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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政治经济学 亚太区城经务一体化博弈与 中国的成略选择 * 盛 斌 果 奸 【内容提要】随着亚太区域新型生产与服务网络的日益深化,近年来该地区的 自由贸易协定增长迅猛。其中,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 和 “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 议 ” 这两个巨型自由贸易协定是当前由东亚国家和美国分别主导的推进亚太经济一 体化的不同轨道,对亚太各国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作者从传统贸易关系、价值链贸 易关系、传统贸易政策与 “ 第二代 ” 贸易政策的视角分析了亚太各国对于 “ 区域全面经 济伙伴关系 ” 和 “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 的路径与策略选择。未来亚太经济一体化 有四种方式,即自由贸易协定网络、 “
2、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 、“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 议 ” 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它们之间具有整合、趋同、互补和竞争的相互关系与发展路 径。中国应灵活利用亚太地区的多重合作机制,统筹兼顾,重点以 “ 区域全面经济伙 伴关系 ” 谈判推进亚太区域一体化建设,并积极倡导与推进亚太自贸区,同时应逐步 接纳与试行基于全球价值链的现代高标准与高质量的贸易规则,提高自身自由贸易协 定网络的质量水平。 【关键词】亚 太经济一体化 ;跨 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亚太自由贸易区;亚太区域合作 【作者简介】盛斌,教育部 “ 长江学者 ” 特聘教授,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 国 APEC研究院院
3、长;果婷,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天津邮编: 300071) 【中图分类号】 D81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9550(2014) 10-0004-18 本文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重大课题培育项目 “ 新型国际生产体系下中国国际竞争力研 究 ”( 项目编号 :NKZXZD1101)的资助。感谢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匿 名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文中错漏 由笔者负责。 4 4 冬合岛 2 0 1 4 年第 10期 近年来,随着亚太地区成为全球经济的新增长极,区域内的自由贸易协定 (FTA)也 迅速扩张,协议所包括的成员经济体交错重叠,形成了复杂的 “ 亚洲
4、面碗 ” 格局。特别是 当前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上形成了以 “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 ” ( TPP)为载体 的 “ 亚太轨道 ” 和以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 ( RCEP)为载体的 “ 东亚轨道 ” 之间巨型自 由贸易协定的竞争与博弈。此外,在今年即将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北京峰 会的一系列预备会议上,构建亚太自由贸易区( FTAAP)的倡议再次被激活,并进人分析 研究与制订路线图的实质性工作 ,这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亚太经济区域合作的憧憬。上 述发展一方面反映了近年来亚太地区经济增长与地缘政治所导致的区域格局演变,特别 是中美两国关系的变化,使得亚太经济体对各自的
5、贸易与商业国家联盟重新做出调整 ; 另一方面,随着 21世纪运输、通信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生产模式与商业业态 逐渐被更加复杂化、专业化、多样化的生产服务体系取代,形成新型的贸易模式与企业组 织形式。基于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传统 “ 第一代 ” 贸易规则已不再适用于新的贸易模 式,同时由于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人停滞,使各国纷纷转向寻求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方式 推进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和更新标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以满足基于全球价值链 (GVC) 背景的 “ 第二代 ” 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度需求。本文将基于亚太经济体参加自由贸易协定 的收益与成本分析的经济视角,从贸易关系、贸易政策和贸易规则谈判
