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第四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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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会计学 岳 龙2 2 0 0 5 0 0 5 年年 9 9 月月第四章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贷款业务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贷款业务核算贷款业务核算 第三节第三节 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1、概念贷款也称放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2、种类(1)贷款按发放的期限不同可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2)贷款按
2、是否具有政策性可划分为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3)贷款按资金来源及贷款风险承担人不同可划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4)贷款按其本息是否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可划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5)还可以按发放贷款的条件可将贷款划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担保贷款按担保方式又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1(一)根据不同类别的贷款,制定相应的贷款核算方式(一)根据不同类别的贷款,制定相应的贷款核算方式 1银行贷款按照其银行贷款按照其发放发放方式的不同划分。方式的不同划分。 (1)单位贷款可以分为贷款转存和逐笔核实支付两种。)单位贷款可以分为贷款转存和逐笔
3、核实支付两种。 贷款转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按合同规定填制贷款转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按合同规定填制借款转存凭证,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存入在本行开立的有关存款户;银借款转存凭证,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存入在本行开立的有关存款户;银行按实际转存的贷款和占用时间计收贷款利息。贷款转存是建设银行行按实际转存的贷款和占用时间计收贷款利息。贷款转存是建设银行支付各项贷款的基本方式。支付各项贷款的基本方式。 逐笔核实支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需逐笔核实支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逐笔支取贷款;银行按实际支用额和时间计收贷款利息。逐
4、笔核实要逐笔支取贷款;银行按实际支用额和时间计收贷款利息。逐笔核实支付贷款只适用建设银行经办的政府投资贷款。支付贷款只适用建设银行经办的政府投资贷款。 (2)个人贷款的发放分为直接提款和专项提款两种方式。)个人贷款的发放分为直接提款和专项提款两种方式。 直接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经办行开立的储直接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经办行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蓄存款账户。 专项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直接划转到银行特约专项提款,即依据借款合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直接划转到银行特约商户(或学校)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商户(或学校)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二、贷款业
5、务核算要求二、贷款业务核算要求-22 2银行贷款按照其偿还方式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一次银行贷款按照其偿还方式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性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1 1)一次性偿还,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一次性偿还,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的贷款,一般说,短期的临时性、周转性贷贷款本金的贷款,一般说,短期的临时性、周转性贷款都是采取一次性偿还方式。款都是采取一次性偿还方式。(2 2)分期偿还贷款,是指借款人按规定的期限分次偿还)分期偿还贷款,是指借款人按规定的期限分次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贷款。这类贷款的期限通常按月、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贷款。这类
6、贷款的期限通常按月、季、年确定,中长期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式。季、年确定,中长期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式。 (二)认真履行贷款核算手续(二)认真履行贷款核算手续(三)正确反映贷款数据,严格监督信贷指标(三)正确反映贷款数据,严格监督信贷指标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一一)信用贷款的规定信用贷款的规定 1贷款的申请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申请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并书上必须填写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借款
7、人基本情况;财政部门或会计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基本情况;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审计)事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会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会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如申请中长期贷款,则还必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如申请中长期贷款,则还必须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须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开户银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在开户银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按规定项目竣工
8、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情况及证明材料。 2贷款的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的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 银行信贷部门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银行信贷部门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审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银行的审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银行(贷款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上应注明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合同上应注明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
