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doc
《法院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院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doc(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院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院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鼓励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撰写理论文章和信息通讯,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积极为我院工作决策、审判管理、宣传法院服务,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根据审判工作的特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建立调研信息宣传网络(一)院成立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各庭室中层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研究室,研究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二)研究室具体负责编辑信息、工作简报、裕安审判、法院网站等内部载体;定期创办机关宣传橱窗;加强对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
2、的调研;负责我院内部网页以及互联网网页的建设和维护,负责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全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主动与上级相关宣传部门以及相关新闻媒体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媒体采访的接待和联络工作。(三)各单位确定一名同志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宣传材料的收集、报送、撰写和发稿工作。(四)全院干警要积极参与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稿件,多在媒体发表作品。中层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亲自动手。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把院里下达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平时对本单位同志要出题目、提要求、压担子,要多指导、多支持、多鼓励。二、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重点(一)加强对审判执行工
3、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新的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做好典型、新型案件的研讨工作;不断总结探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论水平。(二)加强学术论文研讨工作,推出学术成果,提高学术理论功底。(三)本规定所称调研文章包括:应用法学论文、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经验材料、司法建议、司法统计分析等,应以书面文字材料进行,文章必须在1500字以上(文章在公开发表或者被上级法院采用过程中被删节的除外)。(四)对外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以下内容进行:1、我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效果。2、我院制定的中长期
4、及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3、我院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以及司法为民等方面所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取得的成果。4、我院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以及人大的工作部署、工作要求、决定、决议等各项工作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果。5、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情况。6、我院在改革创新过程中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果。7、在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先进集体以及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8、各类重大、典型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审理情况以及社会反响。(五)本院各庭室每半个月(法警队、技术室每月)必
5、须为门户网站提供一篇信息(包括法院新闻、审判信息、执行动态或反映法官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论文、散文、诗歌、图片)。撰写要求:1、新闻信息类稿件:具有时效性,应在事件发生后2日内供稿,可配图片;2、审判信息类稿件:以简要介绍案情为主,可配图片。案例尽量选择有教育意义类或属于社会热点、较受关注类;也可就某一案例所反映的现象、折射的方面以论文的形式来展示对案例的思考与感想;3、执行信息类稿件:侧重于介绍执行过程和社会效应,突出反映执行中的亮点及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和谐执行的理念;4、反映法官生活、学习类稿件:以反映法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主,内容不限,可以为书法作品、摄影作品、诗歌、散文、随想、杂谈、
6、游记、读后感、经验交流等。(六)宣传工作要深入到区乡镇街,向区各乡镇街抄送工作简报;选择典型案件到发案地开庭审理、公开宣判。三、有关宣传报道纪律(一)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主观臆造,严禁失实报道。(二)宣传工作要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宣传材料不得出现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宜公开的审判秘密、机关内部和党务部门不宜公开的事务等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料。(三)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宗教、重大突发和敏感事件的案件,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经本院领导审定后,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进行宣传或发布信息。(四)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对新闻单位记者来院采访的,要热情接待,注意言行举止,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送交研
7、究室,报分管院长审批,决定由有关人员答访或接受采访。要严格依照法律、政策答访,对可能产生负面报道的,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慎重处理,妥善化解。四、考核评比(一)考评内容宣传调研工作按照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规定的要求,纳入综合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宣传稿件的采用情况及信息上报情况。(二)评比标准年中和年末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排名按照目标任务完成率计算,评出前3名,在全院岗责考核中依次加3分、2分、1分,对全院未完成宣传任务分末两位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全院优秀信息员评比标准,按照个人宣传稿件采用的积分额,从高分到低分评选3名。报道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后果者,取消参评资格。对于新闻价值较大,
8、社会反映较好,对法院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启发作用的,择优选择推送至全市法院年度好新闻评选。(三)稿件计分标准1、计分的稿件必须是正面宣传法院系统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作品。2、被国家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采用的稿件,每篇计25分;被其他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20分。3、被省级主流媒体(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采用的稿件,每篇计20分;被安徽审判、今日法苑、安徽法制报采用的稿件,每篇计15分;被其他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10分;4、被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5分。5、被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1分,为与上级法院保持一致,网络媒体仅限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安
9、徽法院网、中安在线以及六安新闻网、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人大网等媒体,其他网络媒体一律不计分。6、图像、图片报道比照相应媒体单篇文字稿件计分。在统计稿件篇数时,以单人单篇为单位,稿件采用计分时间为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四)调研文章被市、省、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分别加6分、12分、30分。五、奖惩办法(一)各庭室向门户网站投稿属工作任务,不单独奖励,每少一条信息扣宣传任务分0.5分。(二)凡是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宣传稿件以纸质采用的,按用稿单位级别给予奖励,被网络媒体采用的,按市级纸质媒体采用奖励金额的30%进行奖励。对宣传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司法为民等方面的新举措、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院 加强 调研 信息 宣传工作 若干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