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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合伙的含了解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合伙的含义与法律地位;重点掌握普通合伙的概念、义与法律地位;重点掌握普通合伙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特征、成立条件、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财产及合伙债务的承担、入伙退伙的一般财产及合伙债务的承担、入伙退伙的一般规则;把握有限合伙的概念、特征、设立规则;把握有限合伙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及有限合伙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条件及有限合伙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等问题。理解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等问题。
2、理解其他非法人组织的一般理论。非法人组织的一般理论。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与难点:1、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与特征、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与特征2、合伙的含义与法律地位、合伙的含义与法律地位3、普通合伙的损益分配、债务承担及入、普通合伙的损益分配、债务承担及入伙、退伙伙、退伙4、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5、两户的财产责任、两户的财产责任课时安排:课时安排:4课时课时第一节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3、,亦称非法人团体。 其其特征特征 表现在:表现在: 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 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民事能力的组织体;、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民事能力的组织体; 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完全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能完全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体。 二、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二、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三、三、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条件第二节第二节 合伙合伙 引例: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引例: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
4、,可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其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以由其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3天以后丁在天以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甲放弃
5、的份额应如何处理?)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3)赔偿费)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万元应如何承担? 一、合伙概述一、合伙概述 (一)合伙的含义及法律地位(一)合伙的含义及法律地位 1、合伙的含义与种类、合伙的含义与种类 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这里的业。这里的“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A、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B、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C、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 D、临时合伙与长期合伙、临时合伙与长
6、期合伙 E、企业合伙与其他合伙、企业合伙与其他合伙 F、个人合伙与法人合伙、个人合伙与法人合伙 2、合伙的法律地位、合伙的法律地位 理论上过去一般认为,合伙不具备民事理论上过去一般认为,合伙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只是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主体资格,只是自然人、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现在一般认为具有主体资格,的特殊形式。现在一般认为具有主体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属于非法人组织。 表现在:合伙人格的相对独立性表现在:合伙人格的相对独立性 合伙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合伙财产的相对独立性 合伙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合伙利益的相对独立性 合伙民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合伙民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 (二)关于合伙的基本法
7、律规定(二)关于合伙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普通合伙二、普通合伙 (一)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一)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普通合伙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互普通合伙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 其特征:其特征: 1、由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合伙组织、由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合伙组织 2、合伙协议是合伙形成的基础条件。、合伙协议是合伙形成的基础条件。 3、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并、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并对合伙组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对合伙组织承担连带无限
8、责任。 注意:光有共同出资,而无共同经营、劳动,注意:光有共同出资,而无共同经营、劳动,是否为合伙人?是否为合伙人? (二)、普通合伙的成立(二)、普通合伙的成立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注意:以技术出资的合伙人和以劳务为合同注意:以技术出资的合伙人和以劳务为合同标的的雇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的的雇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4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明确标明明确标明“普通合伙普通合伙”字样字样(三)普通合伙的财产(三)普通合伙的财产 1、
9、合伙财产的构成、合伙财产的构成 (1) 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 (3)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 2、合伙财产的性质、合伙财产的性质 根据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的财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产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 3、合伙财产的保全、合伙财产的保全(四)合(四)合伙事务执行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权与执行人、合伙事务执行权与执行人 分三种情况:分三种情况: (1)全体合伙人共同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全体合伙人共同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2)几名合伙人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几名合伙人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10、 (3)合伙负责人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合伙负责人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注意:(注意:(1)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后果应由合伙组织承担。后果应由合伙组织承担。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人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有:权利有: (1)因执行合伙事务所垫付的必要费用,有请)因执行合伙事务所垫付的必要费用,有请求合伙组织偿还的权利。求合伙组织偿还的权利。 (2)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损害
