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详析.docx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详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详析.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详读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那么?、?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讯理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按照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解读】本条系本解释适用范围的规定。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城镇房屋确实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入城镇规划区无土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用本
2、解释理中存在的已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按照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本解释。军产房的租赁根本属于完全的行为并不存在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院民一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本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未按照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定建立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终结前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经主部门批准建立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解读】本条规定以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所谓建筑物是指未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未按照建
3、立工程规划答应证的规定建立的房屋详细包括违背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背临时建筑理规定的临时建筑。否认就违背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立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终结前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经主部门批准建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此处“一审法庭辩终结前不包括二审、再审发回指定一审重审的情形。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立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终结前经主部门批准建立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租赁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限超过局部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终结前经主部门批准延长使用限的人民应当认定延长使用限内的租赁间有效
4、。解读】临时建筑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根据形势的客观需要经建立行政主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核定的临时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记载的使用限、范围、用处内建造的供临时使用的建筑物。未获得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或者未按照建立工程规划答应证规定建立的房屋在性质上均属于标的物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租赁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限超过局部无效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备案手续为由恳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承受的除外。解读】我国城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城房地产理法?对此有
5、明确规定但属于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迫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假设当事人约定以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那么以约定为准未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承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恳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恳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解读】按照?合同法?第五
6、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返回财产、赔偿损失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场合。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属于返复原物的范畴。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即合同双方为缔约进展合理的接触当事人一方因对方的行为产生信赖一方由于信赖而支出一定的本钱主要包括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和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时机所产生的损失后者由于举证较为困难理中很难得到支持。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特殊性损失赔偿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或者改建扩建费用上对此本解释都有明确规定。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
7、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获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恳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占有、登记、时间注意:占有比登记具有优先权。适宜么?解读】本条规定了“一房数租的处理原那么在数份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通过侵占、欺骗等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经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8、“一房数租时未得到履行的有效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恳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解读】综合?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或者租赁房屋
9、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构造或扩建受到损害时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受任何限限制。但当出租人行使本条规定的解除权时必须在“合理限内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理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出租人直接承租人解除合同到达承租人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假如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无效;二是向起诉恳求解除合同。对于出租人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或者扩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
10、须在一定限内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合理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要求其在一定限内恢复原状同时载明假如不再此限内恢复原状合同即自动解除。第八条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恳求解除合同的人民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或者行政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房屋使用条件强迫性规定情况的。解读】综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局部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
11、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平安或安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或者行政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房屋使用条件的强迫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在出现租赁房屋被或者行政依法查封、权属有争议或者具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房屋使用条件强迫性规定情况任何一种情形时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并非任意的还须具备一个必要前提即该情形的出现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所谓“无法使用是指无法按照租赁
12、房屋的约定用处使用或者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对房屋的查封实务中有“活封和“封之分其中“封是指房屋被查封后不仅其处分权受到限制而且丧失了使用、理权权利人只有妥善保的义务;而“活封那么相反房屋被查封后权利人仍享有对房屋的使用、理和收益权仅处分权受限。理中租赁房屋被查封假如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承租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假如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出租人除了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外也可另行起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当租赁房屋的权属存在争议时意味着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假如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假如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不
13、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构成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撤除。因撤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解读】按照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的结合程度有可别离即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别离即形成附合两种形态。装饰装修物已与房屋结合在一起形成继续性和固定性的非毁损不可别离或者虽可别离但花费宏大可以认定形成附合例如铺设地板砖、吊设天花板、墙壁粉刷油漆等;装饰装修物与房屋未完
14、全结合尚未到达不可别离状态那么不能认定形成附合如安装空调、电梯、太能热水器、抽油烟机等。按照添附理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仍归承租人房屋租赁无效时由承租人撤除取回出租人想要留用应当支付相应对价承租人撤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恢复原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前提下可折价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按其性质可分为两类:一是经出租人明示同意或出租人未明示同意但知道后却未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处而为的装饰装修属好心添附;二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虽经出租人同意但超出合同约定用处的合理
15、范围擅自进展的装饰装修属恶意添附。对于恶意添附不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原那么上均不应予以折价补偿装饰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是指附合装饰装修物在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尚存在的实际价值应按承租人已使用房屋的时间予以折旧不能按照租赁限进展分摊。理中在处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装饰装修物纠纷时应根据出租人的需要程度和可利用价值结合过错责任原那么分别对待:1属出租人过错的由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损失。对于未形成附合的损失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的折旧费用、撤除费用、恢复原状费用及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受到的其他损失;对于形附合的该损失是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物尚存在的价值即现值。2
16、属承租人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损失并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受到的其他损失。3属双方共同过错的应由双方当事人按过错责任分担装饰装修现值损失。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撤除。因撤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解读】适用本条的前提条件有三: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即好心添附;2租赁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合同无效不在此列;3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适用本条的考前须知:1承租人可以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进展撤除且不以出租人同意为必要条件;2承租人在撤除装饰装修物时必须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得对房屋造成毁损
17、否那么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3当事人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另有约定的应按照意思自治原那么从其约定。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恳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恳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
18、原那么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解读】本条与第十条相对应规定了合同解除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规那么: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法按照约定的租赁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价值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自行承担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物残值的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的应予适当补偿补偿参照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物残值。3因当事人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将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残值减去出租人同意补偿的局部的剩余价值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那么按剩余租赁内装饰
19、装修残值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4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按照公平责任原那么由双方共同分担一般为平均分担。所谓“剩余租赁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的租赁限内尚存在的价值。计算残值的是按照租赁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均分摊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内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价值。假设双方对装饰装修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展鉴定。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间届满时承租人恳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读】承租人要对租赁房屋进展装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同意分为明示和默示明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高院 关于 房屋 租赁 合同纠纷 司法解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