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doc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2022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体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这一条款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以政务处分方式履行处置职责的直接体现。在统一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律制度出台以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采用列举的方法对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的依据予以明确,尽管其在很大程度上填补和弥合了过渡期的办案需要,但这类条块式的区分也在无形之中给监委带来了较之履行其他职能时更强的行政色彩,同时,受违
2、法公职人员所在系统、单位以及不同依据制定时间等客观因素影响,政务处分的充分行使可能会面临裁量有别、于法无据等现实问题。因此,制定统一规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既是对监察法现实关切的有力回应,也是为下一步国家监委制定监察法规铺路引航。下面,笔者将从三方面谈一些自己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认识和心得。一、权责统一:政务处分的理论基点权责统一,本是行政法理论在依法行政这一论域里的逻辑起点和重要原则,在2004年印发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被明确确立为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可以说,在本质上,权责统一强调的是行政权力来源、性质、内容和规制的内在统一性。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
3、实现监察全覆盖的统一,也即路径和目标的统一。对于行政机关来说,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外在表现就是,在实现监督、调查职能外部化的同时,不断强化处置权力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也是适应权力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否则监察机关就可能陷入 监而不督、查而不处 的制度陷阱。在这一过程中,就涉及到权责统一原则的延伸和实体化,也即监察机关的处置职能。从这一角度出发,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就是要让权责统一原则上升到国家机关的治理原则,进而把权责统一原则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价值平衡:政务处分与行政处分的理顺在草案二审稿中,第八条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公职人员 政务 处分 学习心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