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探-李聪方.pptx
《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探-李聪方.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探-李聪方.pptx(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一、融资租赁交易结构设计的必要性二、基础交易结构三、特殊需求的交易结构设计四、租赁资产的信托产品设计 融资租赁交易作为一种多交易主体、多法律关系、多产品组合的结构金融产品。融资租赁公司在交易中通过对交易结构的不同设计,能够优化收益并提高产品竞争力,从而为客户提供整体金融解决方案。 与两方当事人一个合同的单一法律关系的传统交易相比,融资租赁交易具有以下特殊性: A 、多交易主体:出租人、承租人、经销商、保险公司、生产商、担保公司、二手设备销售商等交易主体; B、多法律关系:买卖、租赁、担保、回购、保险等法律 关系。 基于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出于对风险控制和提高收益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交易结
2、构的设计。 满足客户需求,增加产品竞争; 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项目收益; 控制交易风险,保障业务安全; 降低交易成本,避免关联交易; 等等 (1)合法原则 一切不合法的交易结构设计,不但不能达到预期的交易效果,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纠纷。 (2)透明原则 确保资产状况的透明度,使资产时刻处于可出售性状态。对于租赁公司的可持续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控制成本原则 多交易主体的参与,如无法控制成本的增加,将会直接导致客户放弃融资租赁而采用其他的金融服务产品。 (4)控制风险原则 融资租赁交易结构的安排,任何一方交易主体的参与其最核心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分散风险、促成交易,所以在交易结构的设计过
3、程中应充分分散风险,并保持交易风险的可控制性。 A、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等。 B、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 C、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直接租赁模式是基本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之一,在客户具备设备投资需求但存在一次性支付压力时,可采用直接融资租赁交易安排:供货人1 承租人选定租赁物和供货人,并确定租赁 物购买条件 2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 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出租人与供货人及承租人共同签订供货合同 4 出租人向供货人支付购买价款 5 供货人向承租人直接交付
4、设备并提供售后服务 6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7 租赁期末,承租人做出期末选择承租人出租人 结构特征: A、交易至少具备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三方交易主体,至少具备买卖和融资租赁两种法律关系。根据交易需要可适当引入银行、保险、担保人等资金提供方和增信服务商。 B、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C、出租人对租赁物质量瑕疵和第三人损害不承担责任。D、合同中不得约定有限制出租人权利转让和租赁物抵押的条件。E、一般可以通过期末选择权和租金是否全额偿付的设计,将直接融资租赁设计为会计上的融资性租赁或经营性租赁。F、一般用于解决客户新购固定资产融资需求。 1、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外商
5、投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范围为: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租赁物可以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应参照上述规定。 2、金融租赁公司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对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固定资产),承租方可凭“三方两合同”,及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承租方通过融资
6、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须由出租方直接支付给销售方全部的价款、价外费用和增值税款。第七条 销售方凭购货合同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联票)。同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出租方名称和融资租赁合同号及购货合同号。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承租人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发票联作为承租人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不作为核算采购成本以及支付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记账凭证,附加联作为出租人核算采购成本以及支付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和增值税额的记账凭证。第八条 承租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符合抵扣规定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
7、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在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附购货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出售回租又称“售后回租”或“回租赁”,是融资租赁交易承租人与供货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表现形式,同时也是融资租赁的基本交易模式之一: 承租人出租人1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确定资产转让和融资租赁交易内容2 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并按照约定取得租赁物所有权3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4 租赁期末,承租人做出期末选择结构特征: A、交易至少具备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两方交易主体,至少具备买卖和融资租赁两种法律关系。根据交易需要可适当引入银行、保险、担保人等资金提供方和增信服务商; B、租赁物在出售前不存
8、在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C、出租人对租赁物质量瑕疵和第三人损害不承担责任;D、合同中不得约定有限制出租人权利转让和租赁物抵押的条件;E、一般可以通过期末选择权和租金是否全额偿付的设计,将出售回租融资租赁设计为会计上的融资性租赁或经营性租赁;F、一般用于解决客户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融资需求。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如下规定开展出售回租业务: 1、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金融租赁公司不得接受已设置任何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其所有权存在任何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2、售后回租业务中,金融租赁公司对标的物的买入价
9、格应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 3、从事售后回租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真实取得相应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产权转移必须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财产类别的,金融租赁公司应进行相关登记。1、 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 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
10、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二、 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2、关于促进我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1039号 )第二十二项第3条第二款:对政府物业和商业物业售后回租业务,在租赁公司购买环节和原业主回购环节发生
11、的契税,实行先征后返。如因情况发生变化,售后回租业务未能实施,物业所有权未转移到原业主的,租赁公司和原业主应补缴已经返还的契税。 在直接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租两种基本交易结构中,虽然结构相对简单,但融资租赁公司仍可以通过以下几种交易要素的排列组合从而实现降低风险和调整收益的目的:1、保证金 保证金同时具备调整项目收益和降低交易风险的双重效果,在其他交易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可通过提高保证金比例,降低租赁利率。2、手续费 在其他交易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手续费的收取比例越高,项目收益越高。3、租赁期限在其他交易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租赁期限越短,项目收益越高(不收取保证金和手续费的交易除外)。4、租
12、金支付周期和方式在其他交易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租赁的先付和后付方式以及租金的支付周期长短均会对收益产生影响(不收取保证金和手续费的交易除外)。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对上述交易要素的排列组合,实现租赁项目的风险控制和收益调整。融资租赁公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向高端优质客户提供像银行信贷一样的低成本资金,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向高端优质客户营销融资租赁产品时,可以从银行信贷无法解决的表外融资(会计上的经营租赁)功能上进行产品设计:供货人出租人承租人二手商 结构特征: A、基本结构为:出租人、承租人和二手设备销售商三方主体、主体之间存在买卖和融资租赁等法律关系。由于经营性出售回租受资产转让可能被征收增值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融资 租赁 交易 结构 李聪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