6、方面分析与比较 RCEP与 TPP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 体化两大战略的异同,并探讨 RCEP、 TPP与 FTAAP 三者之间的竞合关系和发展演进前景,并对中国的战略选择提出政策建议。 一 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与路径 随着亚太经济体之间贸易与投资相互依存程度的提高以及区域性生产与服务网 络的深化,近年来亚太地区已签订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呈现指数式增长,各层级自 由贸易协定网络的交织发展使亚太地区陷人了错综复杂的 “ 亚洲面碗 ” 效应。在这一 竞争性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下 ,各经济体竞相在本国的商品、服务与投资领域做出经济 自由化、削减保护壁垒、放松管制等改革,并试图通过强化区 域合作逐步融入与
7、构建全 球价值链,提高自身未来的国际竞争力。 表 1以矩阵形式展示了当前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 从中可以看出本 地区经济一体化在成员层面上的以下格局特点。 矩阵形式参考 Dent M. Christopher, “Paths Ahead for East Asian and Asia -Pacific Regionalism, ” /mer- Vol.89, No.4, 2013, pp.963-985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表 1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矩阵图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 FTAs/RTAs 数据库 ( hup:/rtais. wto.org/UI/Pu
8、blicMaintainRTA- Home.aspx)和亚洲开发银行 FTAs/RTAs 数据库 ( http:/aric.adb.org/fta)整理绘制。 注:籲表示两国已签订并实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表示两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处于谈判中, 深灰色底纹表示该国已参与 TPP谈判,浅色横纹表示该国已签署 “10+1” 贸易协定 ,黑色边框表示 已签署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黑色虚线边框表示谈判中的自由贸易协 定。 第一,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集中在太平洋东西两岸。在太平洋西岸表 现为以东盟为功能性中心的 “10+ X” 东亚一体化体系,即东盟作为整体和以部分个 体与中国、日本、韩国分别签订的双
9、边自由贸易协定;此外,屮日韩三个东亚大国的 自由贸易协定也在商谈之中。在太平洋东岸则表现为以北美自由贸易区 ( NAFTA) 为核心及其他美洲国家与 NAFTA成员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体系。跨区域自由贸易 协定的数量较少,主要集中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个大洋洲国家与其他亚太经济体 合 ? 兑 2 0 1 4 年第 10期 之间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中日韩三国与智利、秘鲁等拉丁美洲国家签订的双边 自由贸易协定。这种格局使亚太经济一体化呈现出 “ 天然的 ” 分割特征。此外,尤其 引人注目的是,中美两国虽然同处于亚太自由贸易协定网络的核心地位,并在 RCEP 与 TPP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作为相互贸易
10、流量最大的伙伴国之间却缺乏自由贸易 协定安排。 第二,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形成了以某几个主要国家或国家集团为轴心 的中心 -辐条体系。从国家角度看,日本和新加坡表现得最为突出。它们都处于亚太 地区自由贸易协定体系中的枢轴位置 ,建立起以自身为核心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成 为推进亚太区域一体化的活跃分子。从国家集团角度看,东盟构筑的多个 “10+ X” 层 级自由贸易协定与 RCEP战略构想确立了东盟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路径中的功能性中 心地位,强化了以东盟作为 “ 同心圆战略 ” 基石的东亚合作机制。 第三,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包含嵌套型、辐条型与交叠型等复杂多样 的结构体系。具体而言,
