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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招商招标 招标文件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招商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人:余江县中童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指挥部 (盖单位章)2013 年 5月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名称:余江县中童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指挥部地址:余江县中童镇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7015862519 1867010856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70070230项目名称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招商建设地点余江县中童镇总体规划核心区资金来源及比例中标人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招标范围 鹰潭国际
2、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建设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0 月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12 月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总资产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或者有价证券证明);(2)成功开发过10万平方米以上农副产品市场,并投入运营(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3)书面承诺本招标项目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在农副产品市场建成后10年内转让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必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书面承诺书)。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投标人
3、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 6 月 10 日下午16:00前以邮件的方式送达招标人(邮箱号码: 241332859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澄清招标文件将于2013年 6 月 14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在余江县政府网发布(各投标单位须随时密切关注),网址:偏离不允许允许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文件、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招标文件将于2013年 6 月 14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在余江县政府网发布(各投标单位须随时密切关注),网址: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6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
4、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招标工程预算控制价为: / 元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整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综合说明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
5、:余江县中童镇。招标人名称:余江县中童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指挥部。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招商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13年 6 月 18 日上午 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县建设局一楼)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江县建设局一楼)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前由监察代表及投标人代表检查并当场宣布。开标顺序:按会场签到顺序。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经济类专家2人,技术类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鹰潭市专家评
6、标库中按规定抽取。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余江县政府网上公布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审查:(1) 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2) 企业(集团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3) 企业总资产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或者有价证券证明);(4) 成功开发过10万m2以上农副产品市场,并已投入运营的有效证明文件;(5) 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
7、代表人书面签章的承诺书:承诺本农副产品市场在建成后10年内转让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6) 招标人出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2、须提交陆仟万元(¥60,000,000.00元)诚信保证金。3、投资方必须垫资约12000万元建设园区内余信贵快速路(长约1200米,宽55米,投资约3800万元)、经六路(纬七路至纬八路段,长约990米,宽24米,投资约1600万元)、东城四路(206国道至经八路段,长约1860米,宽24米,投资约3500万元)、经七路(纬七路至鹰西大道段,长约1180米,宽40米,投资约3100万元)道路建设工程。在中标后,投资方应择优选定符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8、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承建。4、投标企业可承诺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以利于中标及中标后市政道路工程款结算时获利。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第二节综合说明一、 总则(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已具备招商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余江县中童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指挥部;地址:余江县中童镇;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7015862519 18670108567。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9、:13970070230。3、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余江县中童镇总体规划核心区。(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中标人自筹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 /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 2、计划工期:3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0月;竣工日期:2016 年12月。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合格。(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或其集团公司,总资产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或者有价证券证明。(2)投标人成功地开发过农副产品市场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并投入运营,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3)投标人书面承诺农副产品市场
10、建成后10年内转让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五)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六)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八)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九)踏勘现场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
11、中可自行观察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十)招标答疑会1、招标人不召开招标答疑会。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 6月 10日下午16:00前,以发邮件的方式送达招标人(邮箱号码:241332859 ),以便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3、招标人在2013年 6 月 14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将澄清内容在余江县政府网发布(各投标单位须随时密切关注),网址:。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十一)偏离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二、 招标文件(十二)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
12、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根据本文件按第(十)、(十三)和(十四)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 年 6月 10日 16 时 00 分前以发邮件的方式送达招标
13、人(邮箱号码:241332859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将在余江县政府网发布(各投标单位须随时密切关注),网址:。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十四)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在余江县政府网发布(各投标单位须随时密切关注),网址:。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 投标文件(十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书附录;(5)工期、质量等级