11、,)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损害,有请求合伙组织赔偿的权利。有请求合伙组织赔偿的权利。 (3)执行合伙事务,如约定报酬的,有请求合)执行合伙事务,如约定报酬的,有请求合伙组织支付报酬的权利。伙组织支付报酬的权利。 义务有:义务有: (1)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 (2)报告义务。)报告义务。 (3)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 3、合伙决议的表决权、合伙决议的表决权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30条规定:条规定:“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
12、伙协议未约定或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其规定。” 注意注意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31条规定的须经全条规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4、对合伙事务执行的监督、对合伙事务执行的监督 5、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五)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务的承担 1、合伙损益的分配、合伙
13、损益的分配 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办法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办法 2、合伙债务的承担与清偿、合伙债务的承担与清偿 、债务承担原则、债务承担原则: A、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B B、各合伙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各合伙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合伙债务的清偿、合伙债务的清偿 A A、合伙债务首先应用合伙财产清偿、合伙债务首先应用合伙财产清偿 B B、合伙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C C、若合伙人存在双重债务,合伙债务与个人债、若合伙人存在双重债务,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采两个优先原则务采两个优先原则 :就合伙的财产而言,合伙的就合伙的财产而言,合伙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
14、人;就合伙人个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就合伙人个人的财产而言,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的财产而言,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的债权人。 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分担份额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分担份额 原则上依协议中约定的比例,无约定时可原则上依协议中约定的比例,无约定时可平均分摊。平均分摊。 (六)、入伙、退伙(六)、入伙、退伙 1、入伙、入伙 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组织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入伙必须符组织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入伙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合两个条件: (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2)依法订
15、立书面协议。)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入伙的后果:入伙的后果: (1)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2)入伙人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权利,并)入伙人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权利,并对合伙的债务包括入伙前已经产生的债务承对合伙的债务包括入伙前已经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担连带无限责任。 2、退伙、退伙 是合伙人在合伙组织存续期间退出合伙组织、是合伙人在合伙组织存续期间退出合伙组织、消灭合伙人资格的行为。消灭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53条: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6、带责任。” 注意:退伙的效力:注意:退伙的效力: (1)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 (2)退伙人或其继承人有权请求退还在合伙企)退伙人或其继承人有权请求退还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包括设立合伙企业时的个人出业中的财产份额,包括设立合伙企业时的个人出资部分和退伙前合伙企业的收益;资部分和退伙前合伙企业的收益; (3)退伙人应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退伙人应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4)如果合伙人不足两人即可导致合伙的终止。)如果合伙人不足两人即可导致合伙的终止。案例案例 2000年年1月,甲、
17、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合伙企月,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合伙企业,甲出资业,甲出资3万元、乙出资万元、乙出资2万元,丙以劳务出资,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订立得比较简单,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合伙协议订立得比较简单,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只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损分担比例,只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2000年年6月,甲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月,甲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但丙不同意,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入伙成乙同意但丙不同意,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入伙成为新的合伙人,丙便提出退伙,甲、乙表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丙便提出退伙,甲、乙表示同意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
18、长城公司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长城公司货款货款3万元一直未还。万元一直未还。2000年年10月,甲私自以合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其朋友的伙企业的名义为其朋友的4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对甲的私自行为并不知情。银行对甲的私自行为并不知情。2001年年4月,由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9万元无法清偿。万元无法清偿。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
19、法是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否正确? 2丙认为其早已于丙认为其早已于2000年年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3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贷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贷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4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否有效?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否有效?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
20、、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6乙满足了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要求后,甲的朋友向乙乙满足了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要求后,甲的朋友向乙支付了支付了4万元,乙应如何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万元,乙应如何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1丁的看法不正确。尽管合伙企业对长城公司丁的看法不正确。尽管合伙企业对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在丁入伙之前发生的,但合伙企业法规的欠款是在丁入伙之前发生的,但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