11、嵌套型自由贸易协定使成员同时面临双边和区域性自由贸 易协定的多重贸易规则,例如,日本与泰国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及日本与东盟签订 “ 10+1” 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就形成了这一结构(泰国是东盟的成员之一)。辐条型自 由贸易协定是指某一枢轴国家与不同国家签订具有不同规则的自由贸易协定,如新 加坡与中国、美国等国分别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交叠型自由贸易协定同时具有 嵌套型和辐条型自由贸易协定的特点,如东盟 ( ASEAN)国家与中日韩三国分别签订 自由贸易协定等。这种结构体系使亚太经济体面临着严重的多重治理问题。处于 嵌套型和交叠型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家在进行贸易时必须对不同协议的细则进行 对比和选择,从
12、而降低了贸易的效率 ;而辐条型自由贸易协定除了使枢 轴国家面临 上述选择外,还可能对辐条国家形成优惠侵蚀和原产地规则限制,从而不利于 后者。 第四,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网络的焦点在于 RCEP和 TPP的 “ 集团式竞合关 系 ” 。一 方面 ,RCEP与 TPP在成员构成上有较高的重合度,目前 TPP谈判的 12个成 员中有 7个同时参与了 RCEP谈判 ;另一方面, RCEP不包括美国,而 TPP排斥中国。 此外 ,由美国主导的 TPP分割了包括 RCEP在内的以东盟为中心的 “ 10+X” 东亚经济 一体化战略体系 ,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以单独身份参与了 TPP谈判 ,打破了 H
13、amanaka Shintaro, Institutional Parameters of a Region-Wide Economic Agreement in Asia: Examination of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ASEAN+FTA Approaches,” ADB Working Paper Series on Regional Economic In - tegration, No.67 , 2010. 亚太 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东盟 “ 一个声音说话 ” 的传统区域主义模式。而日本于 2013年加人 TPP谈判也使得 其
14、在中曰韩自由贸易协定、东盟 +中日韩 ( “10+3” ) 机制和 RCEP谈判中的立场十分微 妙。 TPP对于东亚一体化的 “ 侵入 ” 不仅使两大协议充满竞争,也使两种一体化路径 可能通过枢轴国家的作用得以交互发展。 二收益与成本分析视角的 RCEP与 TPP比较 RCEP与 TPP是当前亚太经济体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路径与制度安排上面临 的最重要的双重选择。以东盟为核心的 RCEP倡导在东盟与其他国家已有的双边自 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以整合、强化和渐进方式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谈判集中于传统贸 易方式与贸易规则 ;而以美国为核心的 TPP则致力于以另起炉灶方式一次性、高质量 “ 重建 ” 贸易
15、规则,强调高标准入门条件与快速实现趋同性,谈判聚焦于价值链贸易方 式与新规则。在这种情况下,亚太各经济体需要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战略考量及收 益与成本分析做出选择。下面从传统贸易关系、价值链贸易关系、传统贸易政策和 “ 第二代 ” 贸易政策四个方面对 RCEP与 TPP进行比较分析。 (一) RCEP与 TPP成员经济体的传统贸易关系比较 为了考察亚太不同经 济体与 RCEP和 TPP的贸易关系,我们首先采用基于货物 贸易流量与流向的计算方法,使用传统的贸易规模指标来衡量各经济体对区域安排中 其他成员的贸易依存关系。表 2显示了亚太各经济体与其他国家或贸易集团的贸易 额占其当年对外贸易总额的比
16、重。从总体上看, RCEP成员的内部贸易比重 (44%)远 大于对 TPP的依赖 ( 32%),类似地, TPP成员的内部贸易比重 ( 41%)也高于对 RCEP 的依赖 ( 37%)。这充分说明它们各自组建贸易集团和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重要 经济动机。从不同国家的角度看,东盟国家对于 RCEP的贸易依存度( 59%)远高于 TPP( 37%),其中以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对 RCEP的依存度最高,而日本与韩 国两个东亚国家亦是如此 ( 分别为 49%和 48%)。 相反,除智利外的美洲国家与 TPP 的贸易关联性则显著大于 RCEP,特别是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个 NAFTA成员国。
17、RCEP中的三个非东亚国家 印度、澳大利亚、新加坡对 RCEP的贸易依存度也明 显高于 TPP。 这表明从传统贸易关系看,在亚太地区 RCEP实际上比 TPP更有影响 力。有意思的是,作为全球贸易第一大国的中国对 TPP的贸易依赖度反而略微大于 RCEP,但却没有参加 TPP谈判。 合 2 0 1 4 年第 10期 表 2亚 太 经 济 体 与 RCEP和 TPP成员的传统贸易关系 ( 2011年 ) ( 单位 : ) ASEAN 中国 日本 韩国 美国 RCEP TPP 文莱 22.73 7.43 29.89 13.83 1.27 92.82 56.46 印尼 24.69 13,02 14.
