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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1-18标段)项目编号:*招标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日期:二一五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6第六章 图纸6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1重要提示: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
2、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通知*,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第一章 招标公告*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工程的规模:本项目共分19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发包内容详见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1标段(施工):新打机井69眼;第2标段(施工):新打0.460米机井32眼,新打0.450米机井29眼,复修机井102眼;第3标段(施工):新打0.450米机井68
3、眼;第4标段(施工):变压器及安装16套,变压器上线连接3.1公里;第5标段(施工):变压器及安装15套,变压器上线连接2.9公里;第6标段(施工):地埋线路77公里;第7标段(施工):地埋管道37公里;第8标段(施工):地埋管道36.1公里;第9标段(施工):新修渠道14.98公里,复修渠道1公里;第10标段(施工):新修渠道15公里;第11标段(施工):新修桥39座,复修桥6座,新修配电房31座,复修配电房23座;第12标段(施工):200QJ80-55/5-18.5KW水泵及配套61台;200QJ40-40/3-7.5KW水泵及配套39台;第13标段(施工):200QJ80-55/5-1
4、8.5KW水泵及配套49台;200QJ40-40/3-7.5KW水泵及配套77台;第14标段(施工):开挖排水沟8公里,整修排水沟10公里,平整土地1000亩,植树108速生杨4.5万棵;第15标段(施工):水泥路5公里,整修路11公里;第16标段(施工):水泥路5公里,整修路11公里;第17标段(施工):水泥路5公里;第18标段(施工):水泥路5.56公里;第19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2、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约定的所有内容。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已落实。4、工程建设地点:*市*5、工 期 要 求:第1、2、3标段90日历天;
5、第4、5、6、7、8、9、10、11、12、13标段在2015年12月30日前完工;第14标在2015年12月30日前完工(植树于2016年3月20日前完工);第15、16、17、18标段60日历天;第19标段监理标段工期为从工程准备开始至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6、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标资质要求: 第1、2、3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井凿井乙级(含乙级)以上的打井资质证或具有相关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水井凿井贰级(含贰级)以上的打井资质,拟
6、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第4、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6、7、8、9、10、11、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12、13标段投标人应为具有产品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商。第15、16、17、1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
7、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监理标资质要求:第19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其中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4)施工标每个投标人可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评审后一个投标人在三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中取招标控制价金额较大的一个标段;若招标控制价金额相同则
8、中取标段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其余标段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 17:30。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3、
9、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本项目第414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09:00;本项目第13、1519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09:00;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
10、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市财政局:*招 标 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市财政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联 系 人: 联系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3项目名称*市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4建设地点*市*5资金来源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
11、工程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2万亩。8招标范围项目区内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及其它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9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0质量要求合格标准11投标人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踏勘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1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9投标截止时间1、第414
12、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09:00;2、第13、1519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09:00;2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且以电汇或者转账支票、网上银行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履行投标人义务的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账号: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下午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保证金请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附保证金回执单扫描件)”的规定缴纳。2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
13、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24投标文件份数应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 份 、副本肆份,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一套(电子文档为U盘形式,电子文档应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应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要求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执行。25投标文件装订装订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在文件装订的左侧立面上标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26封套上写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
14、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以及“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字样。2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1 开标室(地址:28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5人组成。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交纳形式: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用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接受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交
15、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在单独列项。2、 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施工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如下所示:二、总则1. 概况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
16、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
17、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
18、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本工程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澄清要求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19、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投标人投标标段要求1.11.1投标人必须对投报标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其投标文件无效。1.11.2每个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只能提交一个不变投标报价,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或两个及以上可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
20、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1、。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
22、须为本单位的正式人员,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之间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为准),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投标保证金;(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投
23、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临时工程、材料及劳务、机械等所需的全部费用。3.2.4投标报价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投标报价总表上的编制人应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3.2.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政策和价格风险,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一并计入总价,中标后不作调整。3.2.6如报价表中的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总价数字表示的数据与文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3.2.7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及
24、报价(1)按豫水建(2006)52号文颁发的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2)建筑工程按豫水建(2006)52号文颁发的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3)设计安装工程设备费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到货价格,安装费取设备费的15%。(4)施工机械台时费按豫水建(2006)52号文颁发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费电力(1997)740号文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定。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
25、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招标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2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
26、.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按第三章评标办法“5.1资格审查”中的要求提供证书资料原件,并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复印件。3.5.2投标人须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的所有材料,其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其提交的原件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 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
27、“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8、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不得设置密码,且应包含书面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不得存在遗漏或缺失,以确保评标委员会能够顺利评标。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
29、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
30、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
31、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及其他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招标控制价(已提前公布的可不再重复);(9)需抽取系数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抽取系数;(10)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出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
33、异议的,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2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
34、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3履约担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7.5分包7.5.1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承包范围内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7.5.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定并报送有关行
35、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合同副本分别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7.5.3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5.4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
36、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37、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定标”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质疑9.5.1投标人认为招
38、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9.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6 投诉9.6.1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6.2投标人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9.6.3
39、投标人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1、投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未响应
40、该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为废标。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1.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1.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3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1.4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文件。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3.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纪律4.1评标
41、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由招标人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4.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5.评标程序5.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无论此前投标人是否递交了以下资料,为了进一步验证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报的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中按标段要求附下列资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
42、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第1、2、3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仅限同级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出具的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之间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未提供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应客观、属实。上述内容在开标时还应携带原件核查,且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上述
43、文件进行核查,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5.2、符合性评审5.2.1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废标处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造价人员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要求工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总则”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量不一致的;(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投标报价总表无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的;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单价分析不合理的。(单价分析表格式在第五章中提供);(6)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
45、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当手段的;(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部分内容雷同、有串通嫌疑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5.2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3、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技术标部分进行量化评审,技术标部分总分为100分,得分为75分以上(含75分)的为“可行”,低于75分的为“不可行”。当投标人技术标部分被认定为“不可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只有投标人技术标部分被认定为“可行”时,评标委员会才对其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8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1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12安全管理、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61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11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网络图612成本控制措施510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备计划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