14、的承诺书、招标人出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6)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集团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总资产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或者有价证券证明);成功开发过10万m2以上农副产品市场,并已投入运营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章的承诺书:承诺本农副产品市场在建成后10年内转让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招标人出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十六)投
15、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市政道路工程费率报价及投资回报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决算时可调工程价款的方式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本项目报价由二个部分组成:(1)市政道路工程费率报价(2)投资回报率报价3、市政道路工程结算标准:市政道路工程款结算按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定额及2004年江西省房屋建设工程定额执行。工程主要材料单价按同期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公布的鹰潭市地方信息价为准;工程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等调整按赣建价20118号文件执行。若投
16、资方承诺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并实际履约,则市政道路工程结算价=定额结算价款投标人自报市政道路工程结算费率;若投资方不承诺或承诺后不能履约,则市政道路工程结算价=定额结算价款(投标人自报工程结算费率-5%)4、项目用地及担保土地情况(1)、项目用地约400亩。其中第一宗土地位于鹰潭国际商贸园区内,纬八路以北,东城四路以南,206国道以东,经六路以西210亩左右,该宗土地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土地评估价25万元/亩。2013年7月31日前公开挂牌出让。第二宗土地位于纬八路以北,东城四路以南,206国道以东,经六路以西80亩左右,该宗土地
17、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土地评估价6.4万元/亩。2014年7月31日前公开挂牌出让。第三宗土地位于鹰潭国际商贸园区内,东城四路以北,中山学校及眼镜工业园二期以南,206国道以东,经六路以西110亩左右土地,该宗土地为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少于20%),土地评估价25万元/亩。2014年7月31日前公开挂牌出让。(2)、建设项目配套商住担保土地270亩左右。其中第一宗土地位于鹰潭国际商贸园纬七路以南,东城四路以北,鹰西大道以西至地界200亩左右,该宗用地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
18、,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评估价40万元/亩。2013年7月31日前公开挂牌出让。第二宗土地位于鹰潭国际商贸园纬七路以南,东城四路以北,鹰西大道以西至地界的爱国村委会杨家、坪上祝家村拆迁用地70亩左右,该宗土地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少于35%),土地评估价40万元/亩。2014年7月31日前公开挂牌出让。5、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中标单位自备 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
19、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十七)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60天。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诚信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诚信保证金。(十八)保证金 1、投标人在2013年 6 月 7 日下午16时00分前提交60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公开挂牌出让项目担保第一宗用地时,再交纳6000万元作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
20、金,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2、未中标单位诚信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如数无息原账户返还。3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十九)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企业(集团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企业总资产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或者有价证券证明); 成功开发过10万m2以上农副产品市
21、场,并已投入运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章的承诺书:承诺本农副产品市场在建成后10年内转让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 招标人出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二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
22、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 投标(二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不设置施工设计和方案(技术标)。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密封袋内;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3、的印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二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
24、资格。(二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五、 开标(二十四)开标时间和地点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25、代表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余江县监察局、余江县财政局、余江县人民检察院、余江县招标办等。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开标会现场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到达时间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二十五)开标程序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计量计分法(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评标办法)(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2)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
26、绍);(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6)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各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企业(集团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总资产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或者有价证券证明);成功开发过10万M2以上农副产品市场,并已投入运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章的承诺书:承诺本农副产品市场在建成后10年内转让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商业总建筑面积的50%; 招标人出具的诚信保证金收据,上述材料原件经现场查验后送评委会进行资格后审
27、;(7)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企业名单;(8)查验资审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9)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10)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投标文件;(11)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12)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二十六)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六、 评标(二十七)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
2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29、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条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4)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二十八)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十九)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招商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七、 投资协议书授予(三十)定标方式招
30、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3家投标人。(三十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余江县政府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三十二)中标通知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投资协议书的组成部分。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标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在省或市级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书。
