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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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实务概述一、法律体制上的问题与解决的保护法律的体制问题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执法。的权利人经常对维权案件的审讯或者判决都感到绝望。原因:1、多数人明白应该保护但对保护程度的认识各不同很多人还是比拟倾向于“最低补偿原那么即:有所补偿说明问题就是了。这种风气与地方保护很相近不利于保护机制的形成和企业的长远开展倒是可能保护了侵权人的开展和生存时机。执法的裁量停留在“最低补偿阶段即便有法可依都会选择“从轻发落。“维权不力引发“维权不利从而导致的所有人“有权无利企业享受不到研发成果创新“缺乏动力而企业被发现侵权和起诉的代价假如低于技术转让或研发费用是不利于建立企业自主创新、守法经营的鼓励机制的。解决:进步
2、法定赔偿金额特别是进步重复侵权的代价让侵权人无利可图甚至稍有损失才能有效遏制侵权。2、的案件一案分为数案如:一个专利案件按侵权的型可分为四个案件既增加诉讼本钱又影响公正和效率应予以重视。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分案处理也不尽合理。建议:重新考虑按侵权行为的性质并案处理。3、诉讼过程很长有拖一、两年的对于原告的权利保护很不利。某些对于国外的受权文书不甚了了甚至随意就不予立案。 建议:学习上海的做法简化立案程序在立案同时排开庭详细问题留给审讯庭解决。4、在案件中原告的举证责任一般过重举证不充分即承当不利后果而被告那么不负举证责任这是有违公平分配举证责任的原那么和有关法律的。 举例说明:?人民民事诉讼
3、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恳求所根据的或者反驳对方诉讼恳求所根据的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缺乏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当不利后果。第七条:在法律没有详细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当时人民可以根据公平原那么和老实信誉原那么综合当事人举证才能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当。建议:的审讯法庭应公平分配举证责任如:要求被告提供由其保存的证据如原告的受权或与原告的交易证据等等并且擅长以盖然率合理推理以恰当方式遏制侵权。90年代的行政执法力度还是很强的但如今反而有所削弱。鉴于中国国情建议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的执法、处分力度并建立针对屡
4、犯不改的重复侵权的特殊处分机制。二、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侵权及救济措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未经专利权人答应施行其专利即进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起诉也可以恳求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侵权人立即停顿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之日起十内按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起诉;侵权人满不起诉又不停顿侵权行为的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强迫执行。进展处理的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恳求可以就进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展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起诉。上在操作中地方的专利行政
5、理部门他们一般都是用听证的形式让双方到场就这个专利进展比对。这个和专利比对后是侵权的话就会做出行政处分就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进展起诉同时也会问双方当事人有没有意愿调解能不能就赔偿数额到达一致建议假如不可以专利权人就不得不人民起诉也就是说行政处理这个方式是解决不了你的索赔问题除非得到侵权人的合作。?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假冒别人专利的除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外由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改正并予没收所得并处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所得的可以处5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冒的构成:把专利人的专利写在自己的上叫做“假冒。一般全抄专利人的专利去制作一个跟原专利权人的是一模一样的情形也不叫假冒专利。?专利
6、法?第五十九条: 以非专利冒充专利、以非专利冒充专利的由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改正并予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理中一般将“以非专利冒充专利、以非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称为“冒充专利。?专利法?第六十条: 进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答应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人民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假设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答应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答应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答应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
7、照该专利答应使用费的至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答应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答应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元以上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第二十二条人民根据权利人的恳求以及详细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一般来说需要我们配合的工作是赔偿数额50万元也好30万元也好是含律师费、调查费、公正的这些合理的维权费用。而不是说50万元以上再去增加这些费用。第二点是新的?专利法?会把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这点也是很值得大家待的。第六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进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
