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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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考核办法辅导员考核办法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所有在岗的专职辅导员。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完成工作情况、学院活动获奖情况,学生违纪情况。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参见附件。三、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四、考核方式1、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各分院院长、书记配合实施。成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五、考核程序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12月
2、20日之前各分院将辅导员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12月底学生工作处完成对全院辅导员的考核。各分院对辅导员的评议安排在11月份进行。1、个人总结自评。辅导员按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与要求,对本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提交工作总结、自评报表等相关材料。(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仅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2、分院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辅导员学年工作述职及审核个人自评情况后,根据考核指标评分。考核结束后,各分院将辅导员自评、分院考核表报学生工作处。(不计入考核总分,仅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4、学生工作处考核。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参加会议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学生违纪情况、公寓住宿情况、学生反映情况等),
3、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给出相应分值。5、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分院考核、职能部门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存档交学院人事处记入辅导员个人档案。六、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率占辅导员总数的20%,80-70分为合格,70-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余为优秀。凡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1)全学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2)在开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3)班级学生受开除学籍处分(以学校文件为准)。(4)班级学生中出现打群架等群体恶性事件的。(5)毕业
4、生离校不文明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应认定为“不合格”:(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学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2)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3)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七、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2、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晋升职称职务、津贴发放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学年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量完成情况核发辅导员岗位补贴,合格等级以上的辅导员在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按100%发放,不合格等级按50%发放;3、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考核为合格等级以上的辅导员有资格参加评选,优秀等级的直接授予“优秀辅导员”
5、称号;4、对于考核结果排在后2名的辅导员给予谈话警告并取消本年各项评优评先。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八、其他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开始执行。附件: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三年三月-3-辅导员年度考核表分院年月日辅导员谈话情况每周4次(10分)班级进入寝室情况每周2次(5分)班会每月1次(10分)特殊学生情况记录(5分)总分思想教育(30分)完成工作情况(40分)学院活动获奖情况(20分)工作日志(15分)学期工作总结(5分)进入班级情况(15分)参加辅导员大会情况(5分)文艺活动(5分)体育活动(5分)大型文体活动(
6、5分)寝室环境卫生(5分)学生违纪情况(20分)警告(1分)记过(2分)留校察看(3分)开除学籍(4分)特殊事项:1、特殊好人好事、重大贡献加1分至10分;2、重大事故扣1分至10分。(学生工作处表23)扩展阅读:高校辅导员考核办法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渝工程职院发202*88号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学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结合我院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
7、制定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一、考核组织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评结果和领导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进行。二、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学生代表评议、各院(系)党总支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四级量化考评的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个人自评占10分,学生代表评议占20分,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占30分,学生工作部考核占40分。三、考核程序学院对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年在10月份进行一次表彰。由学生工作部会同各院(系)党总支具体
8、组织实施辅导员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并下发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具体考核内容有:1.个人工作总结与自评。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一学年工作并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附表1)进行自评。2.学生评议。学生评议由各院(系)党总支组织进行,学生处派人参与。各院(系)党总支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1/5以上数量的学生,由学生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附表2)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3.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各院(系)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辅导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
9、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院(系)党总支考核表(附表3)对辅导员进行评分。4.学生工作部考评。在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各院(系)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结合相关考核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工作部考核表(附表4)。四、考核结果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优秀”等级的考核测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良好”等级的考核测评分须达到75分以上;“合格”等级的考核测评分为60-74分;考核测评低于60分的,其考核结果应认定为“不合格”。(一)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加分:1.辅导员所带班集体中,有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2.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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