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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CTC20150564招标单位: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 目 录目 录1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5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19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43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64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71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76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84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2、投标。一、工程概况:红庆梁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昭君镇管辖。井田在达拉特旗政府所在地的西南方向,相距约65km。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Mt/a;矿井移交生产时井巷工程总长度30901m,其中:煤巷:22519m,占总长度的72.9%;岩巷:8382m,占总长度的27.1%。万吨掘进率:51.5m,总占地面积:162.97hm2,建井工期:42个月。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三、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工程,包括:1、副井井底车场及与马头门连接处巷道掘支工程:199m(水仓60m)2、1#、2#、4#交岔点掘支工程:2044.37m
3、;3、等候室掘砌及装修工程:121.53m,掘进体积:1629.9m;4、副井井底变电所掘支及装修工程:42.25m,掘进体积:671.7m;5、换装硐室掘支工程:65m,掘进体积:3694.3m;6、等候室、变电所及马头门两侧巷道装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四、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五、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矿山专业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企业未出现重大质
4、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人员伤亡事故;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07年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保障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能力;5.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六、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1.投标报名流程:投标人必须在“中煤招标网”()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投标人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 “我要报名”链接;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查看
5、报名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1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七、投标保证金 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形式为电汇; 2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我公司将提供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注意:每个项目保证金账号不同,可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查看);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退还保证金时不计利息。 3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
6、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九、开标地点: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 9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招 标 人 :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石巴圪图村 招标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401室联 系 人: 李智颖电 话: 010-84293594 传 真: 010-84293795-413邮 箱: lizhiy网 址: 邮政编码: 1
7、00011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主 要 内 容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工程2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建设规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工程内容: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质量要求:合格3招标形式:国内公开招标承包方式:固定总价4招标范围: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及硐室工程,包括:1、副井井底车场及与马头门连接处巷道掘支工程:199m(预计水仓60m);2、1#、2#、4#交岔点掘支工程:2044.37m;3、等候室掘砌及装修工程:121.53m,掘进体积:1629.9m;4、副井井底变电所掘支及装修工程:42.25m,掘进体积:6
8、71.7m;5、换装硐室掘支工程:65m,掘进体积:3694.3m;6、等候室、变电所及马头门两侧巷道装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5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7现场踏勘及答疑: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安全责任自负。踏勘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红庆梁煤矿现场;8投标人资格: 见招标公告9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价格:固定价格10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形式: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形式为电汇;2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
9、招标文件成功后,我公司将提供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注意:每个项目保证金账号不同,可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查看);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退还保证金时不计利息。3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lizhiy)。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 份,电子版二份(U盘形式)1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5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会议室1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 2015年6月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18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
10、会议室19招标人: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20招标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国家相关文件支付。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副井井底车场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年 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检验标准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家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11、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应遵守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工程规模:详见前附表及招标图纸2、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3、总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报总价是确定工程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在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不予调整合同价。 5、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二)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矿山专业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
12、上建造师资格;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企业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人员伤亡事故;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07年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保障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能力;5.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勘察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
13、不负责。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四)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五)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二、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及补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及图纸)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
14、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3、所有问题的解答,将以书面补充通知的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通知为准
15、。三、 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原则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给出的范围、内容,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参考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基础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煤炭建设特殊凿井工程综合定额(2007基价)等相关文件,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全面考虑市场风险和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须列出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
16、价构成。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为各分项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之和,其中应包括各分项工程所涉及的各项主材、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及材料检验、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以及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3、投标人应在报价预算书的每一项中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和合价中。(十)投标报价方式 1、本工程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总价中标后一次包干。除下列原因外,不得调整。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2)由发包人提出的经设计单位签证的
17、设计变更、经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共同审定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单次变更和隐蔽工程不超过10万元的,不予调整;超出部分只计取直接费和规费。 2、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投标人认为应计取的各项费用。 (2)无论何种原因,为了赶工而发生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费。 (3)招标人虽没有要求但实际施工需发生的费用(应在报价明细中列示)。 (4)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的规定办理:a、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投保
