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规及实务(ppt 65).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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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法規及實務水污染防治法規及實務12水污染之定義水污染之定義 水由於污染物物質、生物水由於污染物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而變更品或能量之介入,而變更品質,致影響其正常用处或危質,致影響其正常用处或危害國民安康及生活環境。害國民安康及生活環境。 3水污染的來源水污染的來源 點污染源點污染源非點源污染非點源污染工業廢水工業廢水市鎮污水市鎮污水畜牧廢水畜牧廢水垃圾滲出水垃圾滲出水其他其他 農業回歸水農業回歸水水肥、垃圾棄置水肥、垃圾棄置暴雨逕流暴雨逕流河川養鴨河川養鴨其他其他4水污染物水污染物影響生活環境項目影響生活環境項目影響健康項目影響健康項目生化需氧量生化需氧量BODBOD化學需氧量化
2、學需氧量CODCOD懸浮固體懸浮固體SSSS溶氧量溶氧量DODO氨氮氨氮NHNH3 3-N-N總磷總磷TPTP重金屬重金屬鎘鎘、鉛鉛、汞汞、六六價鉻價鉻、銅銅、鋅鋅、砷砷農藥農藥有機磷劑、安特有機磷劑、安特靈、除草劑等靈、除草劑等5生化需氧量生化需氧量(BOD(BOD5 5 ,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 係指於一定時間內,在一定的溫度下,有機物因受微生物係指於一定時間內,在一定的溫度下,有機物因受微生物的作用而氧化,所消耗的氧量。通常表示廢水污染度是指在的作用而氧化,所消耗的氧量。通常表示廢水污染度是指在202
3、0下下5 5日之日之BODBOD。化學需氧量化學需氧量(COD, Chemical Oxygen Demand)(COD, Chemical Oxygen Demand) 指應用重鉻酸鉀為氧化劑指應用重鉻酸鉀為氧化劑,在強酸情況下與廢水加熱二小在強酸情況下與廢水加熱二小時,使水中有機物氧化為二氧化碳及水,其所消耗之重鉻酸時,使水中有機物氧化為二氧化碳及水,其所消耗之重鉻酸鉀量換算成相當於氧之量。鉀量換算成相當於氧之量。BODBOD與與CODCOD之關係之關係 時,表示廢水中之有機物可完全為生物分解。時,表示廢水中之有機物可完全為生物分解。時,表示廢水中含有不易分解之有機物,需馴化微生物。時,表
4、示廢水中含有不易分解之有機物,需馴化微生物。時,表示廢水中含有毒性,需馴化微生物,才能以生物處理法時,表示廢水中含有毒性,需馴化微生物,才能以生物處理法處理。處理。 6懸浮固體懸浮固體(SS, Suspended solids)(SS, Suspended solids)廢水中粒子經濾器過濾而殘留之量。廢水中粒子經濾器過濾而殘留之量。溶氧溶氧(DO, Dissolved oxygen)(DO, Dissolved oxygen)指溶解於水中的氧,為表示水污染狀況的指標之一,簡稱為指溶解於水中的氧,為表示水污染狀況的指標之一,簡稱為DODO。一般清淨的河流,。一般清淨的河流,DODO可接近於其溫
5、度之飽和值,水溫愈可接近於其溫度之飽和值,水溫愈高,其飽和溶氧量愈低。高,其飽和溶氧量愈低。優養化優養化(Eutrophication)(Eutrophication)指過量的營養物質進入水體,造成藻類大量的繁殖、死亡,指過量的營養物質進入水體,造成藻類大量的繁殖、死亡,並因其腐敗分解的大量耗氧,導致水中溶氧耗盡而有機物質並因其腐敗分解的大量耗氧,導致水中溶氧耗盡而有機物質却很充足的現象。却很充足的現象。重金屬重金屬Heavy metalsHeavy metals指原子量超過鈣指原子量超過鈣(40)(40)以上之金屬,累積在生物體或人體會造以上之金屬,累積在生物體或人體會造成損害,如銅、鎘、汞
6、。成損害,如銅、鎘、汞。789水質保護對策水質保護對策 u訂定河川水質標準及放流水標準訂定河川水質標準及放流水標準 u落實集水區經營管理落實集水區經營管理 u規劃流域整體性水資源之永續利用規劃流域整體性水資源之永續利用u加強推動河川污染整治工作加強推動河川污染整治工作 u做好污染源管制工作做好污染源管制工作 u推動經濟誘因之管制策略推動經濟誘因之管制策略-水污染防治費之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徵收u加速污水下水道系統之興建加速污水下水道系統之興建 u輔導改善並擴大民間參與輔導改善並擴大民間參與 u辦理教育宣導工作辦理教育宣導工作 1011水污染防治主要法規水污染防治主要法規一、水污染防治法一、水污染
7、防治法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三、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三、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四、放流水標準四、放流水標準五、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五、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六、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辦法六、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辦法七、土壤處理標準七、土壤處理標準八、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審查辦法八、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審查辦法九、事業廢九、事業廢( (污污) )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辦法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辦法十、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十、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 (污污) )水貯留或稀釋許可辦法水貯留或稀釋許可辦法十一、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十