8、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制造、进口的专利或者按照专利直接获得的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一样、使用一样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按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那么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消费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或者按照专利直接获得的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当赔偿责任。专利的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来说行政诉讼案件针对的对象是可以是副委、的专
9、利还有各个地方的专利部门是因为行政执法所产生的一些纠纷另外一个就是专利的诉讼还有一些是专利权属纠纷案件权属纠纷主要是职务创造和非职务按创造创造的问题创造人设计人和专利权人的关系的问题这些都可以涉及专利权的权属纠纷案件。还有就是侵权纠纷案件比方说直接侵权、间接侵权案。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施行别人专利的侵权但却教唆、帮助、导别人施行专利发生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导或教唆别人进犯专利的成心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不侵权抗辩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强迫答应还有临时保护所施行的行为有使用费在公开前的行为是没有使用费这一点我们要做一个区分。例子:在一天黄昏客户来到我们律
10、师事务所说我明天就要把我的专利撤销费事看看还有问题要注意。为要撤销专利。他拿出剪纸具给我们看说我们通过外商提供剪纸给我们要求我们去做剪纸具。我们就设计模具物料和制作比外商提供的剪纸具的成品比拟都有进步中方因这一点申请了新型专利。外方下单一年后发现中方有使用新型专利要求中方撤销专利。外方认为这个从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上这个案件没有经过整个的程序也没有经过专利的行政程序所以是完全不知道这个专利是否真的是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我们所说的等同性的问题从中方的表述和我们看到外方和中方的具我们认为是有区别的。从专利的比对来说外方是没有专利的中方的专利以外方的来说也是有比拟大的区别的。这种情形之下中方应该去和外方
11、做一个协调。假如可以的话有两个可能性一个就是外方提出专利的无效走程序起码是两年的时间;第一点要在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副委的结得出来后如有哪方不符可以行政诉讼。走完这个程序和上诉的话起码是两年。但是中方认为外方是他的客户假如外方继续下单撤销这个专利还是值得。但是假如中方没有了这个专利的保护外方的下单未必是给这一个中方他可以给很多个中方去做。因为在中国来说起码这个专利受申请的外观设计保护的这一点是中方没有考虑到的因素。我们认为这个案件说明了两点:1、中国的企业在整个全球的采购链中处于的位置是不利的。因为互相之间竞争不在于的竞争而在于价格的竞争。中方担忧失去一个客户而放弃了自己的专利的权利这点我们认为
12、很可惜。三、跨国企业在中国维权案例分析国外的的权利人都是集团下属专门负责研发和技术转化使用受权的子的盈利主要来源于技术转化和受权使用费本钱主要是维权的费用。集团其他使用也要获得子的受权。因此成为盈利中心同时也是创新鼓励的机制。案例:2005年8月19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立案的3M诉大胜卫生用品制造的案件所涉及的专利有两项一个是创造专利“平折式个人呼吸保护装置及其制造工艺、另外一个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个人呼吸保护装置专利权人是的3M。上从2004年底我们就接到的在国外的多地屡次发现大胜侵权的客户要求我们以其聘请的国内调查合作指导案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向客户返回有关情况。调查在2005年初出具指称发现目的
13、产生侵权的并获得目的的的宣传彩页。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侵权的口罩样品并对上述的取证过程进展的公正。在此根底上权利人起诉大胜。由于所涉的专利有两项按照规定需分两个案件立案10月13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合并审理了两个案件创造专利的技术特征和侵权的情况主要是原告的创造专利、专利ZL 96192430.6。在1996年3月8提交PCT申请并指定中国于1996年9月19日由WIPO用英文公布申请在1997年9月8日进入中国阶段1999年10月30日获得授予创造专利并于2000年2月2日该创造专利的保护从1996年3月8日起到2016年3月7日止目前处于有效内。该专利是一种个人呼吸保护装置及其制造工艺其权利要求
14、载的权利要求包括:1一种个人呼吸保护装置它包括:a) 一具有第一和第二边缘的平的中心部分b) 或是通过一折叠、缝制、焊接、或是通过粘结与中心部分的第一边缘相连接的一平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折叠线、粘结线、焊接线或缝制线根本上与所述中心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共同延伸c) 或是通过一折叠、缝制、焊接、或是通过粘结与中心部分的第二边缘相连接的一平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的所述折叠线、粘结线、焊接线或缝制线根本上与所述中心部分的所述第二边缘共同延伸d) 中心部分和第一和第二部分中至少有一个是由过滤介质形成e) 所述装置可以被折平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至少是部分面对面地与所述中心部分的一公共外表相接触用
15、以储存、在使用过程中能形成一杯状的空腔盖住配戴者的鼻子和嘴使中心部分和第一和第二部分的未连接的边缘适于接触并固定于配戴者的鼻子、面颊和下巴适于接触于配戴者的鼻子、面颊和下巴的未连接边缘的外部边界小于该装置处于折平储存状态下的周边长度。此外该权利要求书还记载了该呼吸保护装置的制作工艺其权利要求记载在权利要求的制作工艺。它包括:a)形成一个平的中心部分所述中心部分具有至少一个第一边缘和一个第二边缘;b)将一平的第一部分通过一折叠、粘结、焊接、或缝制而连接于所述中心部分的第一边缘所述第一部分边缘的所述折叠线、粘结线、焊接线或缝制线根本上与所述中心部分的所述第一边缘共同延伸;c)将一平的第二部分通过一
16、折叠、粘结、焊接、或缝制而连接于所述中心部分的第二边缘所述第二部分边缘的所述折叠线、粘结线、焊接线或缝制线根本上与所述中心部分的所述第二边缘共同延伸;但有这样的条件所述中心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至少有一个包括过滤介质所述装置可以被折平以便储存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形成一杯状的空腔盖住配戴者的鼻子和嘴使中心部分和第一和第二部分的未连接的边缘适于接触并固定于配戴者的鼻子、面颊和下巴适于接触于配戴者的鼻子、面颊和下巴的未连接边缘的外部边界小于该装置处于折平储存状态下的周边长度。制备平折式个人呼吸装置的工艺它包括:在过滤介质的第一和第二侧上分别设置一内覆织物和一外覆织物而形成一织物组件;焊接面部适配熔接
