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章 商事行为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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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商法学范健主编 第三章第三章 商事行为商事行为第一节 商事行为概述第二节 营业 第三节 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第四节 电子商务 第五节 商事运输本章要点本章要点1.理解商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商事行为的相关分类 。2.掌握部分具体商事行为内涵 ,从宏观和微观了解相关法律制度。3.把握相关商事行为最新动态和发展,理解生活中的相关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商事行为概述商事行为概述一、商事行为的概念二、商事行为的特征 三、商事行为的分类四、特殊商事行为规则第一节第一节 商事行为概述商事行为概述一、商事行为概念 学理上通常认为
2、,商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并且通常具有连续性的经营行为;企业的经营行为一般视为商行为,但明显不以营利为目的之行为除外。 德国主观主义模式:商人从事的其商业经营的全部行为。法国客观主义模式:商法规定的各种营业活动。日本折衷主义模式:任何主体从事的营利性营业行为,商事主体从事的任何营业行为。商行为主观主义模式折衷主义模式客观主义模式二、商事行为的特征(一)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二)经营性行为(三)商事主体从事的行为(四)体现商事经营特点的行为(五)受法律严格规范和约束的行为三、商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商事行为与双方商事行为 (二)一般商事行为与特殊商事行为(三)绝对商事行为
3、与相对商事行为(四)基本商事行为与辅助商事行为(五)必然商事行为与推定商事行为 四、特殊商事行为规则(一)商事买卖它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商事法律行为。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买卖法,我国合同法第九章“买卖合同”可以视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买卖的专门规定,但没有区别商事买卖和民事买卖。 (二)商事代理狭义的商事代理是指具有商人身份的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买卖或提供其他服务,并从中获取佣金的营业性活动;广义的商事代理还包括商业雇用人对企业的代理活动,如经理或其他雇员的代理。商事代理的特点和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商事代理可以为非显名代理。2
4、.商事代理权的存续基于营业存续。3.商事代理权的权限较大。(三)商事居间商事居间是指商事主体为获取一定的报酬(佣金)而从事的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缔约机会或进行介绍,以促成合同订立的行为。 (四)商事行纪 商事行纪是指商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购买或销售货物、有价证券等,由此获取报酬,并以此作为职业性经营的行为。 商事行纪与代理、居间不同,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则:1.商事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法律后果由行纪人自己承担。2.商事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因交易所产生的经济上的损益全部归属于委托人。(五)商事留置 商事留置是指在双方商事行为中,债权人为了实现其债权,留置债务人的物或
5、有价证券,并在其不履行义务时,变卖或对标的物折价以受偿其债权的行为。 (六)商事保证 商事保证是指在商事经营中,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商事保证有其特殊规则:1.商事保证的独立性。2.商事保证的单独性。3.商事保证形式的严格性。4.商事保证的保证人通常无先诉抗辩权。(七)商事债权的时效制度商事债权的时效是指商事债权失效的权利性质和失效的时间计算。(八)商事信用商事信用是英美法系国家商法的概念,指在商品销售、提供服务、提供贷款等商事交易中取得商品、接受服务或贷款的一方,同意在规定的未来某日期支付货款、服务报酬、贷款本息的承诺。(九)融
6、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商事主体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决定,向承租人选定的第三人(供货方)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物品,然后将其租给承租人长期使用,以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的方式来收回投资的一种商事行为。(十)商事仓储商事仓储是由商事主体所从事的仓库经营,即保管人对存货人交付的仓储货物储存和保管的商事行为。(十一)商事运输商事运输包括货运和旅客运输。第二节 营业 一、营业概述二、营业资产三、营业转让第二节第二节 营业营业 一、营业概述(一)营业的概念和特点1.营业的概念:“营业”是指运营中的营利事业,既包括组织和经营活动,也包括财产关系。2.相关制度:营业构成、营业权、营业自由与限制、营业场所、营
7、业资产、营业转让等。3.营业的特点:(1)与商事主体联系在一起;(2)应该遵守法律,且应该为人知悉、不违背善良风俗;(3)可以成为权利的客体; (4)综合性行为(二)营业权 1.营业权概念营业权是指商事主体基于平等的主体资格和营业机会,自由选择特定商事领域进行经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而免受国家法律之外的不合理限制和其他主体干预的权利。核心内容:营业自由及其保护 2.营业自由(1)营业机会平等享有的自由 (2)营业资格取得的自由 (3)营业进入与退出的自由 (4)营业领域选择的自由 (5)营业事项自主设定的自由 (6)营业方式自我决定的自由 (7)经营管理独立决策的自由 (8)营业侵权有效救
8、济方式选择的自由(三)营业权的保护1.宪法保护2.民法保护3.竞争法保护4.刑法保护二、营业资产(一)营业资产的概念 指商事主体所拥有的、基于营利目的而形成的并用于营业活动的全部财产。(不动产+动产+债权及债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二)营业资产的特征1.财产属性2.价值实现取决于财产,更依赖于营业3.整体性、确定性、可转让性(三)营业资产的分类1.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2.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营业资产财产属性(资本属性)价值实现取决于财产,更依赖于营业整体性、确定性、可转让性三、营业转让(一)营业转让的概念 营业转让是指商事主体将其所拥有的组织化的营业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二)营业转
9、让合同1.营业转让合同的客体营业转让合同的客体(即“标的物”)是营业资产,它包括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区别性标记、商誉及其他商事人格权、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也包括作为营业转让客体必须具备的构成要素。2.营业转让人的义务(1)营业转让业务由于营业资产的构成复杂,营业转让人在转让营业资产时,要根据构成营业资产的各种财产形态,分别履行财产转移义务,办理相关手续。(2)竞业禁止义务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营业转让人不得经营与所转让的营业相同或类似的活动。(3)营业的瑕疵担保义务为维护交易安全,转让人除了对受让人履行移转营业的义务外,还应承担对所转让营业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3.
10、营业转让合同中的第三人保护第三人主要是营业的债权人、劳动者等及与营业转让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第三节第三节 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一、连锁经营概述二、特许经营概述第三节第三节 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一、连锁经营概述 (一)连锁经营的概念连锁经营是指若干商事主体在商品销售营业中,通过共同取得同一特许经营权、使用统一商号等方式,经营同类商品并接受同一货源,进行统一管理、共享规模效益,但各自分散独立核算经营的一种现代商业经营模式。 (二)连锁经营的分类(三)连锁经营的组织机制连锁经营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由连锁连锁总部配送中心连锁分店(四)连锁经营的法律特征组织管理的规范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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