8、一、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 (污污) )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十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十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12法制作業根本認識u法律: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水污染防治法。u法規命令法規命令委任立法委任立法:細則、辦法、:細則、辦法、標準、規則、準則、規程、綱要。標準、規則、準則、規程、綱要。u法規章節之劃分:篇、章、節、款、法規章節之劃分:篇、章、節、款、目。目。u法規條文之劃分:條、項、款、目。法規條文之劃分:條、項、款、目。13第三十條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以下行為:第三十條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使用農藥或化學肥料,致
9、有污染主管機關指一、使用農藥或化學肥料,致有污染主管機關指 定之水體之虞。定之水體之虞。 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 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 三、使用毒品、藥品或電流捕殺水生物。三、使用毒品、藥品或電流捕殺水生物。 四、在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四、在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 飼養家禽、家畜。飼養家禽、家畜。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制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制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所稱指定水體及規前項第一款、第二
10、款及第四款所稱指定水體及規定距離,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公告之。但中央主定距離,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公告之。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4水污染防治法架構圖 水污染防治法總則(一)根本措施(二)防治措施(三)罰則(四)附則(五)15u 總則立法目的(1)- -確保水資源之清潔,以維護生態體系,改確保水資源之清潔,以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專用名詞定義(2)主管機關(3)-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巿為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巿為直轄巿政府在縣(巿)為縣(巿)政府。直轄巿政府在縣(巿)為縣(巿)政府。指定或委
11、託專責機構辦理水污染防治相關事宜(4)16本法主管機關(3) 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巿為直 轄巿政府在縣巿為縣巿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23) 工廠工廠-經濟部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局畜牧業畜牧業-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醫院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衛生署垃圾焚化廠垃圾焚化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遊樂園區遊樂園區-交通部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局 自來水事業自來水事業-經濟部經濟部水利署水利署17水質保護基本措施防治原則-利用水體以承受或傳運放流水者,不得超過水體之涵容能力。(5)確定水質保護目標-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之情況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12、(6)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7-1)放流水標準訂定(7-2)一一般般性性標標準準由由中中央央訂訂定定較較嚴嚴標標準準由由直直轄轄市市、縣縣( (市市) )訂訂定定( (視視轄轄境境內內環環境境特特殊殊或或需需特特予予保保護護之之水水體體) )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8)水質監測(10)掌握水質現況並採取適當之措施(各級主管機關)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11)對對象象:事事業業、污污水水下下水水道道系系統統及及家家戶戶收收費費由由中中央央主主管管機機關關為為之之污水下水道建設與污水處理設施應符合水污染防治政策之需要(12)廢水總量管制(9)因因事事業業、污污水水下
