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的毒理和功能学检验及评价.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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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安全性毒理学检验及评价检验及评价仲 伟 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1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中国保健食品简介中国保健食品简介保健食品定义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Functional FoodFunctional Food)系指具系指具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适宜特定人群食用、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适宜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为目的的一类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的一类食品。 特特 点点q 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q 无毒副作用,食用安全;无毒副作用,食用安全;q 有别于食品和药品;有别于食品和药品;q 增强体质、预防疾病为主;增强体质、预防疾病为主;q
2、 适用于特定人群。适用于特定人群。特特 定定 功功 能能q 由国家管理部门指定由国家管理部门指定q 允许申报的功能目前有允许申报的功能目前有27种种q 27种以外的功能,生产企业在获得足够种以外的功能,生产企业在获得足够的技术资料后(包括评价方案,试验数据的技术资料后(包括评价方案,试验数据及结果)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受理申请,及结果)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受理申请,接受评审。接受评审。特特 定定 人人 群群q正常成人以外,包括婴幼儿、孕妇、乳正常成人以外,包括婴幼儿、孕妇、乳母、青少年、中老年、特殊工种的工作母、青少年、中老年、特殊工种的工作者以及常见病病人者以及常见病病人q对于营养保健有特殊的需
3、要对于营养保健有特殊的需要 膳食结构的不同膳食结构的不同 营养素需求的不同营养素需求的不同保健食品的发展历程保健食品的发展历程第一代保健食品第一代保健食品:在:在保健食品的管理方法保健食品的管理方法颁布颁布以前市场上已有的保健食品。以前市场上已有的保健食品。第二代保健食品第二代保健食品:经动物和人体实验证实具有某种:经动物和人体实验证实具有某种生理调节功能的食品。生理调节功能的食品。第三代保健食品第三代保健食品:不仅需要经人体及动物实验证实:不仅需要经人体及动物实验证实具有某种功能,而且需要研究提具有某种功能,而且需要研究提供该功能因子、含量及其作用机供该功能因子、含量及其作用机理。理。发发
4、展展 趋趋 势势q根据新的疾病谱和健康问题,开发新的保健功能根据新的疾病谱和健康问题,开发新的保健功能q根据新的养生保健概念,开发新的保健功能根据新的养生保健概念,开发新的保健功能q根据现代营养科学理论,开发新的膳食有效成分根据现代营养科学理论,开发新的膳食有效成分q根据中医药理论,开发中药类有效成分根据中医药理论,开发中药类有效成分q根据生命科学理论,开发新的人体所需营养素根据生命科学理论,开发新的人体所需营养素保健食品开发中的注意点保健食品开发中的注意点q中草药中草药q新新资源资源q野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及其产品q核酸核酸类类q真菌真菌类类q益益生菌类生菌类q酶酶制剂、氨基酸螯合物、
5、金属硫蛋白以及直制剂、氨基酸螯合物、金属硫蛋白以及直接以微生物发酵的接以微生物发酵的中草药类中草药类q 中草药作为原料应注意中草药作为原料应注意:1.1.不能采用有明显毒副作用的中药材、不能采用有明显毒副作用的中药材、 获国家药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中成药、获国家药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中成药、 受国家中药保护的中药成方受国家中药保护的中药成方2.2.用量应控制在临床用量的用量应控制在临床用量的50%50%以下以下新资源类新资源类q 新资源作为原料时必须具备的有关资料新资源作为原料时必须具备的有关资料:1.1. 名称及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名称及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2.2. 名称、配方及生产工艺;名称、配方
6、及生产工艺;3.3. 产品成分(包括营养物质、有生物效应物质及有毒产品成分(包括营养物质、有生物效应物质及有毒有害物质等)的分析报告;有害物质等)的分析报告;4.4. 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报告或有关文献资料;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报告或有关文献资料;5.5. 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应提供有关食用历史的证明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应提供有关食用历史的证明资料;资料;6.6.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类类q 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有关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有关限制:1.1. 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受保护的野生动物。2.2. 禁止使用自然的、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禁
7、止使用自然的、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一级和自然的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一级和自然的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3.3. 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物及其产品,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提供省级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应提供省级以上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上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q 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有关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有关限制: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
