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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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目条款号内 容规 定11.1工程名称陈嘉庚纪念馆至北海湾酒店岸段木栈道工程(含岸线驳岸)21.1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31.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属陈嘉庚纪念馆至北海湾酒店岸段木栈道工程(含岸线驳岸),总投资约 157.40 万元人民币。41.1质量标准要求合 格51.1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建设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不超过30日历日,开工日期: 2010年02月;竣工日期: 按合同约定 62.1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文字描述:陈嘉庚纪念馆至北海湾酒店岸段木栈道工程(含岸线驳岸)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2、招标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84.2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
2、格 后 审方法912.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综合 单价法1014.1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5.115.2投标担保要求1、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贰 (¥2)万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到工程投标保证的银行帐户资料为: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开户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帐号:8391020111018519。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或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的,缴交金额和时间均以“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3、投标担保手续,并将缴交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如采用“度度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将“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并一同提交。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续)项 目条款号内 容规 定1216.1投标答疑 投标人应于2009年 02月 02 日 9:00时之前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hongy)或书面形式(传真:0592-5065518,收件人:万红)传递至招标代理机构。1317.1投标替代方案本工程 不允许 _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4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15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地点:厦门市
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时间:2010年02 月25日7时30分起至2010年02月25日9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1622.1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1725.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地点和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时间:详见评标结果公示。1830.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币种为人民币。2、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缴交的,其履约保证金应缴入到工程保证金专用帐户,工程保证金专用帐户的银行帐户资料为: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开户行: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5、杏林支行;帐户:7342210182600020997。3、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已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书出具之日其备案处于有效期内。1931.1支付担保要求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但如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除外。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对应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二章)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合同通用条款;(
6、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7)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10)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1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建设行政主
7、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工程设计要求;按国家、省、市及集美区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对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项目,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家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及本标书的施工技术要求;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凡涉及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承包人应立即
8、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应包括所需的相应标准、规范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承包人应采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设计确认的规范、标准。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施工图捌套(含制作肆套竣工图所用图纸),承包人如需增加施工图套数,与发包人联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擅自复制、转借、出让或透露给第三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 发包人委托的职
9、权:详见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人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本项目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工期顺延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分包单位的确定、试验单位资质审核、主材进场审核等需经发包人同意。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 ;职务: 现场工程师 ;职权: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
10、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通用条款第8.1款第(1)项所约定的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遇有下列情况,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场地足以保证承包人分段作业或单项作业的,视为具备施工条件:个别征地拆迁地段拆迁受阻,且该未拆迁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个别地段因发包人意志以外的自然原因尚不具备施工条件,但可在15个工作日内排除该原因,且该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2)水、电、及通讯要求:施工现场所需水、电由发包人于开工日期前不少于14天提供,将接口接至工程红线范围内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位置。电讯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与电讯部门
11、联系,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开工前10天内分期提供;与施工现场周围的公共道路通道已畅通。公共道路至施工现场的临时通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可给予协助;其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自行报价。(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为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发包人将周边地下管线现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办理交接手续。(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提供办理质监申报、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所需资料。(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包人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12、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并至现场交验,双方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施工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后5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应将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要求书面告知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自行报价。(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解决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协调工作;及时通报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协调其它专业承包
13、人的进度计划。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委托协助办理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届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委托设计协议。(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每月28日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下月的进度计划表及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报表(工程量统计截止到每月25日),一式五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省、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
14、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护、围栏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安全网、指示牌等)。满足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为施工现场提供一切方便。(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相应环保费用属政府规费的由发包人支付;非政府规费的承包人在投标时
15、应自行综合考虑投标计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其他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维护、保洁、安全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的工程维护、保洁、安全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的深度要求,将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措施书面告知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的项目,承包人应计算出相关的费用,并自行计入
16、相应的投标报价中。承包人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发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未作记录的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并及时报市城建档案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规定及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中的场地标高、道路、支路、各种管线的位置、标高、接口与现状道路、管线进行复核、测量,发现设计与现状不符,应在施工前书面提出,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并与设计部门进行协调、修改。若承包人对设计图纸不进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
17、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因厦门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建议中就可预见的抗台风、雨季确保施工安全等制定方案和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未按此方案或措施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发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由承包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制定社会交通组
18、织方案等,按照制定的详细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包括安全、质量、外观在内的所有永久性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必须提前一周提供专门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必须对本项目履行合同的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书面授权,并将书面授权书报监理审批后送发包人备案跟踪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及时反馈与征地拆迁相关信息。承包人施工后的弃方、残方不得随意弃在红线范围之内。发包人负责各综合管线进度计划协调,合理安排进退场时间;负责为各专业管线施工提供方便;负责为各
19、专业管线施工提供线位、高程的控制点;负责综合管线线位、井位高程轴线的复核;负责综合管线竣工图的实测与绘制。其它各种检测费用及管线测量(除电梯安全检测费用外),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投标计价。费用应列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需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每月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后3天内给予批复。 10.2群体工程
20、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配合本项目其他专业施工队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果存在),该计划必须充分考虑专业施工队的特点及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0.4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其他要求: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安排,并根据发包人需要做出进一步深度计划。配合发包人做好本项目的进度信息管理。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通用条款第13.1条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窝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条款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
21、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通用条款第13.1条款第(4)项中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工期进度计划。(四)、质量与验收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由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裁定。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认可的进度计划约定的部位和时间。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本工程中的调试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含承包范围内安装工程的调试及与整个工程联动调试中的用电、用水、人工、材料、设备等所有费用,所有调试费用承包人应计入在合同总价内。 (五)、安全施工20.3 承包人应保证正
22、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分的照明,以确保现场和现场附近的人以及所有与该工作有关人员的安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在包干幅度范围内的;.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1%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
23、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出现上述情况时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不在工程量实物清单之内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价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确定其综合单价;其他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按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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