13、下水水道道系系統統密密集集,以以放放流流水水標標準準管管制制,仍仍未未能能達達到到該該水水體體之之水水質質標標準準者者需需特特予予保保護護者者18水污染防治原則水污染防治原則(5)(5)u利用水體以承受或傳運放流水者,不得超過水體之涵容才能。u涵容才能:指在不妨害水體正常用处情況下,水體所能涵容污染物之量。(2-15) u充分利用水體自淨才能1920水區劃定及水體分類水質標準訂定水區劃定及水體分類水質標準訂定(6)u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之情況,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之情況,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u確定水質保護目標確定水質保
14、護目標u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u陸域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陸域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 u海域分為甲、乙、丙三類海域分為甲、乙、丙三類 u水質標準:指由主管機關對水體之品質,依其水質標準:指由主管機關對水體之品質,依其最正确用处而規定之量度。可分為保護生活環最正确用处而規定之量度。可分為保護生活環境及保護人體安康相關環境基準。境及保護人體安康相關環境基準。 21陸域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其適用陸域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其適用性質如下:性質如下:甲類:適用於一級公共用水、游泳、乙類、甲類:適用於一級公共用水、游泳、乙類、 丙類、丁類及戊類。丙類、丁類及戊
15、類。乙類:適用於二級公共用水、一級水產用水乙類:適用於二級公共用水、一級水產用水 、丙類、丁類及戊類。、丙類、丁類及戊類。丙類:適用於三級公共用水、二級水產用水丙類:適用於三級公共用水、二級水產用水 、一級工業用水、丁類及戊類。、一級工業用水、丁類及戊類。丁類:適用於灌溉用水、二級工業用水及環丁類:適用於灌溉用水、二級工業用水及環 境保育。境保育。戊類:適用環境保育。戊類:適用環境保育。22海域分為甲、乙、丙三類,其適用海域分為甲、乙、丙三類,其適用性質如下:性質如下:甲類:適用於一級水產用水、游泳甲類:適用於一級水產用水、游泳 、乙類及丙類。、乙類及丙類。乙類:適用於二級水產用水、二級乙類:
16、適用於二級水產用水、二級 工業用水及環境保育。工業用水及環境保育。丙類:適用環境保育。丙類:適用環境保育。23水體用处之定義水體用处之定義一級公共用水:指經消毒處理即可供公共給水一級公共用水:指經消毒處理即可供公共給水之水之水 源。源。二級公共用水:指需經混凝、沈澱、過濾、消二級公共用水:指需經混凝、沈澱、過濾、消毒等毒等 一般通用之淨水方法處理可供公共給水一般通用之淨水方法處理可供公共給水之水源。之水源。三級公共用水:指經活性碳吸附、離子交換、三級公共用水:指經活性碳吸附、離子交換、逆滲逆滲 透等特殊或高度處理可供公共給水之水透等特殊或高度處理可供公共給水之水源。源。一級水產用水:在陸域地面
17、水體,指可供鱒魚一級水產用水:在陸域地面水體,指可供鱒魚、香、香 魚及鱸魚培養用水之水源;在海域水體魚及鱸魚培養用水之水源;在海域水體,指可供,指可供 嘉臘魚及紫菜類培養用水之水源。嘉臘魚及紫菜類培養用水之水源。二級水產用水:在陸域地面水體,指可供鰱魚二級水產用水:在陸域地面水體,指可供鰱魚、草、草 魚及貝類培養用水之水源;在海域水體魚及貝類培養用水之水源;在海域水體,指虱目,指虱目 魚、烏魚及龍鬚菜培養用水之水源。魚、烏魚及龍鬚菜培養用水之水源。一級工業用水:指可供製造用水之水源。一級工業用水:指可供製造用水之水源。二級工業用水:指可供冷卻用水之水源。二級工業用水:指可供冷卻用水之水源。24
18、25放流水標準管制(7)u排放廢排放廢( (污污) )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用以有效管制污染之排放用以有效管制污染之排放。 (7-(7-1)1).管制對象管制對象: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築物污水處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理設施。.放流水標準:放流水標準:指對放流水品質或其成分之規定限度。指對放流水品質或其成分之規定限度。(2-18) u放流水標準之訂定放流水標準之訂定(7-2)(7-2).一般性標準一般性標準 由中央訂定由中央訂定.較嚴標準較嚴標準 由直轄市、縣由直轄市、縣(市市)訂定訂定(視轄境內環境特殊視轄境內環境特殊或需特予保護
19、之水體或需特予保護之水體)u處處6 6至至6060萬元罰鍰;按日連罰;停工或停業;廢萬元罰鍰;按日連罰;停工或停業;廢止排放許可證件或勒令歇業。止排放許可證件或勒令歇業。(40)(40)u處處3 3千至千至3 3萬元罰鍰萬元罰鍰(41)-(41)-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26放流水標準q管制項目共有管制項目共有4949項,共分二大類,一為共同適用項目,項,共分二大類,一為共同適用項目,q 另一為個別適另一為個別適 用項目。個別適用項目有:用項目。個別適用項目有:BODBOD、CODCOD、q SS SS、真色色度、大腸菌類及總餘氯共、真色色度、大腸菌類及總餘氯共6 6項。項。q個別
20、適用項目依事業別、工廠別、原料別、製程別,定有個別適用項目依事業別、工廠別、原料別、製程別,定有q 不同之管制限值。不同之管制限值。q電鍍業、金屬外表處理業及晶圓半導體製造業之放流水標電鍍業、金屬外表處理業及晶圓半導體製造業之放流水標準準水質項目水質項目最大限值最大限值氫離子濃度指數氫離子濃度指數(pH(pH)6-96-9重金屬重金屬鋅鋅5.05.0、銅銅3.03.0、總鉻總鉻2.02.0、鎳鎳、硼硼、鉛鉛1.01.0、六價鉻六價鉻、硒硒、砷砷、銀銀0.50.5、鎘鎘0.030.03、總汞總汞0.0050.005化學需氧量(化學需氧量(CODCOD)100100毫克毫克/ /公升公升懸浮固體(