18、08 7.79 7.24 67,40 44.76 马来西亚 26,03 13.12 1142 3.85 8.90 60,85 39.38 菲律宾 20.47 10.88 13.76 5.89 12.18 53.75 41.97 新加坡 26.55 10.42 5.76 4.80 7.98 54.15 30.91 泰国 19.93 12.68 14.51 3.02 7.72 55,72 39.01 越南 17.17 17.78 10.54 8.90 10.68 58.90 32.85 中国 9.95 9.38 6.72 12.19 31.47 33.71 日本 15.84 20.62 6.31
19、12.16 48.59 26.67 韩国 11.57 20.41 9.99 9.37 47.30 32.22 印度 9.97 9.71 2.20 2,24 7.27 26.27 18.79 澳 大利亚 13.98 23.25 13.96 6.21 731 64.08 34.10 新西兰 IL78 14,17 6.63 330 9.32 56.21 44.08 加拿大 1.41 7.25 2,65 1.31 61.57 13J2 69.40 智利 1.83 20.38 7.79 4.67 15.72 37.27 32.24 墨西哥 L99 8.31 2.68 2.17 64.11 16.09 7
20、1.97 秘鲁 1.43 14.18 3.65 3.78 17.13 24.56 34.31 美国 5.31 13.91 5.30 2.73 30.03 39.05 ASEAN 24.29 12.63 10.65 5.23 8.34 59.08 37.02 RCEP 14.70 10,56 7.86 5A9 10.34 43.92 32.14 TPP 10.02 14.42 4.87 3.81 15.26 37.04 41.11 资料来源 :根据 IMF,Direction of Trade Statistics Yearbook,2 12 计算得到。 注 :一为不适用。表中数字表示所在行和列
21、的经济体之间的货物贸易额占所在行经济体的货 物总贸易额的比重。 综上,亚太经济体对 RCEP和 TPP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遵从传统经贸关系的考 虑。由于 RCEP和TPP相互贸易关系的重心分别分布在太平洋的东西两岸,所以东 亚与美洲国家各自做出偏向 RCEP与 TPP的选择也就不足为奇。 RCEP区域内部贸 易比重高主要是由于东盟的内部贸易比较活跃以及对中日韩三个东亚国家市场的严 重依赖。而相比之下,从传统贸易关系看 TPP的经济意义有限,主要是成员经济体对 美国市场的依存度相对较高 ,而且同时参加 RCEP和 TPP的 7个非美洲经济体对前者 的贸易依赖都显著大于后者,这表明它们参加 TPP更
22、多的是出于政治与战略的考虑。 (二 )TPP与 RCEP成员经济体的价值链贸易关系比较 随着生产分割与任务贸易 ( task trade)方式的兴起以及国际运输、通信、信息技术 进步所导致的贸易成本的大幅度降低,国内生产、全球销售的传统贸易模式已逐步被 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新兴价值链贸易形式所取代。当代国际贸易主要体现在大量的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_ 中间品贸易、服务外包与伴随着跨境投资而产生的离岸制造。在全球价值链快速发展 的背景下,国际生产与贸易越来越难以分清国别身份,国家之间的相互依存与交融日 益增强,其中在亚太地区尤为显著。 由于传统的贸易总量指标已不能清晰地体现与
23、刻画新型国际经贸关系,各国开始 更加关注“ 附加值贸易 ” 的概念,即在贸易总额中去掉从外国进口的价值部分后真正 由本国创造的国内增加值。为了深人分析亚太经济体之间存在的价值链贸易关系,我 们采用全球价值链参与率、前向关联比率、后向关联比率及与最终需求距离等指标来 反映一国对国际生产网络的融入程度以及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 其中,前向 关联比率是指由本国增加值作为中间投入品占其他国家总出口的比重 ,它反映了本国 生产对于其他国家出口的影响程度 ;后向关联比率是指外国增加值作为进口中间投入 品占本国总出口的比重,它反映其他国家生产对本国出口的影响 程度。前向关联比率 与后向关联比率之和为全球
24、价值链参与率,它是衡量一国融人全球价值链程度的全面 指标。与最终需求的距离是指一国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在到达最终消费市场之前所 需经历的环节数量,它反映了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的相对位置。与最终需求的距 离越大,该国就越处于价值链的上游环节。 表 3 RCEP与 TPP成员经济体的价值链贸易关系 (2009年 ) 前向关联 比率 ( ) 后向关联 比率 ( ) GVC参与 率 ( ) 与最终需 求的距离 指数 前向关联 比率 ( ) 后向关联 比率 ( ) GVC参与 率 ( ) 与最终需 求的距离 指数 文莱 32.2 11.6 43.8 2.9 印度 20.3 21.9 42.3 1.8 印
25、尼 29.3 14.4 43.7 2A 奧大利亚 31.3 12.5 43.8 2.1 马来西亚 27.7 37.9 65-6 2.6 新西兰 15.7 18.4 34.1 2,0 菲律宾 28.3 38.4 66.6 1.9 加拿大 15.2 19.5 34.8 1.8 新加坡 20.7 49.9 70.7 2,4 智利 33.8 18.5 52,2 2.2 泰国 18.3 34.5 52,8 2.2 墨西哥 11.5 30.3 41,8 1.7 越南 14.7 36,6 51.3 L9 美国 28.5 11.3 39.8 1.6 中国 13.4 32.6 46.1 2J ASEAN 23.
