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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I标段工程施工 投 标 文 件(商务标正本) 投 标 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篦子园77栋1-1号日 期: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审 核:韦兰 编 写:田国振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二、 投标保证金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四、委托单利人信息表(复印件).10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六、投标辅助资料821、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诺822、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823、承诺书834、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87六、联
2、合体协议书.13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钟山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I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玖佰陆拾捌万陆仟贰佰叁拾肆元整(9686234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151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投标范围为 I标段:钟山县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清塘镇英家灌片节水配套改造工程I标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总投资1053.8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2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3、履行权利义务,执行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其他内容。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56日历 天内)不补充、修改、替换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 80000元)。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4、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 无 。投 标 人: 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篦子园77栋1-1号 网址: / 电话: 0773-2565637 传真: 0773-2565637 邮政编码: 541001 2015 年 9 月 29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内 容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项目经理姓名:杨克军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等级:水利水电工程、贰级3投标总报价 ¥6463983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陆万叁仟玖佰捌拾叁元整 4投标保证金(数额、方式):人民币捌万元整、银行转账5工期:230天(日历日),
5、其中主体工程工期: / 天(日历日)6质量等级:合格7其 他:无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 名)2015年 8 月5日 注:投标总报价应等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合计数。二、 投标保证金2、银行转帐、电汇临桂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我方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供的你方招标发包的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桂林市临桂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III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元(80000元 )(见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如我方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条款的事实,你方可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 名)2015年 8 月 5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篦子园77栋1-1号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12 日经营期限: 2011年12月12日至2031年12月12日 姓名: 王海冰 性别: 男 年龄: 34 身份证号码452324198106070912 职务: 总经理 系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7、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5年 8月 5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王海冰系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邓苏勇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桂林市临桂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III标段 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名真迹和印章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56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 标 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签名并盖章 身份证号码:452324198106070912委托
8、代理人: 签名或签名并盖章身份证号码:450352199106152012 2015 年 8 月 5 日 (本页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单独装订一页)四、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的复印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 统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编制说明1.1 投标报价定额和取费标准 (1) 广西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以桂水基200738号文联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广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广西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 广西水利厅以桂水基20044
9、6号文发布的关于在我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实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3) 广西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以桂水基201318号文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1.2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和说明(1)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2) 工程所在地建材市场材料价。(3) 工程量清单、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4) 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包括成本、利润、税金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5) 投标报价按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列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费用暂不列报。 (6) 所有报价
10、以人民币表示。11六、投标辅助资料1、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我单位承诺,一旦中标,我单位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存入指定的账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2015 年 8 月 5 日2、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中标,我方将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2015 年
11、 8 月 5 日3、承诺书承诺书1现承诺我单位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在任何在建工程(时间从中标公示之日起至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如我单位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我单位自愿接受,对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我单位本次投标人员重挂的不良行为的处理不持异议。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5 年 8 月 5 日承诺书2一、我单位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若出现以下情况,自愿接受建设主管
12、部作出的停止我单位和责任人短于或等于6个月的广西水利系统投标资格的决定,并记入不良记录。(一)在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未按合同或投标文件中承诺中的人员、设备足额到位,或到工的人员、设备在工时间不足,导致工程实施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二)工程项目经理无伤病等特殊原因,不履行职责或未经批准由其他人代替的;(三)工地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监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或造成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四)违反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尚未对工程的设计标准、质量和使用寿命造成严重影响的;(五)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尚未造成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等
13、严重后果的;(六)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和省其它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和稽查审计中被通报批评或受到一般处罚的;(七)有违反廉政合同和资金安全合同规定行为的;(八)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二、我单位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若出现以下情况,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作出的停止我单位和责任人短于或等于1年的广西水利系统投标资格的决定,并记入不良记录。(九)串标、围标、抬标或虚造业绩、资信以及借用资质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十)违法分包和转包、挂靠和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承接业务的;(十一)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
14、查的;(十二)违反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并对工程的设计标准、质量和使用寿命造成严重影响的;(十三)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十四)恶意拖欠、克扣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十五)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和省其它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和稽查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问题所提出的整改意见不落实,产生不良后果的;(十六)同一单位有三次或个人有二次本承诺书(一)至(八)情况之一的;(十七)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5
15、 年 8 月 5 日承诺书3投标人若购买招标文件不投标,自愿接受招标人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5 年 8 月 5 日承诺书4现承诺我单位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使用的证件、证书、业绩、公章、印章、签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及有关答疑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我单位提供上述的材料有变造、伪造等造假行为,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主管部门冻结我单位信用档案一年不持异议,我单位自愿接受。对行政监督部门按弄虚作假、骗
16、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对我单位进行处罚和记入不良记录不持异议。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5 年 8 月 5 日4、 拟分包情况表本工程施工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广西泽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5 年 8 月 5 日5、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按如下先后顺序装订: (1)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类似工程的国家鲁班奖优质工程证书;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级优质工程证书;省(自治区)专业厅(局)颁发的优质
17、工程证书。同时提供优质工程证书、国家部(委)或省(自治区)专业厅(局)下发的获奖文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下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3)类似工程的国家部(委)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颁发的优良工程证书;省(自治区)专业厅(局)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含流域机构设立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分站)颁发的优良工程证书。同时提供优良工程证书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下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4)类似工程的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评选的水利水电工程文明工地称号;(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三年内项目经理曾在获得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文明工地或优秀项目部的水利水电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的业绩(荣誉)和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证件、证书及签署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水利工程造价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 (7)与评标相关的其他相关资料。6、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六、联合体协议书无。5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