18、的范围与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b、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c、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 (5)上述各项费用,投标人如报价为0或未进行报价,招标人将认为此项工作已包括在报价中。 (6)招标人有可能要求中选人对其方案、施工图进行优化,费用不得增加。(7)电消耗量按照0.6元/度计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水费按照4.5元/立方米计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设备、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全部由承包人采购并包括在报价中,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价格由承包人自行确定,招标人不负责材料调
19、差,但其采购材料的性能、规格、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水泥质量应相当于蒙西水泥、草原水泥品牌质量标准;沙子应采用水洗砂;钢材质量应相当于包钢、首钢等同档次产品。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并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本报价中的所有承包方自购材料均应按工程所在地最新材料价报价,并对材料价格上涨因素有所预测和斟酌,事后不得因材料价格上涨等再提出追补报价。 4、关于报价的补充说明(1)由发包人提出的经设计单位签证的设计变更、经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共同审定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单次变更和隐蔽工程不超过10万元的,不予调整;超出部分只计取直接费
20、和规费。 (2)本工程不提供火工品,工程原则采用机械掘进,特殊地段采用人工掘进或特殊施工工艺,报价时统筹考虑,今后不再调整。 (3)人工、材料价格参照项目所在地价格由投标人自行报价;(4)本工程所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矿用产品需煤安标志的必须各项证件齐全后,方能下井使用;(5)承包人因承包本工程施工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括巷道掘进、支护铺底,水沟掘砌,掘进、支护、铺
21、底、设备基础材料、硐室、装修包括在承包单价之内。 5、工程煤:本项目所出的工程煤均归招标人所有,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存放到场区内指定地点;6、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1投标函; 2.2投标函附录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5资格
22、证明资料。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报价说明;3.2投标总价;3.3投标报价附表;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4.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2) 施工部署(3) 主要施工方法(4) 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保证等措施(5)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 劳动力计划表及动态图(7)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8) 施工总平面图(9) 临时用地表(10) 文明施工措施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
23、) 项目专工简历表(5) 项目班组长简历表(6)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4.3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2套(U盘形式,内容应包括纸质文件所体现的所有资料)。(十三)投标有效期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十四)投标保证金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
24、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形式为电汇;2、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我公司将提供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注意:每个项目保证金账号不同,可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查看);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办理,退还保证金时不计利息。 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4、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供唱标用),并且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在开标时,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合同订立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正式供货
25、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3) 投标人有欺诈、串标及不正当竞争行为;(4)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况。(十五)履约保证金 / (十六)勘察现场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
26、、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十七)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必须都有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的签署(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
27、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 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从封面开始至封底,每页都需要在右下角小签其中文名字的姓或姓的中文拼音第一个字母。(4)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5) 投标文件应在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处加盖法人公章。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十八)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
28、标记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将每套投标文件依次按照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以不易拆散的方式沿左侧装订),并分别编制目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为宜。 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在三个内层包封中,然后将正本和所有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包封应保证其密封性,同时在外层的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骑缝章。 3、内
29、层和外层包封都应: 3.1写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包号; 3.2标有: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4、除了按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招标人可按内、外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十八条)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公章。 7、投标文件的
30、编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十九)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二十)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
31、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八)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二十一)开标会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所有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
32、回投标人。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开标时将唱“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书、招标人编制的预算标底,以及招标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6、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上一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七、评标(二十二)评标工作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1.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封闭方式进行。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1评标时,投标文件出
33、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a. 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b.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c.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d.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报价为有效的投标报价;e.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f.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
34、法辨认的;g.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h. 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个别成本的;i. 投标文件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J.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k. 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3、资格审查3.1评标前,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3.1.1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3.1.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标准。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4.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5、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
36、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6、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二十二)条第5款规
37、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二十二)条第4款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7.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十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综合排名位于前3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7.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7.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评标方法和标
38、准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2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十章“评标标准和方法”。9、评标过程的保密9.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八、授予合同(二十四)合同授予标准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
39、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二十二)条第7.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2.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二十五)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整理出评标报告供招标人定标使用。2、招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评标报告及致业主函之后,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查评标过程文件和结果,并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确认函。3、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业主中标确认函,向本项目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人。(二十六)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4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二十六)条第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通用条款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
41、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
42、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
43、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44、、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
45、为当日24时。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