26、4 34.1 57*5 2.3 日本 33.0 14.8 47.7 1.8 RCEP 22.3 27.7 50,0 2.3 韩国 24.4 40+6 65.0 2.2 TPP 26.6 17.1 43.7 1.8 资料来源 :根据 OECD 增加值贸易 (TiVA)数据库 (http :/stats.oecd.org/Index.aspx? DataSetCode =TI- VA_0ECD_WT0)和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 (WDI)数据库 ( httP:/data.w rldbanL rg/)计算 Q 注 :ASEAN、 RCEP与 TPP的指标根据所包括成员经济体的出口贸易附加值 (2009
27、年)加权平均 计算得到。因数据缺失,加权计算中未包含老挝、缅甸和秘鲁。 Koen De Backer and S6bastien Miroudot, “Mapping Global Value Chains, OECD Trade Policy Papers No_ 159, 2013, http:/www.oecd.org/dac/aft/MappingG丨 obalValueChains_web_usb.pdf, 登录时间 :2014年 9月 5 日。 10 44、 trt诂 2014 年第 10 期 表 3根据最新的全球贸易增加值数据计算了 RCEP和 TPP成员经济体的价值链 贸易指标
28、。从中可以看出, RCEP与 TPP成员均具有较高的全球价值链参与率,说明 亚太各国已普遍融入全球价值链中,这也是它们寻求进一步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合 作加强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主要动机。但两组成员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影响与地位 还是存在显著的差别,即: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 TPP经济体具有较 高的前向关联、 较低的后向关联和较近的与最终需求的距离,而以东盟和中国为代表的 RCEP经济体 则具有相反的共同特征。这表明从总体上看, TPP成员在全球价值链中主要是为其他 国家的生产和出口提供中间品 ,而自身生产与出口受其他国家的影响较小,因而在国 际与亚太区域生产网络中处于价值链主导地位。同时,随着价
29、值链上游的采购、加工、 制造等环节被不断外包,这些国家更倾向于开展营销、售后服务等接近客户最终需求 的核心环节,从而对全球消费市场保持着较强的控制力。相反, RCEP经济体总体上 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生 产与出口中外国增加值的成分相对更高,而与最 终需求的距离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凭借资源、科技和 地缘优势处于相对上游的位置,而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则更多地从事加工与装配环节 , 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地位。 综上,亚太经济体在价值链贸易中呈现的不同特征是决定各国对于亚太经济一体 化路径与战略选择的重要因素。美日等国由于处在全球和区域价值链中的核心与引 领地位,试图通过
30、更深层次的 TPP协议制定符合自身利益与发展趋势的价值链导向 的全新贸易规则,从而进一步统筹全球价值链,实现供应链的无缝对接,降低 成本,强 化对国际生产网络的控制,继续保持领先竞争力。而亚太发展中国家对于全球与区域 价值链具有特殊的利益诉求,例如构建长期生产能力、促进知识与技术扩散和升级等。 它们还特别关注在全球价值链中的风险问题,例如易受外部冲击以及社会、环境、劳 工、安全和健康等社会问题。因此,以东盟和中国等发展中经济体为核心的 KCEP更 关注传统的出口市场准人问题,依靠自身内部力量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并强调 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入国际贸易新规则。 (三) RCEP与 TPP成员经
31、济体传统贸易政策的比较 不同的亚太经济体选择参与自由贸易协定除了考虑上述与其他成员的贸易关系 外,还需要考虑自身在贸易自由化与放松管制方面所承受的政治、经济与安全压力。 在传统贸易政策领域,主要体现为 “ 第一代 ” 贸易政策措施,即 “ WTO+” 贸易政策,包括 工业品、农产品、海关程序、出 税、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技术性贸易壁皇、反倾销、反补 贴等。传统的贸易自由化致力于以互惠方式提高货物与服务的市场准入水平,主要手 11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段是通过关税减让、削减非关税壁垒、提供贸易便利化等 “ 边界措施 ” 和在服务业实施 开放与国民待遇。本文选取货物关税率和服务业
