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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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采购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SD2008-G-011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2、责任并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具有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在苏州市(包含5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8、必须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和成功案例。9、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物业管
3、理公司(原件)(3)报名时间:2008年7月24日-7月30日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2008年7月24日-2008年7月30日下午3:00整(节假日例外)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汇款银行及帐号: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账 号:7017323010182600103353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支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00-1:30接收截止时
4、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0整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二楼开标大厅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接收人:辛 伟 李 军六、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辛 伟 李 军联系电话:0512-65201419 65208591传真电话:0512-65208591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邮政编码:215007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会时间:2008年7月31日上午9:30答疑会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安装竣工时间:2008年9月15前现场踏勘:请
5、与采购方联系人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2-68618309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 苏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268548 68615855。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2008年7月24日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标 号:SZSD2008-G-011采购单位: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内容: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二00八年七月投标须知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6、 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30天(日历日)3金额(人民币):6000元。投标时须已到以下银行帐户:账 户 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158开 户 行:浦发银行三香路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采购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12-68618309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08年7月30日下午4: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1日下午4:30以前,招标人对招
7、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在苏州政府采购指定网站上发布该修改或补充文件。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邮编:215007 电话/传真:0512-65201419 65208591 联系人:辛伟 李军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内容须一致)。7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30整8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开标厅(三香路389号)9答疑会召开
8、时间:2008年7月31日上午9:30 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10开标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30整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开标厅(三香路389号)1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2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25
9、%13评标方法:详见第六章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5第四章 招标要求29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1第六章 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33第七章 合同附件34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SZSD2008-G-0112、招标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具体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4、服务
10、期限:一年(2008年9月1日至 2009年8月31日)5、投标截止时间:2008 年8月18日 13:30 时 投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6、开标时间:2008 年8月18日13:30时整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7、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电 话:(0512)65201419 传 真:(0512)65208591邮政编码:215007联 系 人: 辛伟 李军8、采购单位:名 称: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268618309第二章 投标
11、人须知一、说明1. 说明1.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二、投标人2.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具有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
12、.7在苏州市(包含5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2.8.必须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和成功案例。2.9.(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质材料):(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原件)3. 投标委托投标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 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
13、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3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
14、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
15、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 投标答疑会9.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9.2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9.3勘察现场:9.3.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
16、人自己承担。9.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4投标答疑包括招标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
17、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须按此顺序单独制作投标文件)11.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1.1投标函;11.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1.1.3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11.1.4 投标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11.2.1安全保卫、保洁、水电工等管理制度(1)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2)保洁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保洁档
18、案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3)值班水电工管理制度。11.2.2保安、保洁、水电工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1)保安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安服务。(2)保洁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洁服务。(3)值班水电工项目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电工服务。11.2.3保安、保洁、水电工综合服务方案(1)保安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包括24小时保安计划、110联动抢险处理预案等。(2)保洁、水电工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等。注: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
19、格11.3 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11.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2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1.3.4投标人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1.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1.3.6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1.3.7投标人以往承担的类似项目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附承担过类似保安、保洁管理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等证明复印件; 11.3.9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11.3.10其它有关资格证明及
20、人员上岗证等证明文件:11.3.10.1银行资信证明;11.3.10.2 2006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11.3.10.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1.3.10.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1、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价格。2、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3.111.3.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1.4 投标文件由11.1、11.2、11.3款规定的
21、内容共同组成。1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和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清楚地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中。12.4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
22、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签。12.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2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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