和性附和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合同的条件性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履行义务建立在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是否被满足。 对于保险合同来说,只有当风险事故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遵守保险条款约定时,保险人才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利拒绝该义务。 条件性条件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保险合同的属人性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中,即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相关利益,而不是保障财产本身。 个人的禀性、行为、信用等将极大地影响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和严重程
5、度。保险人必须根据保险标的的状态以及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来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 属人性属人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就能成立、生效的合同。与之相对的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经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不用必须以书面形式作为其成立和生效要件。 非要式性非要式性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保险合同的
6、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期限届满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二
7、、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是两个紧密相关的概念。 保险合同订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保障保险标的的安全,而是为了实现对被保险人的经济保障,即在约定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而导致被保险的经济利益受损时,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载体是保险标的。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载体是保险标的。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保险合同条款中。 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了保险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按照约定缴纳保费的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的分类保险合同条款的分类 依据在保险合同中的地位不同,保险合
8、同条款分为基本条依据在保险合同中的地位不同,保险合同条款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款和附加条款 基本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保险人根据法律规定,事先在保险单中拟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不随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 附加条款:又称单项条款,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根据需要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附加的条款,用以补充基本条款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扩大或限制保险人的承保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的分类保险合同条款的分类 依据条款产生效力的基础不同,保险合同条款可以分为法依据条款产生效力的基础不同,保险合同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法定条款是指
9、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列于保险单中的条款。法定条款构成了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约定条款:在法定条款之外,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需要就其他权利和义务协商拟定的条款。约定条款通常包括保险协会条款、保证条款和附件条款等。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1.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信息 2.保险标的 3.保险金额 4.保险费 5.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6.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投保单 投保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保险关系成立后,即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投保人在投保单中如实填写保险标的相关信息,保险人据此
10、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条件。 投保人在投保单中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状态及风险程度相关的信息。暂保单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大多在财产保险中使用,是保险人出具正式保险合同之前明确保险关系成立的临时文件,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暂保单只记载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责任范围等重要事项,且期限一般较短。保费收据保费收据 保费收据:是在保险人出具正式保险单之前的书面文件,通常在人寿保险中使用。 保险空白期: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在我国保费收据是投保人缴纳保费的凭证,保险空白期被保险人是否能够获得保险保障要依据其是否符合承保条件。保险单保险单 保险单:
11、简称保单,是证明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最正式的书面文件。 保险单确定保险关系,所记载的内容是双方履约的主要依据。 保险单明确了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 大部分长期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其保险单可以作为一种有价证券进行转让和质押。保险凭证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证明保险关系成立的一种简化的书面文件,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与正式的保单相比,保险凭证记载的内容相当简单,未记载或者与保险单冲突的内容,以保险单为准。 保险人可单独签发保险凭证,常见于需要随身携带保险证明的场合。批改单批改单 批改单:简称批单或背书,是变更、增减保险单内容的书面文件。 批单由保险人出具
12、并签章,附贴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上,批单一经签发,即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当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修改、扩大或限制原保单中记载的权利和义务,变更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所属权等,都可以使用批单的形式。 批单的法律效力高于保险单,同类别的记载事项,以批单为准;多次签发批单的,以最后成立的批单为准。第五章第五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执行保险合同的执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 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保险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的过程。 保险合同订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投
13、保人接受要约邀请并填写投保单之后,构成要约。 订立保险合同的承诺通常由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做出,即投保人填写并提交投保单后,保险人对投保单上的内容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则接受要约。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是指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保险合同的有效是生效的前提。保险合同有效且满足约束条件和时间时,保险合同生效。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
14、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过程。 投保方的合同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按期、足额缴纳保费的义务通知的义务必要安全维护和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 保险人的合同履行:条款说明和及时签单的义务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保险人合同的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保险合同条款所做的更改或补充。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保险人合同的终止:
15、因法定或者协议条件满足时,保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即保险关系的结束。 保险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合同因解除而终止三、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三、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的争议是指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合同文义模糊、双方理解不同、一方违约等情况而产生的纠纷。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批注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结合保险合同整体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行
16、业习惯等对合同条款所使用的语句进行的解释,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合同解释方法。 文义解释应反映合同本身的意思,不受其他因素干扰。 对于一般语句,应使用公认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并且解释必须唯一。 对于保险术语、法律术语以及与特定险种相关的术语,应使用法律法规、司法或行政规定的解释或者行业通用的解释。 如果保险合同中多次提及同一语句,前后解释应当一致。 文义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当保险合同条款语义模糊、文义解释原则不再适用时,通过考虑双方当事人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来推测合同当事人真实意图的一种解释方法。 如果合同内容表述清晰,应以合同内容为准,不得对当事人的
17、意图妄加猜测。 意图解释原则只适用于合同条款语意不清、不同当事人对同一表达的真实意思有不同理解的情况。 意图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又称“不利条款起草人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当保险合同语义模糊、有两种及以上解释时,对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仲裁机构或者法院通常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判决,以保证保险双方平等互利。 此原则不应当优于文义解释原则和意图解释原则。 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保险人往往需要在统一印制的保险单上增加批注或修改、增减条款,以满足不
18、同投保人的需要。 如果批注内容与保险单条款存在矛盾,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 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批注的解释原则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批注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补充解释是当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遗漏或者不完整的情况下,借助行业惯例、商业习惯等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合理的补充解释。 补充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遵循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解决纠纷;既充分表达己方意愿、又考虑对方诉求,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处理
19、方式。 协商协商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调解是指除争议双方外的第三方,在查清事情真相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处理方式。 常见的调解机构包括合同管理机构、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等。 调解调解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将争议交由共同信任、国家认可的仲裁机构裁决的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仲裁机构主要是依法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其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 在再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大多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仲裁仲裁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诉讼是指发生争议的一方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活动,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人民法院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是依据法律和事实,独立对案件进行裁决。 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选择保险标的所在地或被保险人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合同未规定,且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两个及以上,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提起诉讼。 诉讼诉讼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