9、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二二)保证贷款的规定保证贷款的规定 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除按一般程序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外,还应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除按一般程序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外,还应提供保证人基本情况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经信贷部门审查认可并同意提供保证人基本情况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经信贷部门审查认可并同意贷款后,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明确借款人、保证人和银行三方之间贷款后,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明确借款人、保证人和银行三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在审查合同保证的有效性时应注意以下
10、几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在审查合同保证的有效性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 担保法规定: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公民。担保法规定: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公民。 2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及保证意愿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及保证意愿 银行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了解保证人的保证意愿和保证人过去的履行保证协议的银行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了解保证人的保证意愿和保证人过去的履行保证协议的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则应对保证的有效性持审慎态度。此外,银行还应审查保证人的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则应对保证的有效性持审慎态度。此外,银行
11、还应审查保证人的资金实力,包括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目前所保证的资金实力,包括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目前所保证的数量和金额。只有具备保证资金实力,又有保证意愿的保证人才能承担保证责任。数量和金额。只有具备保证资金实力,又有保证意愿的保证人才能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保证人一般是借款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母公司及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等。保证人与借保证人一般是借款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母公司及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等。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往往有着不同程度的经济联系,为此,应特别注意完全依赖保证担保的贷款,款人之间往
12、往有着不同程度的经济联系,为此,应特别注意完全依赖保证担保的贷款,防止欺诈行为。防止欺诈行为。 4保证的法律责任保证的法律责任 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注明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应包括主债权及银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注明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此外,还应明确保证期限。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此外,还应明确保证期限。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三)抵押贷款的规定抵押贷款的规定 1贷款的申请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该类贷款时,应填写质押或抵押贷款申请书注借款人申请该类贷款时,应填写
13、质押或抵押贷款申请书注明质、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等,同时向银行提供质、明质、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等,同时向银行提供质、押物清单及有处分权人的同意质押、抵押的证明。其余提供的资押物清单及有处分权人的同意质押、抵押的证明。其余提供的资料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料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五类: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五类: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4、、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2抵押贷款管理的规定抵押贷款管理的规定 (1)严格选择抵押物。严格选择抵押物。 银行发放贷款,对抵押物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价格变动较小;易于出售变现;易于银行发放贷款,对抵押物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价格变动较小;易于出售变现;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损坏;容易识
15、别鉴定和估价;抵押物中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保管,不易变质损坏;容易识别鉴定和估价;抵押物中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其他财产应当参加财产保险。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其他财产应当参加财产保险。 (2)认真验证产权证明。认真验证产权证明。 对用于抵押的财产应认真查验有关产权的证明文件,确保产权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用于抵押的财产应认真查验有关产权的证明文件,确保产权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防止欺诈行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防止欺诈行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3)准确评估抵押物价值。准确评估抵押物价值。 抵押物价值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国
16、有抵押物价值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还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资产还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4)合理确定抵押率。合理确定抵押率。 抵押率是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自然或经济的贬值因素、法定和约定的处理费用扣除后抵押率是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自然或经济的贬值因素、法定和约定的处理费用扣除后的估算值及现值的比例。抵押率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遵从有关规定。的估算值及现值的比例。抵押率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遵从有关规定。(5)完整填列抵押物清单。完整填列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一式三份,每份抵押贷款合同后附一份。一式三份,每份
17、抵押贷款合同后附一份。(6)做好抵押物的登记与保管。做好抵押物的登记与保管。担保法要求登记的抵押物必须登记。抵押物由债务人保管的,债权人应经常检查抵押物担保法要求登记的抵押物必须登记。抵押物由债务人保管的,债权人应经常检查抵押物的维护和保管情况,确保完好无损。的维护和保管情况,确保完好无损。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三、各种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四四)质押贷款的规定质押贷款的规定 可以用于质押的动产或权利,包括以下四类:货物,可以用于质押的动产或权利,包括以下四类:货物,如企业或个体户经营的商品;汇票、支票、本票、如企业或个体户经营的商品;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依
