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律制度.pptx
《票据法律制度.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票据法律制度.pptx(4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022-4-22 票据法是调整票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据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法?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 ?票据法票据法? ?于于1996199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生效。日起施行生效。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022-4-22 票据,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票载日期无条件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票载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 (一一) )
2、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权利的产生、行使及处分都以票据在存票据权利的产生、行使及处分都以票据在存在为条件,即票据权利不能分开票据而存在,票在为条件,即票据权利不能分开票据而存在,票据假如丧失,持票人一般难以正常行使票据权利据假如丧失,持票人一般难以正常行使票据权利。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二票据是设权证券二票据是设权证券 签发票据的目的是创设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发票据的目的是创设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作成票据,票据作成之,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作成票据,票据作成之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无票据无票据上权利。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无票据无票据上权利。
3、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 (三三) )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在形式要件上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假如票票据在形式要件上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假如票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票据不产生票据上的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该票据不产生票据上的效力。如票据必须是书面的,必须签字盖章等。效力。如票据必须是书面的,必须签字盖章等。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 (四四) )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本身的文字记载为准,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本身的文字记载为准,票据之外的任何其他书面文件都不能证明票据本身的内容票据之外的任何其他书面文件都不能证明票据本身的内容,也
4、不能依其对票据进展变更和补充。,也不能依其对票据进展变更和补充。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五票据是无因证券五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只要符合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只要符合? ?票据法票据法? ?规定的形式要规定的形式要件,票据权利就产生,其效力不受产生票据的原因关系的影件,票据权利就产生,其效力不受产生票据的原因关系的影响。响。 六票据是金钱证券六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是以一定金额的金钱给付为目的而创设的证券,标票据是以一定金额的金钱给付为目的而创设的证券,标的只能是一定数额的金钱,而不能是金钱以外的财产、权利的只能是一定数额的金钱,而不能是金钱以外的财产、权利或行为。或行为。 。新
5、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七票据是流通证券七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上的权利可以依交付或背书的方式自由流通转让,票据上的权利可以依交付或背书的方式自由流通转让,流通性是票据的根本特征。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如支票流通性是票据的根本特征。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如支票支票可以是无记名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如汇票支票可以是无记名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如汇票、本票,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票据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本票,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票据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即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八票据是返还证券八票据是返还证券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主张权利得到满足以后,必须将票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主
6、张权利得到满足以后,必须将票据交还给债务人,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关系告以消灭。据交还给债务人,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关系告以消灭。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一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1支付功能在交易中以票据代替货币,不但可用于同城或异地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更是普遍
7、使用。这样,减少甚至杜绝了大量使用货币带来的不方便和不平安因素。2汇兑功能票据的使用,使得在异地可以凭借汇票在付款人处兑取货币,或者向别人进展各种支付,解决了在异地贸易中用货币支付费时费力且不平安的缺乏。票据成为了极佳的汇兑工具。3信誉功能票据法上的信誉,是指当事人签发票据,约定期限,另为付款或由别人代为付款,把将来可以获得的货币,作为如今的货币使用,实现了人的资金信誉票据化,票据即成为信誉工具。4结算功能债权人可以签发票据,指定自己的债务人向自己的债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由此消灭互相之间的债权债务,此为票据结算。现代各国广泛实行了票据交换制度,设立票据交换中心或票据交换场所,以利于票据结算
8、。5融资功能票据可以有偿转让,实现资金周转。持票人急需现金时,可持票向银行恳求贴现,也可以背书方式将票据卖给别人,满足需要。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票据关系,即票据法律关系,它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所发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它具有如下特点: 1票据关系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 票据关系当事人为票据权利义务而施行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义务成为票据关系的内容,因此,该法律关系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 2票据关系是票据行为所生权利义务关系 票据行为是票据法规定的可以发生票据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之外的行为,无论其是否合法,票据法上纵有规定,也不能发生票据权利
9、义务,不是发生票据关系的法律事实。 3票据关系具有无因性 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负担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自有其原因或说是根底,比方买方为支付价款而向卖方出票,买卖关系就是票据关系的根底关系。票据法为鼓励人们使用票据,最大限度地保障票据的平安性、可信度,把票据关系与其根底关系之间的联络一刀切断,使票据关系成为独立于根底关系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要票据关系无假疵,根底关系纵然无效,票据权利仍然有效。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六、票据权利六、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恳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恳求权和追索权。 1、付款恳求权 付款恳求权即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的权利,是
10、票据权利的第一次恳求权。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追索权又称归还恳求权,是持票人在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后,向应归还票据金额义务人行使的权利。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1、票据权利的获得方式1票据权利原始获得简称出票获得。指票据上在载明的收款人获得出票人开出的票据的行为。获得条件:出票人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承诺无条件地按照所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出票人须将票据交付收款人(代理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必须是在代理权限内);票据的签发和获得,遵循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受票人必须给付对价。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票据权利的继受获得是指第三人自收款人手中
11、获得票据。包括转让获得和其他方式获得。转让获得:背书转让方式、贴现方式、质押方式、保证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方式获得:继承方式、赠与方式、公司合并分立方式、清算方式等。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3票据权利的好心获得好心获得是指票据受让人好心或无重大过失,从无权利人手中受让票据,从而获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好心获得条件:第一,不是从真正权利人手中获得。第二,主观上没有恶意,是好心的或无重大过失。第三,支付相应的对价。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票据权利获得的限制1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获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而且不适用好心获得制度
12、。2因欺诈、盗窃、胁迫获得票据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获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获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1、票据权利行使方式1提示承兑。2提示付款。3行使追索权。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A追索的原因不获承兑;到期不获付款;其他法定原因。其他法定原因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票据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或者逃匿的;二是票据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B追索权行使程序与要求在法定期限内进展票据提示。作成回绝证明。回绝事由的通知。确定追索对象。分依次追索、选
13、择追索、无限追索、变更追索。 恳求归还。归还费用包括三种:票据金额、利息和法定费用。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票据权利的保全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权利人为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施行的行为。常见的保全方式有作成回绝证明、中断时效等。中断时效,持票人超过规定时效期间假如没有行使票据权利即丧失票据权利。在票据时效期间内,可以依一定的行为致使时效中断,使票据时效重新计算,从而保全票据权利。可以中断时效的行为主要有诉讼上的行为和诉讼外的行为。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1、挂失止付持票人遗失票据后采取的向付款人通知票据遗失的情况,并恳求停顿付款的一种补救措施。挂失止付的效力,在于使收到止付通知
14、的付款人承担暂停票据付款的义务。法律规定止付效力为12天。挂失止付不能让失票人的票据权利得以恢复。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2、公示催告 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那么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公示催告的步骤:失票人申请;法院审查受理;公告,公示催告期间不少于60天; 权利申报。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三提起诉讼 1.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或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被告一般是付款人,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出票人、背书人、保
15、证人等作为被告;3.诉讼恳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4.起诉时失票人应提供所丧失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5.失票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担保,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 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教程 1、因付款、免除、抵销而消灭2、因时效而消灭以下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年不行使。见票即付的汇票、 本票,自出票日起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个月内不行使;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回绝承兑或者被回绝付款之日起个月不行使;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个月内不行使。新编经济法教程新编经济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票据 法律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