32、贸易限制指数的代表性指标来比较 衡量 RCEP与 TPP成员经济体在货物与服务贸易壁垒方面的差异,进而分析其对亚 太经济一体化路径选择的考虑。 表 4比较了亚太经济体的货物关税率,包括约束关税率与实施(最惠国)关税 率。不难看出,TPP成员经济体的平均关税水平显著低于 RCEP经济体。其中 ,TPP 成员所有产品与非农产品的平均约束关税率仅为 8.7%和 7.5%,而 RCEP为 16%和 12.6%,是 TPP的 1.8倍左右。 TPP成员所有产品与非农产品的平均实施关税率仅 为 3.9%和 3.2%,而 RCEP为 8.1%和 6.4% ,是 TPP的两倍左右。 TPP成员中的美国、 日本
33、、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新加坡的实施关税率均低于 5%,而 RCEP成员 中的中国、泰国、越南、韩国、印度等国均超过 8%。这表明相对于 TPP国家而言, RCEP成员关税减让的压力将会更大。换句话说,削减关税壁垒仍将是 RCEP国家实 现浅层次一体化协议的一个重要领域,而 TPP在传统贸易自由化领域做出进一步减 让的空间已经不大,以贸易新议 题与规则为主的深层次经济一体化将是其谈判的关键 领域。 表 4 RCEP和 TPP成员经济体的货物关税率比较 ( 2013年) (单位 : ) 所有产品 非农业产品 所有产品 非农业产品 约束关税 实施关税 约束关税 实施关税 约束关税 实施关
34、税 约束关税 实施关税 文莱 25,4 2.5 24.5 2.9 韩国 16*6 133 10.2 6.8 印尼 37.1 7.0 35.6 6.9 印度 48.6 13.7 34.5 10.4 马来西亚 23.0 6.5 14.9 5.8 澳大利亚 10.0 2.7 11.0 2.9 菲律宾 25.7 6.2 23.4 5J 新西兰 10.2 2.0 10.8 2,2 新加坡 10.2 0.2 6A 0 加拿大 6.9 4.3 5.1 2-4 泰国 27.8 9.8 25.4 8.0 智利 25.1 6.0 25.0 6.0 越南 11.4 9.5 10.4 8.4 墨西哥 36.1 7.8
35、 34.8 5.8 中国 10.0 9.6 9.1 8.7 秘鲁 29.3 3.7 29.1 3.6 日本 5.2 4.6 2.6 2.6 美国 3.3 3.2 3.3 3.2 ASEAN 21.0 5.4 17.8 4.9 TPP 8.7 3.9 7.5 3.2 RCEP 16.0 8.1 12.6 6.4 资料来源 :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关税概况 , http :/www. wto. org/english/res_e/booksp_e/tariff_pro- filesl3_e.pdf ,2013;世界银彳了,世界发展指标 ( WDI)数据库, http:/data.worldbank.o
36、rg/, 2 12。 注 :ASEAN、 TPP和 RCEP的关税率指标根据各成员经济体的贸易数据加权计算得到,其中所有 产品关税率权重为 2012年各国商品进口总额 ;非农业产品关税率权重为 2012年各国工业品进口总额。 12 4 咚合尧 2 0 1 4 年第 10期 表 5比较了亚太经济体代表性服务业的贸易限制指数。它是世界银行基于服务 业细分行业开放度调查所得到的评估水平,以国家、行业和商业模式作为权重计算得 到的贸易政策指标,用于衡量一国服务贸易壁垒的水平。该指数越高代表服务业开放 水平越低。本文采用这一指标衡量 TPP与 RCEP成员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差异。比较 结果表明 ,TPP经
37、济体的各类服务业部门的限制指数都低于 RCEP,即 TPP成员的服 务贸易自由化与放松规制程度更高。其中,在发达国家中,新西兰的开放水平最高,澳 大利亚紧随其后,美国与日本除专业服务领域外的部门的自由化程度也较高。反观发 展中国家,中国和东盟对于服务业的限制程度普遍较髙,其中对于专业服务领域的限 制最为严苛,而印度的服务业处于几乎完全封闭的状态。这表明 RCEP经济体在服务 贸易自由化方面将会面临比削减关税更艰巨的任务。 表 5 TPP与 RCEP经济体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的比较 (2011年 ) 东盟 中国 日本 韩国 印度 美国 澳大利亚 新西兰 TPP RCEP 金融服务 34.81 31.
