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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5年9月版)使用说明一、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编制发布温州市最新的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供有关人员自行在“温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二、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第五章“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规范和设计文件”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2、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图纸”相衔接。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2. 招标文件3. 投标文件4. 投标5. 开标6. 评标7. 合同授予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 纪律和监督10. 需要补充的其
3、他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2. 评审标准3. 评标程序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第一部分 协议书(略)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五章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规范和设计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_(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_(项目名称)已由_(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_(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建设资金来自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监理标段划分
4、、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类别及等级等)。2.2 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3.3其他要求:(类似业绩要求的定性描述,如有)3.4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安排表上规定的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
5、节假日除外),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人在时间安排表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刷卡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收讫凭证)事宜。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
6、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_(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监理投标。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你单位于时间安排表上规定的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投标文件的递交2.1请于时间安排表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收讫凭证)。2.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
7、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收到以及是否参与本标段投标。4、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项目名称1.1.3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8、电话:1.1.5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工程费用:施工标段划分(如有):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本标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和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全过程负责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请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与本次招标的范围填写)1.3.2工程监理服务期1.4.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企业资格条件:(专业)工程监理 级(含以上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
9、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3)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4)资格预审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企业资格条件:(专业)工程监理 级(含以上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企业业绩要求(如有):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见本章第10.2款。(3)信誉要求:见本章第10.3款。(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如有):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见本章第10.2款。(6)其他人员要求:土建岗位专监 人,市政岗位专监 人安装岗位专监 人,土建岗位监理员 人,市政岗位监理员
10、 人,安装岗位监理员 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办理好以上专业岗位的人员在“温州市监理人员网上管理系统”登记手续。(7)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8)其他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年龄 周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具体要求: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时间安排表规定时间前在(进入“资格后审招标答疑”/点击工程名称/输入用户名及密码)上提交。用户名及密码:见时间安排表1.11.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如有,见时间安排表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
11、.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本章前附表1.11.2款2.2.2招标人澄清时间同本章前附表1.11.3款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后,在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3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3.1.3技术标内容及编制要求明标暗标1、技术标内容(1)(2)(3)(4)(5)(6)2、技术标采用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不应超过30页(不包括目
12、录、附图表),每页印上页码。正文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字。技术标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插图等)颜色均为黑白色。3、技术标采用暗标标记要求。技术标上不得盖有投标单位印章,也不得出现投标人名字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人情况的文字或符号;技术标采用A4规格白纸,封面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供。否则做无效标处理。3.1.4资信标内容及编制要求不要求要求1、资信标内容:2、资信标编制要求:3.2.2工程监理报价基础参数监理收费基准价: 元3.2.2是否设置评标拦标价否是,详见评标办法3.2.4投标报价其他情况说明投标人的监理费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监理
13、费不包括监理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他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和招标人给付的奖金。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或保函收讫凭证,否则拒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则应为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见附件)提供,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办理交易证刷卡时间:见时间安排表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收起凭证)时间:见时间安排表3.6.1近年财务状况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14、年份要求:3.6.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时间要求: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或联合体各方签章。3.7.4投标文件份数3.7.5装订要求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分别为: 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明标暗标具体要求如下:4.2.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时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收标区(地点:温州民航路170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5、否,原件资料除外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地点:温州民航路170号)5.2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个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5行政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地 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3楼(32500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财务要求10.4参加答辩写明总监理工程师、企业负责人、监理部其他人员参加答
16、辩。参加答辩的当场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当日 时 分(具体开始答辩时间以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参加答辩的地点:以上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投标。答辩相关规定:见本章第10.4款10.5是否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否是。见本章第10.5款10.6是否要求企业负责人到场否是。见本章第10.6款10.8创文明标化目标市级 区级 其他其他补充内容1. 总则1.1 概述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
17、附表。1.1.4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工程费用、施工标段划分(如有)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监理服务内容和范围、监理服务期1.3.1 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和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工程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
18、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有关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有关人员情况等实质性内容,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确需改变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有关人员情况等实质性内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并将变化的详细情况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如果改变后的情况低于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报相关人员情况等相应的条件,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4.3 如果在资格预审后,投标人的下述情况发生变化,投标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更新资料,以证实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更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因合
19、并、分立等情况导致投标人名称、资质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及相关行业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资格预审后新竣工验收的类似项目,新承接工程的名称、规模、工期和已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等情况,介入仲裁或诉讼或出现的不良行为等情况,从而影响评标或结果的。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本标段工程监理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20、要求如下: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同意更换该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原件;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按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相关业
21、绩证明材料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6)其他人员要求:人员配备数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土建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安装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的安装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22、或浙江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上述证书上如有注册执业单位名称或聘任单位的,则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中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不同专业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以联合体成员各自的专业资质和等级认定为联合体
23、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3)为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4)为本项目监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
2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0)被责令停业的;(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计价货币本标段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10 踏勘现场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
25、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投标预备会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
26、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监理服务规范和设计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
27、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采用未进行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出问题和招
28、标人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2.2.3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资格后审采用网络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封面(格式1)(2)投标函(格式2);(3)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报价表(格式3);(4)
2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4);(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5);(6)资格预审更新材料(如有,格式6);(7)投标保证金;本项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是指:专用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则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由基本帐户转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进帐单复印件等);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3.1.3技术标:包括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则不需提供。3.1.4资信标:包括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
30、则不需提供。3.1.5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如采用资格预审的,则不需提供):(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表1)(2)投标企业情况一览表(表2);(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表3)(4)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一览表(表4)(5)承诺书(表5)和总监理工程师到位承诺书(表6);(6)企业类似业绩表(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要求的,表7);(7)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表(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要求的,表8);(8)本章第3.6款“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中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9)提供“证书原件”中所有原件的复印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1.6证书原件包括以下内容(
31、如采用资格预审的,则不需提供资格审查的有关证书材料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员的浙江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5)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和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有要求的,则按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要求提供;(6)资信标评标中要求提交的证书材料的原件;(7)投标人其他有必要的补充证明资料。3.1.7电子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工程监理服务期内完
32、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理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3.2.2 投标报价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其适用的最新修订的文件计算,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设置评标拦标价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评标拦标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计算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3.2.4投标报价其他情况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33、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也可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办理刷卡和保证金收据事宜。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
34、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3.4.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则保证责任按照温审资办【20
35、12】6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执行。3.4.5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保证金帐户信息如下:户 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帐 号:7150001201966669993.5 资格审查更新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3.6.1“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有要求提供的,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
36、人须知前附表。3.6.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当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招标范围、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设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37、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除外。资格审查资料
38、原件退还方式为:(1)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将除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原件材料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且公示期间无异议,中标候选人的原件材料可以退还;(2)中标候选人如确需提前退还原件材料的应提出书面要求并写明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说明后可以退还。异议、投诉处理期间中标候选人要求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先征求行政监督部门意见。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2.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
39、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后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投标或者明确表示不参与投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
40、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项规定进行开标。 5.1.2公开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5.2 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 下列情形应当记录在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公开开标会议的;(2)投标文件标明的项目及标段
41、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