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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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学习要点 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税制要素 2.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3.熟悉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4. 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类1. 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2、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一)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3、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二)税率1.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确定原则(1)保证国家财政收入。(2)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3)保持利益格局不做大的调整。(4)与周边国家税率保持基本平衡。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二)税率2.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1)企业所得税实行比列税率,基本税率为25%。(2)符合条件的小型
4、微利企业为20%。(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为15%。(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依据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核心之一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它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缴所得税的前提。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第二节
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确定收入额。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
6、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4.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用但不构成权益性
7、投资 ,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止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6.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入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用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 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
8、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是指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9.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上述八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 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行政
9、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是政府可以根据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免于征税,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
10、征税的收入范围。免税收入包括以下4项。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现联系的股息、红利。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1. 准予税前扣除的基本范围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 、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的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
11、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成本计价方法: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或领用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方法计价。 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要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2)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账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准予在计
12、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但因其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不再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价外税,不在扣除之列。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损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 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
13、应当计入 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2. 限额扣除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14、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2. 限额扣除项目 (2)三项经费。 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某企业2015年年末,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是200万元,发生
15、的福利费是30万元,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是4万元,分别计入成本费用中,计算可以税前扣除的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析】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是:20014%=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是:2002.5%=5(万元),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福利费是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是4万元(小于税法规定的标准,按实际发生数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2. 限额扣除项目 (3)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营业)收入=主营
16、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2. 限额扣除项目 (5)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第二节 企业所得
17、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 限额扣除项目 (6)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阶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 限额扣除项目 (7)租赁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
18、算 2. 限额扣除项目 (8)保险费。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 限额扣除项目
19、(9)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按税法及相关法规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企业向除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
20、符合条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据的部分准予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某企业2015年的利润总额是100万元,财务费用是30万元,其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200万元,利率是8%,同期同类银行贷利率是5%,计算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析】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2005%=10(万元),所以纳税调增2008%-10=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6=106(万元) 当年应
21、纳企业所得税=10625%=26.5(万元)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贷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1)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
22、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12)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3)资产损失。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4)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23、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每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的15%(含本,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6)劳
24、动保护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7)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8)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等。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纳税人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扣除。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
25、予扣除。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有赔偿的部分不得扣除。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不得扣除的项目 (4)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5)企业所得税税款。 (6)税收滞纳金。 (7)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8)企业发生的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 不得扣除的项目 (9)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10)未经核定的准备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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