21、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需要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担连带责任,因此,丁需要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 2丙的看法并不完全正确。尽管丙早已于丙的看法并不完全正确。尽管丙早已于2000年年6月退伙,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月退伙,但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并不是与丙一点关系都没有,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并不是与丙一点关系都没有,丙对于丙对于2000年年6月前的企业债务如长城公司的欠月前的企业债务如长城公司的欠款就要与其他的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款就要与其他的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22、 3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4万元贷款,银行有万元贷款,银行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尽管以合伙企业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尽管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但由于该合伙企业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但由于该合伙企业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甲私自提供了担保的行为银行并不知情,合伙而甲私自提供了担保的行为银行并不知情,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
23、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企业应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人,因此,合伙企业应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4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财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有效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有效的。因为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的。因为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造成损失,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名。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
24、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可以得到支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因为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持。因为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但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偿责任。但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
25、请求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承担了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承担了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追偿。 6由于乙承担了合伙企业的全部清偿责任,而由于乙承担了合伙企业的全部清偿责任,而其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了依照既定比例所应其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了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因此,其将就超过的部分,向未支承担的数额,因此,其将就超过的部分,向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26、丙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丙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欠长城公司货款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欠长城公司货款3万元,万元,承担清偿责任的是甲、乙、丙三个原合伙人和丁承担清偿责任的是甲、乙、丙三个原合伙人和丁新入伙的合伙人。由于该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新入伙的合伙人。由于该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承担的比例,所以,应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承担的比例,所以,应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甲、乙、丙、丁各承担即甲、乙、丙、丁各承担7500元。由于甲的朋友元。由于甲的朋友已向乙支付了已向乙支付了4万元,因此,丙退伙后合伙企业万元,因此,丙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是的债务是9万元,同样,合伙人要平均分担,
27、即万元,同样,合伙人要平均分担,即甲、乙、丁各承担甲、乙、丁各承担3万元。所以,乙有权向甲追万元。所以,乙有权向甲追偿偿37500元,向丙追偿元,向丙追偿7500元,向丁追偿元,向丁追偿37500元。元。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七)特殊的普通合伙 引例:引例: 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均拥有注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均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三人达成一致协议,合伙成册会计师资格,三人达成一致协议,合伙成立一家会计事务所,每人出资立一家会计事务所,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万元,合伙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之后,三人各自联系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之后,三人各自联系业务开展工作。张某受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工作。张某
28、受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提供会计业务服务。张某为了自委托,为其提供会计业务服务。张某为了自己多得报酬,用少计成本的方式提高公司利己多得报酬,用少计成本的方式提高公司利润。公司董事会发现后,找会计事务所要求润。公司董事会发现后,找会计事务所要求赔偿赔偿20万元。万元。 问:该损失应如何承担?问:该损失应如何承担? 1、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概念及特征、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概念及特征 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55条: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
29、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具有以下特征:具有以下特征: (1)特殊的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特殊的普通合伙是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式。 (2)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应当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
30、任。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设立与名称、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设立与名称 标明标明“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字样(合合伙企业法伙企业法第第56条)条) 3、特殊的普通合伙的适用范围、特殊的普通合伙的适用范围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55条:条:“以专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如会计师事务所。 4、有过错的合伙人责任的承担、有过错的合伙人责任的承担 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