8、品种保护名录中植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植物及其产品,如果该种植物已获其产品,如果该种植物已获“品种权品种权”,应提供该,应提供该种植物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使用的证明;如该种植物种植物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使用的证明;如该种植物尚未取得品种权,应提供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尚未取得品种权,应提供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种品种尚未取得品种权的证明。的该种品种尚未取得品种权的证明。5.5. 进口保健食品中使用进口保健食品中使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名录中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供国务院农名录中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供国务院农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
9、件、进出口业(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进出口许可证及海关的证明文件。许可证及海关的证明文件。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类类核酸类核酸类q 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时需提供的特殊资料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时需提供的特殊资料:1.1. 具体成份名称、来源、含量;具体成份名称、来源、含量;2.2. 与所申报功能直接相关的科学文献依据;与所申报功能直接相关的科学文献依据;3.3. 企业标准中标出核酸各成份的含量、纯度和相应的企业标准中标出核酸各成份的含量、纯度和相应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以及质量标准;定性、定量检测方法以及质量标准;4.4. 详细生产工艺(包括加工助剂名称、用量);详细生产工艺
10、(包括加工助剂名称、用量);5.5. 核酸原料纯度的检测报告。核酸原料纯度的检测报告。核酸类核酸类q 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时的注意事项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时的注意事项:1.1. 不得以单一的不得以单一的DNADNA或或RNARNA作为原料申报。作为原料申报。2.2. 单一原料纯度应大于单一原料纯度应大于8080。3.3. 功能申报范围暂限定为免疫调节功能。如申报其他功能,功能申报范围暂限定为免疫调节功能。如申报其他功能,需向卫生部提交申请并纳入审批范围后,方可申报。需向卫生部提交申请并纳入审批范围后,方可申报。4.4. 核酸成份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为核酸成份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为0.6g-1.2g0.6g
11、-1.2g。5.5. 不得以不得以“核酸核酸”命名。命名。6.6. 说明书及标签中的说明书及标签中的“不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除按保健食品相关规除按保健食品相关规定标注外,应明确标注出定标注外,应明确标注出“痛风患者痛风患者”。真菌类真菌类q 真菌类保健食品的部分规定真菌类保健食品的部分规定 :1.1. 生产企业应建立有关的档案资料。生产企业应建立有关的档案资料。2.2. 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3.3. 对生产菌种及工艺变更的相应规定。对生产菌种及工艺变更的相应规定。4.4. 冠名规定。冠名规定。5.5. 发酵过程中,除培养基外,不得加入具有功效成分发酵过程
12、中,除培养基外,不得加入具有功效成分的动植物及其它物质。的动植物及其它物质。6.6. 不能使用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不能使用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益生菌类益生菌类q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部分规定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部分规定:1.1. 生产用菌种应满足一定的条件。生产用菌种应满足一定的条件。2.2. 生产企业应具备的一定条件。生产企业应具备的一定条件。3.3. 菌种及生产工艺不得变更,否则产品必须重新申报。菌种及生产工艺不得变更,否则产品必须重新申报。4.4. 不提倡以液态形式生产活菌产品。不提倡以液态形式生产活菌产品。5.5. 在保存期内活菌数目不得少于在保存期内活菌数目不得少于 106cfu/mL(
13、g) 106cfu/mL(g) 。益生菌类益生菌类q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部分规定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部分规定:6.6. 如需在特殊条件下保存,应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示如需在特殊条件下保存,应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示7.7. 所用菌种在其发酵过程中,除培养基外,不得加入所用菌种在其发酵过程中,除培养基外,不得加入具有功效成分的动植物及其物质具有功效成分的动植物及其物质8.8. 不能使用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不能使用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其他类别其他类别q 对酶制剂、氨基酸螯合物、金属硫蛋白以及对酶制剂、氨基酸螯合物、金属硫蛋白以及直接以微生物发酵为原料限制的部分规定直接以微生物发酵为原料限制的部分规定:1.1.
14、 未列入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或卫生部公告名单中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酶制剂不得用于保健名单中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酶制剂不得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食品的生产。2.2. 不再审批以金属硫蛋白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不再审批以金属硫蛋白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其他类别其他类别q 使用微生物发酵直接生产保健食品的,需提使用微生物发酵直接生产保健食品的,需提供的特殊资料供的特殊资料:1.1. 菌种来源及菌种检定报告菌种来源及菌种检定报告2.2. 菌种的毒力试验报告及安全性评价报告菌种的毒力试验报告及安全性评价报告 3.3. 国内外该菌种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文献资料国内外该菌
15、种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文献资料 4.4. 发酵终产物的质量标准(包括纯度、杂质成分及含发酵终产物的质量标准(包括纯度、杂质成分及含量)量) 其他类别其他类别q 使用氨基酸螯合物生产保健食品的,需提供使用氨基酸螯合物生产保健食品的,需提供的特殊资料的特殊资料:1.1. 提供明确的化学结构式、理化性质,配体与金属离提供明确的化学结构式、理化性质,配体与金属离子之比、游离元素和总元素之比。子之比、游离元素和总元素之比。 2.2. 提供定性、定量的检测方法及验证报告。提供定性、定量的检测方法及验证报告。3.3. 急性毒性试验加做停食急性毒性试验加做停食1616小时后空腹一次灌胃试验小时后空腹一次灌胃试验和
