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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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 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20XX 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20XX 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20XX 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 20XX 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20XX 年天津高考理综试题及答案v 高考江苏卷物理试题及参考答案高考江苏卷物理试题及参考答案高考江苏卷物理试题及参考答案高考江苏卷物理试题及参考答案高考江苏卷物理试题及参考答案、选择题: 130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涂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信息点上。1、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恋爱关系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C、税务机关
2、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D、房地产公司与其销售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答案】 B 【名师点评】 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是要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即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 二是要认真把握民法只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像行政关系、管理关系、道德关系并不由民法来调整。这样的问题考试经常考,学校保过班讲义中多次提及此知识点,虽然简单, 但是要认真掌握。需要比如试题中就出现了类似的一道题。1.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 B. 乙在银行存款C.丙代甲交
3、作业D.丁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答案】 B 【名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草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 页,共 10 页 - - - - - - - - - - 2、甲在商场看中一件毛衣。标牌上的英文显示毛衣成分是腈纶。甲不懂英文,便向营业员询问,营业员片其说是羊毛,家遂买下毛衣。商场营业员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A、平等原则B、公平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禁
4、止权利滥用原则【答案】 C 【名师点评】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了我国民法的五项基本原则,即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是要一个原则一个原则的掌握其含义; 二是要注意这些原则之间的相通之处,即民法维护公民和法人民事权利的立法目的。诚信原则被奉为民法的帝王条款,它是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 老师提醒过学员一定要掌握,并针对这题考核的知识点进行了专项练习。的试题中没有出现这样的考题,今年出现了,说明很重要。3、婴儿出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A、行为 B、合法行为C、事实行为D、事件【答案】 D 【名师点评】
5、 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按照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可以把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客观事实,例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等; 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分为合法行为和不法行为。学校试卷的模拟题中也出过类似这样的题目,而且试题中就出现了类似的一道题。2.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A.无因管理 B. 订立合同 C. 设立遗嘱 D. 赠与财产【答案】 A 【名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按照发生的原因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按照行为
6、是否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行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所以此题为A。4、17周岁的聋哑人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2 页,共 10 页 - - - - - - - - - - 某应被视为 () A、成年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答案】 D 【名师点评】 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7、类型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大家要注意的是,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是以年龄作为标准的。在学习中, 要准确把握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含义及各种行为能力人可否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讲义第一部分P23页,有类似的考核知识点讲解。的试题中就出现了一道案例题,涉及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46. 孙秀英与 16周岁的刘毅是养母与养子关系。孙秀英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位于市区临街, 一直闲置。 刘毅得知同学的哥哥陈志欲租用临街房开设小卖部,便主动将闲置房出租给他。 刘毅未经养母同意,擅自与陈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 500元,租期 5年。随后,陈志请来装修工人拆改
8、房屋,装修店面。 孙秀英得知后, 立即向陈志提出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陈志对房屋恢复原状,而陈志置之不理。孙秀英诉至人民法院。问:(1) 刘毅与陈志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 (2) 孙秀英是否有权要求陈志立即停工、恢复原状?为什么 ? 答案要点: (1) 租赁合同无效。(3分) 理由: 刘毅年仅 16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租房这样重大的民事行为,应经其法定代理人孙秀英同意或追认后,才具有效力。 现孙秀英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应认定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5 分) (2) 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恢复原状。(3分) 理由: 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作为刘毅的法定监护人孙秀英,对于因该租赁合同而导致的拆改房屋行为,有权要求陈志立即停工、恢复原状。(4 分) 【解析点评】本体考查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方式。难度适中。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3 页,共 10 页 - - - - - - - - - - A、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亲属或朋友代管B、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C、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D、被宣告失踪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答案】 A
10、 【名师点评】 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宣告失踪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 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在讲义中, 曾提醒学员要掌握两项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一是宣告失踪的条件( 持续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和依法宣告 ); 二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即设立财产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代为履行财产义务等。 对此要注意这项制度和宣告死亡制度的区别,就是说宣告失踪只是引起财产的代管关系,而宣告死亡才会引起相应的财产继承和身份关系的解除等。没有出题。6、某化工厂厂长张某因违纪被免职。张某在任职期间代表企业所签订的合同() A、应继续履行B、自动解除C、应中止
11、履行D、经新厂长同意方可履行【答案】 A 【名师点评】 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问题。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应当履行。 在民法中,民事法律行为是一个重要而又有较大难度的问题,是重点也是难点,要深入理解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认真学习和掌握每一个概念。的试卷中没有出什么高分值的题,但是今年出了,说明它的重要性。相关内容,保过班讲义(1)P128 7、甲被乙打伤,甲请求乙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6个月 B、1年 C、2年 D、 4年【答案】 B 【名师点评】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特殊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了四种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的特殊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12、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样的问题应该很简单,但是要特殊记忆。相关题目:保过讲义(1)P16 页例题。也考过类似的问题。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4 页,共 10 页 - - - - - - - - - - A.1年 B.2 年 C.3 年 D.4 年【答案】 D 【名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涉外的诉讼时效是4年。自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8、下列选项中,发生所有权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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