18、法可以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五五)抵抵(质质)押贷款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押贷款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 银行除按信用贷款审批手续进行审核外,还应审核质、银行除按信用贷款审批手续进行审核外,还应审核质、押物。审批同意后,应由抵押人押物。审批同意后,应由抵押人(或出质人或出质人)与银行签订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 (或质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并依法办理登记。第二节第二节 贷款业务核算贷款业务核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二、贷款
19、按期收回的核算三、贷款展期的处理四、不良贷款的认定与核算五、贷款利息的计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一一)贷款科目设置贷款科目设置 1信用与保证贷款科目设置信用与保证贷款科目设置 设置设置“短期贷款短期贷款”和和“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科目科目 借方发生额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的发放额借方发生额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的发放额; 贷方发生额反映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贷方发生额反映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 余额为借方,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实有数。余额为借方,反映信用与保证贷款实有数。 2抵押和质押贷款科目设置抵押和质押贷款科目设置 设置设置“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科目科目 借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发放额借方
20、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发放额; 贷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贷方发生额反映抵押贷款的收回数和核销数; 余额为借方,反映抵押贷款实有数。余额为借方,反映抵押贷款实有数。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二二)贷款业务的账务处理贷款业务的账务处理 1信用与保证贷款发放的处理信用与保证贷款发放的处理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应填制一式五联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应填制一式五联借款凭证借款凭证 (见表见表41),第一,第一联为借据联为借据(借方传票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传票,第三联为收账通知,第四联为放款记,第二联代贷方传票,第三联为收账通知,第四联为放款记录,第五联为到期卡。在借款
21、凭证第一联上加盖借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录,第五联为到期卡。在借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借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预留银行的印鉴;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后,将申请书和借款凭证一起交银行会计预留银行的印鉴;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后,将申请书和借款凭证一起交银行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手续。部门凭以办理贷款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申请书和借款凭证时,应着重审查借款的用途、利率、金额和会计部门收到申请书和借款凭证时,应着重审查借款的用途、利率、金额和归还日期,以便监督贷款的合理使用和按期归还。经审核无误后,以借款凭证第归还日期,以便监督贷款的合理使用和按期归还。经审核无误后,以借款凭证第一联代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
22、传票,将存款转入借款单位存款帐户。其会计分一联代借方传票,第二联代贷方传票,将存款转入借款单位存款帐户。其会计分录为:录为: 借:短期贷款借: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单位贷款户 或:中长期贷款或:中长期贷款 单位贷款户单位贷款户 贷:活期存款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单位存款户 转帐后,将借款凭证第三联盖章后作为回单退给借款单位,第四联由信贷部转帐后,将借款凭证第三联盖章后作为回单退给借款单位,第四联由信贷部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款凭证代检查卡,按到期日顺序排列专夹保管。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款凭证代检查卡,按到期日顺序排列专夹保管。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一贷款发放的核算2抵抵(质质)押贷款发放的账务处理押贷款
23、发放的账务处理 银行会计部门对该类贷款的核算手续可参照信用贷银行会计部门对该类贷款的核算手续可参照信用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其会计分录为:款发放手续办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抵押贷款借:抵押贷款抵押抵押(或质押或质押)贷款户贷款户 贷:活期存款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单位存款户 同时,会计部门对质、押物要进行表外登记,对委同时,会计部门对质、押物要进行表外登记,对委托其他单位代保管的抵押物应经常实地检查,对银行出托其他单位代保管的抵押物应经常实地检查,对银行出纳部门代保管的有价单证等权利凭证等,要经常进行账纳部门代保管的有价单证等权利凭证等,要经常进行账实核对,以防发生损失。实核对,以防发生损失。二
24、、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二、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1信用与保证贷款回收的核算信用与保证贷款回收的核算 借款单位按期归还贷款时,应填制支票及进账单借款单位按期归还贷款时,应填制支票及进账单(个别行处仍用个别行处仍用还款凭证还款凭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凭证后,应同贷款分户账进行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凭证后,应同贷款分户账进行核对,并验对支票印鉴,查看单位存款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经审核对,并验对支票印鉴,查看单位存款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核无误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单位存款户 贷:短期贷款贷: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单位贷款户
25、或:中长期贷款或: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单位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贷: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 转账后,应在检查卡上注明收回日期并交信贷部门。转账后,应在检查卡上注明收回日期并交信贷部门。 如属分次归还贷款,则应分别在贷款分户账和检查卡上登记分次如属分次归还贷款,则应分别在贷款分户账和检查卡上登记分次归还日期、金额及结欠余额,待最后一次还清时,再将检查卡注销归还日期、金额及结欠余额,待最后一次还清时,再将检查卡注销交信贷部门。交信贷部门。 二、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二、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2抵抵(质质)押贷款的回收押贷款的回收 抵抵(质质)押贷款到期,如能按期收回本息,其账务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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