38、46 0.00 0.00 50.00 25.00 43.54 0.00 24,35 27.82 银行 37.50 25.00 0.00 0,00 50.00 25.00 50.00 0.00 25.00 29.17 保险 30.56 41.67 0.00 0.00 50.00 25.00 33.30 0.00 23.33 25.69 电信 37.50 50.00 25.00 50.00 50.00 0.00 25.00 37.50 27.50 38.54 零售 33.33 25.00 25.00 0.00 75.00 0.00 0.00 0.00 12,50 27.08 运输 51,55 22
39、.22 22.92 20,83 65.28 16.67 12.50 8*33 29.51 38.45 专业服务 60.83 70.00 50.00 60.00 100.00 50.00 15.00 10.00 29.00 55.83 会计与审计 62.50 50.00 50.00 25.00 100.00 50.00 0.00 0.00 25.00 50.00 法律 59.72 83.33 50.00 83.33 100.00 50.00 25.00 16.67 31,67 59 J2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服务贸易壁垄数据库计算, http:/iresearch. worldbank.or
40、g/service- trade/ aboutData.htm 注代表该服务业子部门完全开放 ,“100” 代表完全封闭 。因数 据缺失,东盟的指标计算中 未包含新加坡和文莱 D 综上,亚太经济体现有的贸易自由化水平直接决定了其对参加 RCEP与 TPP 谈判的评估与选择。货物与服务贸易壁垒相对较高的亚太经济体将优先考虑 RCEP,这是因为 :一方面,以市场准人和边界措施为主的传统贸易政策壁垒的削减 将有利于促进本国出口;另一方面,自身在谈判中也会面对来自其他成员较小的要 价压力,从而避免本国市场在短期内受到严重的竞争冲击。相比之下,货物与服务 .13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41、保护程度较低的 TPP成员将进而转向追求以规制融合为主的更深层次的贸易自由 化与便利化。 (四) RCEP与 TPP成员经济体贸易新规则接受与执行的比较 全球价值链发展所导致的国际贸易与投资格局的 变化引发了对国际贸易与投资 进行全球治理改革的要求,寻求建立适合现代国际贸易和投资发展特点与趋势的新规 则、新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 “ 第二代 ” 贸易政策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目前 WTO 多哈发展议程 ( DDA)中在谈的但尚未达成有关协定的议题 ;二是未在 WTO谈判与磋 商框架内而只是在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 ( RTAs)中达成条款或正在谈判中的议题。 按照 WTO所采纳的分类与定义, “
42、第二代 ” 贸易政策被称为 “ WTO-X”措施,主要包括 扩展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投资、环保法规、劳动市场管制、消费者保护、资本流动、财 政支持、税收等 38个广阔的议题,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 “ 边界内措施 ” 为主 ,谈判的 目的在于通过国内政策的规制协调与融合达成共同认可的最低标准或做法,并逐步向 高标准看齐,从而实现公平竞争,消除经济扭曲。当前,在多边贸易体制无法和无力推 动新规则的背景下,美欧等发达国家正在通过 TPP、 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 定 (TTIP)、 国际服务贸易协定 (TISA)等区域与复边方式主导和争夺全球经济治理新 规则的制定与实施,而发展中经济体则对接受
43、与实施大量新规则所产生的成本、冲击 与不确定性表示质疑和忧虑。这种差别决定了 它们在选择自由贸易协定时的质量 考虑。 为了考察亚太各经济体在已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对于贸易新规则的认可与执 行程度,本文采用 “ WTO-X” 条款的覆盖率和法律承诺率作为衡量指标。其中,覆盖率 是指一国与所有亚太经济体已签订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 WTO-X议题的条 款数目与总条款数目 ( 38个)的比率,承诺率是指一国与所有亚太经济体已签订实施 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 WTO-X领域的具有实质性法律约束效力的条款数目与总条 款数目的比率 , 如图 1所示, RCEP与 TPP成员对于贸易新规则条款的接受程度呈