17、和边缘修整线;除去多余织物材料;将第一和第二部分向内朝修边后的织物组件的中心翻折而形成一折叠面罩的半成品。经当庭比对被告的口罩已经全面覆盖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系争专利的权利要求30和33记载的是技术特征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制造的创造专利的制造同样的应提供其制造不同于专利的证明。现系争专利权利要求第一记载了个人呼吸保护装置的构造特征而该专利获得受权故该个人呼吸保护装置是一种新而被告消费的口罩的构造技术特征全面覆盖专利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故被告消费的口罩就是使用专利技术消费的一样。被告应就其制造不同于专利承当举证责任现被告对此未能举证其举证不
18、能的后果应由被告承当故法庭认定被告制造系争四款口罩的与原告的专利一样。下一个问题就是外观设计的问题法庭根据外观设计照片比对说明了被告四个与原告专利的设计除了口罩两侧的边缘不分存在大小差异之外其他不分是如出一辙而边缘部分并不是系争设计中的要部因此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别。被告的另两款口罩在原有设计根底上加上了呼吸阀但这是被告自行附加的技术特征不属于可供比照的技术特征的范畴故被告消费的四款口罩的设计特征均与系争专利的设计特征相似其已经落入系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被告消费、许诺销售和销售侵权的举证问题我们之前讲过一般来说要举证被告施行了哪一些专利的侵权行为是比拟困难的。原告在本案中主张被
19、告消费、许诺销售和销售了四款口罩构成专利侵权。被告那么辩称其只是消费和展示了口罩样品并未实际销售。法庭认为被告确认其施行了消费行为故对该节双方并无争议。被告在其和网站上发布系争口罩的图片用作广告宣传以到达销售商品的目的该行为即属于许诺销售行为。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被告是否施行了系争四款口罩的销售行为。首先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被告在承受时可随时提供口罩样品公开向外散发的报价单上对系争四款口罩的单价、规格、型、重量都有明确和详细的记载故被告销售系争口罩的意图十清楚显其实际作出了销售的要约只要原告承诺即可销售。被告其四款系争仅用于展示的辩白与上述显然不符法庭不予采信。其次被告在其和网站上均称其产量规模大
20、已经远销国外而在同一份上所指的就包括了系争四款口罩。更重要的是经原告申请法庭保全获得了被告销售口罩的财务资料虽然被告在财务资料中对其销售的口罩采用了不同于其的编码方式使得的对应性不甚明晰但是从中还是可以发现其销售系争的迹象。在这些编码中被告采用了7位加6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类似型的编码和连续13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等方式。 在第一种方式中被告在其中“1317370(311459)上标注了“DAC4Z的型由此建立了编码与系争议型的联络可以证明被告实际销售了该款;在后两种编码方式中要么出现编码对应但型不对应的情况要么出现根本无法对应的情况法庭要求被告对此作出解释否那么承当不利后果但被告只是强调这些编码是
21、客户提供的并没有对这些编码和型的对应关系作出人信服的解释而上假如被告自己都无法将型和编码一一对应的话其是无法实现确定的消费、销售和出口的。考虑到财务资料反映出的这些因素法庭认定被告已经销售了系争口罩。最后被告在庭审中被告网站的归属、欧洲与系争口罩的关系以及是否实际销售系争口罩等问题上屡次作出不实陈述这也使得其辩白缺乏可信性。综上所述可以认定被告施行了销售系争口罩的行为其理应承当包括损害赔偿责任在内的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鉴于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损失或者被告消费、销售侵权获利的准确数额故法庭按照?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人民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假设干规
22、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情节以及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应承当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两案分别判决被告立即停顿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和5万元。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来创造专利赔偿金额一般来说是比拟大而外观设计专利赔偿进金额一般是比拟小的我们也遵循这个原那么去申请赔偿。而上虽然作为两个案件立案但是我们取证的证据是都是一致的。在一致的证据根底上两个专利分别的赔偿金额虽然是分案处理有没有可能性是两个案件的赔偿金额都有相当大的金额?我认为这点是法官的考虑当中特别是酌情考虑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在申请赔偿金额时也会考虑到这个因素这个是同
23、一个侵权案件因此我们认为在法庭也应该作为一个案件来处理而不应该是分案的立案。四、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侵权及救济措施 主要的法律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进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审理商标民事案件纠纷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在审理进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根据?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三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案件详细情况可以判决侵权人承
24、当停顿损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还可以做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消费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物的民事制裁。上在操作上一般不用收缴侵权消费工具和设备因为规定说是专门用于消费。专门用于消费的话除了模具之外其他都可以同时再消费非侵权既然是可以用来消费非侵权就不是专门用于消费侵权的一个工具是不可以没收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案件主要针对的是工商的商标、商品委、还有各地工商。在做出的行政执法行为时比方说处分不合理一方当事人是可以行政诉讼这是对各个地方的工商所提出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概念。商标的民事纠纷案件包括:侵权、转让和答应合同、权属、著名商标的保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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