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招标文件XXXX0819(会议讨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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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编号: XX大楼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及主体桩基础施工招 标 文 件工程名称:XX大楼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及主体桩基础施工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前海中心区前海路 招 标 人:深圳市XX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XX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8月目 录第一章 致投标人3第二章 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4(二)投标须知前附表26(三)投标须知前附件7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7二、投标须知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五)开标17(六)评标18(七)中标通知书21(八)合同的授予22三、评标方法24第三章 设
2、计施工注意事项28一、工程概况29二、注意事项:29第四章 合同条款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2一、工程量清单的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3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七章 相关附件60第一章 致投标人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招标单位地址:深圳市XX区XX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深圳市XX区XX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 真: 传 真:
3、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10年8月 20日日期:2010年8月20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 定11.1工程名称XX大楼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及主体桩基础施工21.2工程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前海中心区前海路,西临前海路,北面为学府路,南面有桂庙路。31.3工程规模及特征拟建的XX大楼场地现状为停车场,混凝土地面约0.3米厚。用地面积约2288,拟建一栋高层建筑,地上23层,地下室三层。42.1招标范围XX大楼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及主体桩基础施工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XX大楼基坑支护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4、;2)施工部分:XX大楼基坑支护施工及主体桩基础工程施工,包括从机械设备进场至按招标图纸完成所有的基坑支护、土方挖运及主体桩的施工、验收、检测、机械退场的全部过程的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及各种配套保证(如临时设施、接收场地等)各方面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指定场地内土方清理、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63.1资金来源自 筹722.1采用的币种人民币8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体桩为单价包干,除主体桩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为固定总价包干。95.1工程质量合格106.1工期要求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至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
5、5天内提交设计施工图至审图单位审图。施工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117.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127.1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137.2合格投标人的产生根据报名情况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协商决定1421.1工程量的确定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8)1521.1工程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1621.9投标报价的上限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公布的拦标价1724.1投标担保金额开户银行账号投标担保金:¥10 万元(2010年 月 日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
6、),开户名:深圳市XX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账 号: 1825.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919.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 1 份,商务标部分 1 份正本, 1 份副本技术标部分 1 份正本, 1 份副本电子光盘 1 份2036.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151.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二)投标须知前附表2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 定114.1招标会地点: 时间:2010 年8月 日 (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29.1踏勘现场地点: 各单位可联系招标人,自行去考察。312.2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答疑。410.1清单提供时间:2010年 月 日 地点: 527.
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0 年 月 日 时 分前截标程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投标人的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截标时间前在截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62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11.212.113.113.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830.1开标会地点: 时间: 2010 年 月 日 时 分948.1发出中标通知书定标后 3 天内1051.1提交履约担保收到中标通知书 5 天内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保函1150.1签订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 1
8、5 天内127.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须知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一、有关无效标的情形:1、在本须知第2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4、投标函部分的密封袋内无投标保函原件或招标人出具的已收讫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的;5、投标保函的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6、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
9、件的;7、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二、有关废标的情形: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1)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为同一人的;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小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按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应项目的平均报价计算,商务标中缺项、漏项部分
10、或者改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涉及到的造价超过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3%的;7、投标报价中主要清单项目的报价明显高于(超过30%)其他投标人的相应报价的平均值或高于标底价格的;8、技术标经评标小组评审为不合格的; 9、不响应本招标文件其他具体要求的。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名称见前附表1第1项所述。1.2 工程地点见前附表1第2项所述。1.3 工程规模和特征见前附表1第3项所述。2.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见前附表1第4项所述。3.资金来源3.1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1第6项所述的方式获得。4.承包方式4.1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见前附表1第8项所述。5.工程质量5.1 本
11、工程的质量标准见前附表1第9项。6.工期要求6.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1第10项所述。7.合格的投标人7.1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见前附表1第11项、第12项所述。7.2 合格投标人产生办法见前附表1第13项。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踏勘现场9.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地点见前附表2第2项所述。9.2 招标人向投标人
12、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9.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致投标人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条
13、款 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三、技术要求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标部分三、技术标部分第六章 相关附件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履约担保函11.2 除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3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14、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同时将澄清纪要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2.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
15、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以书面为准)。投标预备会地点及时间见前附表2第3项。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函件时,应办理签收手续。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
16、出的为准。但是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中存在否决性条款时,须由招标人重新编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将所增加的否决性条款列入该摘要。否则,仍应以先前发出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为准,新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1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14.招标会14.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2第1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
17、持的招标会。未出席招标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14.2 投标预备会14.2.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2第3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14.2.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4.2.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 1 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4.2.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8、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4.2.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5.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5.2 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的组成16.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16.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6.2.1法定代表
19、人身份证明书;16.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6.2.3投标函;16.2.4投标保函或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复印件;16.2.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无。16.3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6.3.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说明;16.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6.3.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无。16.4 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16.4.1设计方案:第一章: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为本工程的基坑支护提出施工可行的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等; 第二章:详细计划进度图,进度中需明确评审的主要阶段及计划时
20、间;第三章: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及施工承包价(含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土方费用单列,不含主体桩费用,(包括承办设计成果评审会,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会议安排组织费用、专家评审费及施工图纸审查等为完成施工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第四章:合理化建议;第五章: 项目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表;第六章:其他技术标的补充说明。16.4.2施工方案:投标人可参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规范(试行)中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写,但其中必须包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和市政府有关“净、畅、宁”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措施要求。17.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提交及要求17.1 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
21、档。17.2 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Word、Excel及斯维尔计价文件。17.3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必须提供只读光盘,一式壹份,并在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17.4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标小组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1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8.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
22、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第19项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签署20.1 投标文件应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的要求。20.2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必须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商务标书必须经造价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20.3 签字盖章的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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