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煤矿科级管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暂行管理规定.doc
《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煤矿科级管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暂行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煤矿科级管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暂行管理规定.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煤矿科级管理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暂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我矿科级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节俭文明新风,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我矿科级管理人员为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操办的婚庆、生日(祝寿、出生满月酒)、乔迁、履新、升职、升学、出国、参军、购车等事宜,以及为配偶、直系亲属操办的丧葬事宜。第三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操办婚嫁及其他喜庆事宜,应分别于事前、事后15日内报告;丧葬事宜,事后15日内报告。副科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填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事前、事后),经
2、所在单位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矿纪委备案。正科级和矿副总工程师经矿党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矿纪委备案。第四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大操大办。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标准,除亲属外,单方操办宴请不得超过10桌(100人),合办宴请不得超过20桌(200人),非亲属礼品、礼金金额不得超过200元。宴席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居民正常消费水平。(二)不准邀请管理对象。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和名义,邀请管理范围内、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不得收取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三)不准超范围操办。除婚庆、丧葬事宜,其他喜庆事宜一律不准邀请除亲属以外
3、的人员参加。(四)不准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资源。不得由与本单位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企业或个人,支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不得使用上述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物品、车辆等服务。(五)不准使用下属人员提供的物品、车辆等服务。(六)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开展有违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活动,或其他违反国家、省及企业规定的行为。(七)喜庆事宜不得未报先办。第五条科级管理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非本人意愿收受的礼品、礼金,必须及时退还。无法退还的,应在操办结束后10日内向矿纪委报告,并上交矿财务。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辖范围内科级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的审核、监督,以及提醒谈话等工作。对报告事项不清楚、不完整、不准确的,应要求报告人重新报告。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审核人的责任。第七条科级管理人员应将婚丧喜庆等事宜操办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第九条如上级组织另有规定的,按照上级组织的规定执行。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淮南 矿业集团 新庄 煤矿 管理人员 婚丧 喜庆 事宜 暂行 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