31、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任。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57条:条:“一个合伙人或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
32、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执业风险基金的建立、执业风险基金的建立 (八)特殊的普通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八)特殊的普通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1、责任不同。、责任不同。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须承担个人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须承担个人的连带无限责任;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中的连带无限责任;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中,除对债除对债务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合伙人外务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合伙人外 , 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的范围仅限于其在合伙中的利益则对
33、合伙债务的范围仅限于其在合伙中的利益(份份额及收益额及收益) 。 2、形式要求不同。、形式要求不同。 普通合伙除了要求在企业名称中表明普通合伙除了要求在企业名称中表明“普通普通合伙合伙”字样外字样外,没有其他形式上的要求没有其他形式上的要求 , 有的仅是有的仅是对合伙合意的认定对合伙合意的认定 , 而这往往不拘于书面或其他而这往往不拘于书面或其他形式形式 , 甚至是一种事后的认定;而特殊的普通合甚至是一种事后的认定;而特殊的普通合伙由于存在特殊责任形式伙由于存在特殊责任形式 , 因此合伙必须遵守法因此合伙必须遵守法律关于名称、资格申报和年度报告申报等设立、律关于名称、资格申报和年度报告申报等设
34、立、运作的规定运作的规定 。 3、风险的预防不同、风险的预防不同 普通合伙的风险承担者是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的风险承担者是全体合伙人,所以对企业的债权人而言所以对企业的债权人而言,实现债权的可能实现债权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特殊的普通合伙则不然性是很大的;而特殊的普通合伙则不然,由由于在特定情形下于在特定情形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只限于某一个人只限于某一个(或极少数或极少数)人人,此时债权人的此时债权人的风险问题就必须得考虑了风险问题就必须得考虑了,于是在于是在“特殊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一节中便有了执业风险基一节中便有了执业风险基金制度和职业保险制度的相关
35、规定金制度和职业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 。 三、有限合伙三、有限合伙 引例:引例: 刘某一直潜心于防止屋顶及厨刘某一直潜心于防止屋顶及厨房厕所下水渗漏的化学试剂的研究,初步房厕所下水渗漏的化学试剂的研究,初步实验成功。周某认为该产品的市场前景较实验成功。周某认为该产品的市场前景较好,遂与刘某合作开发此产品,开发资金好,遂与刘某合作开发此产品,开发资金全部由周某承担。二人商定其合伙企业按全部由周某承担。二人商定其合伙企业按有限合伙形式来组建,刘某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形式来组建,刘某为普通合伙人,周某为有限合伙人,并且考虑到刘某不懂周某为有限合伙人,并且考虑到刘某不懂市场营销,合伙事务的打理,全部由
36、周某市场营销,合伙事务的打理,全部由周某负责。负责。 问:刘某和周某之间的约定能否得到问:刘某和周某之间的约定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法律支持? (一)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一)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二)有限合伙的的设立(二)有限合伙的的设立 (三)有限合伙事务的执行(三)有限合伙事务的执行 (四)有限合伙利润的分配(四)有限合伙利润的分配 (五)有限合伙人的特有的权利与特殊规(五)有限合伙人的特有的权利与特殊规定定 (六(六)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七)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七)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换换 (八)有限合伙的解散与转变(八)有限合伙的解散与
37、转变 四、合伙的解散与清算四、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一)合伙的解散(一)合伙的解散 1、概念、概念 2、事由、事由 3、后果、后果 (二)合伙的清算(二)合伙的清算 1、清算人、清算人 2、清算事务、清算事务 3、清偿与分配顺序、清偿与分配顺序 4、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 5、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五、合伙与法人的区别五、合伙与法人的区别 1、财产性质不同、财产性质不同 2、财产责任不同、财产责任不同 3、经营方式不同、经营方式不同 4、成立的条件不同、成立的条件不同 六、六、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
38、一)合伙企业名称(一)合伙企业名称 (二)合伙人要求(二)合伙人要求 (三)出资形式要求(三)出资形式要求 (四)合伙事务执行人(四)合伙事务执行人 (五)责任承担(五)责任承担 (六)合伙人的继承人的资格(六)合伙人的继承人的资格 第三节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其他非法人组织 引例:王甲与所在村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引例:王甲与所在村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承包对象是村里的一片鱼塘,期限是承包对象是村里的一片鱼塘,期限是5年。王甲在水塘年。王甲在水塘里养殖鱼苗,他的两个儿子王乙与王丙也参加了鱼塘的里养殖鱼苗,他的两个儿子王乙与王丙也参加了鱼塘的经营管理。从第一至第三年,王甲按合同规定
39、,每年上经营管理。从第一至第三年,王甲按合同规定,每年上交村委会交村委会1万元。此间,王乙与邻村姑娘李丁结婚,李万元。此间,王乙与邻村姑娘李丁结婚,李丁带来了丁带来了3万元的陪嫁。婚后,王乙未与父亲分家,全万元的陪嫁。婚后,王乙未与父亲分家,全家仍是共同生活。不料,在第四年,王甲因病去世,王家仍是共同生活。不料,在第四年,王甲因病去世,王乙与王丙没有养鱼经验,致使鱼苗大批死亡,眼看要造乙与王丙没有养鱼经验,致使鱼苗大批死亡,眼看要造成严重亏损,便向村委会提出:父亲原以他的名义承包成严重亏损,便向村委会提出:父亲原以他的名义承包了鱼塘,现在他去世了,承包合同应自动失效,他们兄了鱼塘,现在他去世了
40、,承包合同应自动失效,他们兄弟俩不再负责了。村委会不同意,但王家兄弟自此就撒弟俩不再负责了。村委会不同意,但王家兄弟自此就撒手不管了。结果,当年鱼塘就亏损手不管了。结果,当年鱼塘就亏损5万元。万元。 问:(问:(1)村委会是否有权要求王乙与王丙履行合同?)村委会是否有权要求王乙与王丙履行合同? (2)本案应如何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 一、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一、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一)个体工商户 1、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 2、法律地位、法律地位 3、财产责任、财产责任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1、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 2、法律地位、法律地
41、位 3、财产责任、财产责任 (三)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三)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区别营户的区别1、性质不同;、性质不同;2、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3、经营范围与权利不一样。、经营范围与权利不一样。 二、个人独资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 (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 (二)法律地位(二)法律地位 (三)财产责任(三)财产责任 无限责任无限责任 比照个体工商户比照个体工商户 三、筹建中的法人三、筹建中的法人 (一)概念(一)概念 (二)法律地位(二)法律地位 (三)民事权利能力问题(三)民事权利能力问题 四、其他四、其他 思考题思考题 1、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2、试析合伙的法律地位。、试析合伙的法律地位。 3、简述普通合伙债务的清偿。、简述普通合伙债务的清偿。 4、试述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试述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5、简述两户的财产责任。、简述两户的财产责任。 参考书目: 1、龙卫球 2、王利明 3、李开国 4、民事主体论:罗玉珍,中国政法大学,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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