31、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分包。 (三十三)履约担保1、在签订投资协议书前,中标人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三十四)签订投资协议书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应按规定备案。八、 纪律和监督(三十五)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三十六)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32、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三十七)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三十八)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
33、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三十九)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相关说明:(1)、投标人诚信保证金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必须于2013年6月7日下午16时00分前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单位基本帐户转入至招标单位下列指定帐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到帐单为准,不得提交现金。(如诚信保证金不是从本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作废标处理,未提交诚信保证金的单位不予开标。)开户名称:余江县中童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指挥部开 户 行:鹰潭农商银行中童支行帐 号:1291373
34、10000006942转账时需注明“鹰潭国际商贸园农副产品市场项目诚信保证金”(未注明工程名称的后果自负),上述说明将作为本工程投标人的必须响应的内容,未响应者视为自动弃权。 (2)、招标文件费说明:开标前收取招标文件费现金800元,未缴纳者视为自动弃权。 2、 项目建设周期 (1)农副产品市场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计划2013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约3年半,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013年10月-2014年10月完成农产品市场主功能区的副食品、粮油、生鲜产品、干货交易区和农业特产展示展销区的建设。二期建设: 2014年6月-2015年12月完成农副产品市场主功能区的海鲜冻产品、冷饮食品、
35、鲜肉品、酒饮、生产资料交易区和综合配套服务区及5万吨冷库建设。 三期建设: 2015年2月-2016年12月完场农副产品市场配套金融服务与购物区的建设。(2)道路工程计划2013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工期24个月,工程总造价约12000万元。3、项目税费的征收及优惠政策(1)招标单位采取税费一体化方式征收项目税费,商业建筑面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白蚂蚁防治费)按30%收取。(2)凡进入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的商户和乙方引入的总部经济享受余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4、在中标单位实施农副产品项目用地(总计320亩左右商服用地)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时(包含农副产品项目内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招
36、标单位承担10万元/亩的工程费用。在投资方摘牌该项目用地(总计320亩左右商服用地)后甲方负责在一个月内支付该费用。5、担保商住用地(总计270亩左右)和项目用地(总计320亩商服用地和80亩工业用地)挂牌、摘牌约定:本项目担保商住用地(总计270亩左右)和项目用地(总计320亩商服用地和80亩工业用地)依法出让时,中标单位(投资方)必须参加竞买,如无其他参加竞买,则投资方必须按土地出让起始价也即评估价摘牌,如成交价高于约定的拍卖起始价,则该宗土地的溢价部分按8:2(投资方为8,政府为2,该比例为暂定比例,实际结算比例以开标结束后中标人自报投资回报率报价为准)的比例计算分成。十、 电子招标投标
37、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招标十一、 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1、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含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标。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书前,将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二)工程工期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38个
38、月,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2 条。1、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2、甲方要求工期 38个月; 3、乙方投标书自报的工期。(三)工期延误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投资协议书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 条。(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2)按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赔偿 ;限额为投资协
39、议书价格的 。(3)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协议规定的其它责任。(四)工期提前1、协议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 / 条实施奖励。(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赶工措施费和提前竣工奖。(2)按 / 支付赶工措施费。(3)按 / 支付提前竣工奖。(4) /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协议工期按 / 奖励。二、质量与安全(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
40、标准为投资协议书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 / 级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第 / 条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1)乙方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2)按合同总价格 /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元。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投资协议书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 / 条支付赔偿金。(1)乙方投标书中自报的赔偿金。(2)按合同总价格 2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 元。4
41、、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工期相应顺延。5、中标人须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六)工程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三、市政道路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诚信保证金及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金的返还 (七)市政道路工程款支付1、投资方摘牌项目用地及担保土地后,上述土地开发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作为鹰潭国际商贸园余信贵快速路等4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先行支付给乙方。在五年内用上述土地开发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将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完毕。2、市政道路工程竣工后一个月
42、内,甲方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财政部门完成决算审核,决算审核后,按照审核价款确定项目回购价款及剩余结算款。项目用地开发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优先支付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剩余结算款,工程验收后一年内支付完毕.(八)违约责任:1、如招标人违约未按时挂牌、未按时交地、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中标人交纳出让金后未按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则按照约定起始价及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土地面积计算的土地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中标人违约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赔偿。2、中标人未按期(因天气、自然条件及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原因以外)完成建设工程的,则按延误建设工期和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日千分之一支付招标人违
43、约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九) 诚信保证金及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金的返还投标人中标后,诚信保证金保证优先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剩余款项作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金;在挂牌第一宗担保用地时,再交纳的6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剩余款项转入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金,保证优先用于支付项目担保用地土地出让金。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甲方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剩余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保证金。四、材料设备供应(十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十二)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五、保 修(十三)保修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2、甲、乙双方在签订投资协议书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六、 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找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