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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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代码:688012 股票简称: 中微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 188 号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二一年六月二二一年六月 1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0,229,335 股 2、发行价格:102.2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20
2、6,658,677.1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118,162,441.14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20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
3、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目目 录录 释释 义义 . 4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概述 . 5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6 (三)发行方式 . 12 (四)发行数量 . 12 (五)发行价格 . 1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3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
4、况 . 13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4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4 (十)发行对象情况 . 15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 26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7 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5、2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8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9 3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30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30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3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0 (四)主要财务指标 . 3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1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3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
6、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33 四、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4 五、验资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4 第五节第五节 保荐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其他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7 二、查阅地点、时间 .
7、 37 (一)发行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4 释释 义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中微、中微公司、发行人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中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8、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普华永道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
9、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注: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dvanced Micro-Fabrication Equipment Inc. China 注册资本 534,862,237 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 188 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微公司 股票代码 688012 法定代
10、表人 GERALD ZHEYAO YIN(尹志尧) 董事会秘书 刘晓宇 联系电话 021-61001199 传真号码 021-61002205 互联网址 www.amec- 电子邮箱 IR 经营范围 研发、组装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其他微观加工设备及环保设备,包括配套设备和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
11、主要为集成电路、LED 芯片、MEMS 等半导体产品的制造企业提供等离子体刻蚀设备、MOCVD 设备及其他设备。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LED芯片、先进封装、MEMS 等半导体产品的制造公司销售等离子体刻蚀设备和MOCVD 设备、提供配件或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设备产品的销售,以及设备相关配件销售及设备维护等。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过程、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
12、0 年 8 月 27 日, 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
1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4、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
15、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
16、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11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 的基础之上增加该11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8 序号序号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名称 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5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8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日喀则信瑞基础设施产业投资
17、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张全利 11 张怀斌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1 年 6 月 10日)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31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31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股东 12 家、基金
18、公司 51 家、证券公司 29 家、保险机构 15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 197 家、个人投资者 10 位。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
19、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及其实 9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1 年 6 月 10 日(T 日)上午 8:30至 11:30,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20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02.29 元/股-127.00 元/股。 认购对象具
20、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认购对象认购对象名称名称 申购价格申购价格 (元(元/股)股)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万元)(万元) 是否为是否为 有效申购有效申购 1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103.80 250,000 是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88 25,100 是 3 GIC Private Limited 108.10 31,900 是 105.10 67,700 103.80 77,900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00 15,000 是 117.80 18,300 107.10 34,800 5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103.00
21、30,000 是 6 高毅-晓峰 1 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103.00 15,000 是 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得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102.40 15,000 是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 102.40 15,000 是 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2 沪 102.40 15,000 是 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17,900 是 110.00 36,700 105.00 40,600 11 法国巴黎银行-自有资金 114.00 20,500 是 10
22、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2.58 24,500 是 13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6.12 24,200 是 104.84 24,200 103.56 24,200 14 UBS AG 120.44 17,500 是 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2.00 15,000 是 1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33 20,000 是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00 15,800 是 102.29 16,300 18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间方舟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8.88 15,000 是 1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06 15,0
23、00 是 20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2.30 15,000 是 上述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之外的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3)首轮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首轮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上述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以 102.29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4、 68,569,747 股,认购总金额为7,013,999,420.63 元。首轮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限售期(月)(月) 1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24,440,316 2,499,999,923.64 6 2 GIC Private Limited 7,615,602 778,999,928.58 6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969,107 405,999,955.03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02,092 347,999,9
25、90.68 6 5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2,932,838 299,999,999.02 6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3,807 250,999,918.03 6 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395,151 244,999,995.79 6 11 序号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限售期(月)(月) 8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65,822 241,999,932.38 6 9 法国巴黎银行-自有资金 2,004,105 204,999,900.45 6 1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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