21、懸浮固體(SSSS)3030毫克毫克/ /公升公升27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8)(8) u妥善處理係指:違反水污法按日連罰執行準則.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貯存污泥者。.未依核准之污泥處理計畫處理者 。.污泥產生量、清運量、處理量及處置量不符者 。.未運送至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處所處理者 。u放置或棄置依廢清法規定u處6至60萬元罰鍰;按日連罰;停工或停業;廢止排放許可證件或勒令歇業。(40)u處3千至3萬元罰鍰(41)-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28廢水總量管制廢水總量管制(9)u目的目的確保水體涵容才能之達成確保水體涵容才能之達成u實施條件實施條件u
22、因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密集,以放流水標準因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密集,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者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者u需特予保護者需特予保護者u總量管制方式由地方主管機關擬定報中央核定總量管制方式由地方主管機關擬定報中央核定u處處3 3至至3030萬元罰鍰;按日連罰;停工或停業;萬元罰鍰;按日連罰;停工或停業;廢止排放許可證件或勒令歇業。廢止排放許可證件或勒令歇業。(43)(43)29水質監測 (10)u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水質監測站,採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水質監測站,採樣檢驗,定期公告檢驗結果,並採樣檢驗,定期公告檢驗結果,並採取適當之措施。取適當之措施。u水體水質監
23、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監測項目監測項目.監測站設置位置之原則監測站設置位置之原則 .採樣之頻率及部位採樣之頻率及部位 30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11)u依排放之水質水量徵收水污染防治費依排放之水質水量徵收水污染防治費u對象: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對象: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u收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收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u徵收及計算方式等詳廢徵收及計算方式等詳廢( (污污) )水排放收費辦法水排放收費辦法u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應依繳納期限當日郵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應依繳納期限當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
24、加計利息一併繳納;逾期計利息一併繳納;逾期9090日仍未繳納者,除移日仍未繳納者,除移送強制執行外,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處送強制執行外,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處3 3至至3030萬元罰鍰,家戶處萬元罰鍰,家戶處15001500至至3 3萬元罰鍰。萬元罰鍰。(44)(44)u廢廢( (污污) ) 水排放收費辦法水排放收費辦法31事業廢水管制流程圖事業廢水管制流程圖 32許可制度許可制度依規定获得許可證,始得從事該行為。依規定获得許可證,始得從事該行為。許可目的及精神許可目的及精神 污染預防、誠實申報,為水污染防治最根污染預防、誠實申報,為水污染防治最根本、最本、最 上位之防治管理策略。上位之防治管
25、理策略。 藉由事前之審查許可及技師簽證,要求並藉由事前之審查許可及技師簽證,要求並協助事協助事 業設置功能足夠之污染防治設施,以有效業設置功能足夠之污染防治設施,以有效處理廢處理廢 (污污)水。水。許可制度種類及規定許可制度種類及規定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含海放管設置、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含海放管設置、變 更更(13) 排放廢排放廢(污污)水於地面水體之許可水於地面水體之許可(14) 稀釋或貯留廢水稀釋或貯留廢水(20) 污水注入地下水體或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或廢(污污)水排放於土壤水排放於土壤(32)33許可制度-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13) u事業於設立或變更前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事業於設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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