44、现出十分迥 异 的特征。 TPP成员在其已签订并实施的各类双边与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中对于 “ 第二 盛斌 :迎接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机遇与挑战,载国际贸易, 2014年第 2期,第 4-9页。 关于 “WT0 -X” 的详细解释与说明,参见 Horn Henrik, Petros C. Mavroidis and Andre Sapir, wBeyond the WTO? An Anatomy of EU and US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The World Economyt Vol.33, No. 11, 2010, pp.1565-1588。 本文
45、所采用数据与方法的详细说明,参见盛斌、果婷 :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协定条款的比较及其对中国的 启示,载亚太经济, 2014年第 2期,第 94-101页。该文中所采用的承诺率的定义与本文略有不同。 14 合 ? 2 0 1 4 年第 1 0 期 二 50 口 覆盖率 口承诺率 % n 45- 40- 35 - 30- 25 - 20- 15 - 10- 图 1 RCEP与 TPP成员经济体在已签订并实施的 FTAs中对贸易新规则的覆盖率与承诺率 资料来源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 FTAs/RTAs数据库中各协议文本的条款分析计算得到, http:/ rtais. wto.org/UI/PublicMa
46、intain RT A Home. aspx a 注 :RCEP成员国的条款覆盖率和承诺率基于 ASEAN协议及 ASEAN分别与中国、日本、韩 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订的 5个自由贸易协定计算得到 ;TPP成员国的条款覆盖率和承 诺率基于 TPP成员国间已签署并实施的 26个双边与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计算得到。 代 ” 贸易政策的平均覆盖率与承诺率 (分别为 31%和 15%)明显高于 RCEP成员(分别 为 23%和 8%)。其中,韩国对于贸易新规则的接受度最高 (47%),而美国 对新规则的 执行率最高 (24%),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文莱、智利等国的覆盖率也都超过了 30%。 这些
47、国家大都已经参加了 TPP谈判。而中国与东盟对贸易新规则的覆盖率与执行率 最低,分别只有大约 20%和 8%,因此它们只能参加未包括太多新议题与规则的 RCEP 谈判。 图 2进一步计算与显示了 RCEP与 TPP成员经济体在具体贸易新规则条款上的 覆盖率差别。首先, RCEP与 TPP成员在其已签署并实施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对于竞争 政策、投资、环境、知识产权、制度机制、金融服务等 “ 第二代 ” 贸易政策的覆盖程度均 较高(超过 50%),但相比之下, TPP成员的接受程度明显更高。这表明亚太各经济体 对上述规则已经形成一定共识,将成为 RCEP与 TPP趋同发展的谈判主题。其次 , TPP成员更加重视电子商务、研发、信息传播、社会事务等有关全球价值链和新型生产 网络的新议题,而 RCEP对这些方面则关注较少。再次,对于 TPP谈判所触及的劳工 .15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 标准、健康(医疗卫生)、反腐败、文化、创新政策与财政政策等议题, RCEP成员在其过 去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均未曾涉及。最后, RCEP成员对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本(教 育)、核安全、产业合作和区域合作等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的关注度较高,特别是产业与 区域合作议题已被纳人 RCEP谈判所包含的 7大领域,而 TPP对上述议题则明显缺 乏兴趣。 RCEP DTPP 策动 权 准 务 制 务 本 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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