16、和3030天喂养试验的组织病理报告。天喂养试验的组织病理报告。4.4. 国内外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文献资料。国内外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文献资料。安全,无毒、副作用安全,无毒、副作用功能,保健功效功能,保健功效理化、微生物特性:理化、微生物特性: 有害成分物质和污染物有害成分物质和污染物毒理学特性:毒理学特性: 剂量反应(效应)关系剂量反应(效应)关系保健食品质量控制保健食品质量控制生物活性物质生物活性物质功效成分功效成分通过检验和评通过检验和评价,加以控制价,加以控制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检验及评价检验及评价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q 检验评价依据检验评价依据q 审评基
17、本要求审评基本要求q 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q 实验动物的选择实验动物的选择q 样品的预处理原则样品的预处理原则q 毒理学试验项目要点介绍毒理学试验项目要点介绍q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时应考虑的问题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时应考虑的问题q审评结论的判定审评结论的判定毒性及功能检验评价依据毒性及功能检验评价依据19961996年年3 3月卫生部月卫生部保健食品的管理方法保健食品的管理方法 保健食品的标准、功能评价、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的标准、功能评价、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19961996年年7 7月月GB15193GB15193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食品安全性毒理
18、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卫生部卫生部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仅包含了仅包含了1212项功能检验及评价方法项功能检验及评价方法20012001年年7 7月月 卫生部卫生部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可受理和评价的功能调整到可受理和评价的功能调整到3131项项20032003年年2 2月卫生部月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将功能学、毒理学、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评价方法三者合一将功能学、毒理学、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评价方法三者合一审评的基本要求审评的基本要求1. 1. 配方配方 原(辅)料、
19、用量、理化性质原(辅)料、用量、理化性质2. 2. 剂量剂量 食用方法及用量食用方法及用量3. 3. 工艺工艺 规格化产品规格化产品 符合配方、工艺、质量标准符合配方、工艺、质量标准4. 4. 批号批号 注意批号是否一致注意批号是否一致, ,益生菌、奶制品等保质期短的除外益生菌、奶制品等保质期短的除外1. 1. 毒理学评价的四个阶段毒理学评价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 经口急性毒性试验:经口急性毒性试验:LD50LD50,联合急性毒性,一次最大耐受量试验联合急性毒性,一次最大耐受量试验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3030天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验天
20、喂养试验,传统致畸试验 遗传毒性试验: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相结合遗传毒性试验: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相结合AmesAmes或基因突变试验;微核试验或染色体畸变试验;精子畸变试验等或基因突变试验;微核试验或染色体畸变试验;精子畸变试验等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 90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2.2.一般无需进行毒性试验的原料或成分一般无需进行毒性试验的原料或成分属于普通食品和卫生
21、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的物质:属于普通食品和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的物质:q采用传统的工艺及食用方式采用传统的工艺及食用方式q水提取物,常规服用量,无不安全性报道水提取物,常规服用量,无不安全性报道q来源、工艺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的营养强化剂来源、工艺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的营养强化剂 或营养素补充剂或营养素补充剂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3. 3. 需进行一阶段和三项致突变毒性试验的原料或成分需进行一阶段和三项致突变毒性试验的原料或成分 属于普通食品和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的物质且用水属于普通食品和卫生部规定的药食同源的物质且用水提以外的其它常用工艺生产的:提以外的其它常用工艺生产的:
22、(1 1)服用量与常规用量相同)服用量与常规用量相同 急性毒性、三项致突变试验急性毒性、三项致突变试验(2 2)服用量大于常规用量)服用量大于常规用量 还需加做还需加做3030天喂养试验,必要时进行传统致畸试天喂养试验,必要时进行传统致畸试验和第三阶段毒性试验验和第三阶段毒性试验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4.4.需进行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的原料或成分需进行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的原料或成分q文献显示无危害,人群长期食用;文献显示无危害,人群长期食用;q具有国际性毒理学评价结果的已知的化学物质,产具有国际性毒理学评价结果的已知的化学物质,产 品质量规格与国外产品一致;品质量规格与
23、国外产品一致;q国外广泛食用且能提供安全性评价资料;国外广泛食用且能提供安全性评价资料;q卫生部规定允许使用的动植物及其提取物或微生物。卫生部规定允许使用的动植物及其提取物或微生物。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5.5.需进行一至三阶段毒性试验的情况:需进行一至三阶段毒性试验的情况:q一、二阶段试验结果与国外产品不一致的一、二阶段试验结果与国外产品不一致的q国外少数国家或地区食用的原料或成分国外少数国家或地区食用的原料或成分q水提取物,大于常规服用量水提取物,大于常规服用量q用水提以外的其它常用工艺生产的,大于常规用量用水提以外的其它常用工艺生产的,大于常规用量选择毒理学试验
24、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6.6.需进行一至四阶段毒性试验的原料和成分需进行一至四阶段毒性试验的原料和成分国内外均无食用先例国内外均无食用先例7.7.敏感指标及敏感试验的保健食品敏感指标及敏感试验的保健食品不同食用人群和(或)不同功能的保健食品不同食用人群和(或)不同功能的保健食品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8.8.保健食品新原料保健食品新原料 保健食品新原料(以下简称新原料)是指不在保健食品新原料(以下简称新原料)是指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卫生部公布或批准可以食用以及生产普通食品的范卫生部公布或
25、批准可以食用以及生产普通食品的范围内,拟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围内,拟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不可用于保健食品以及禁止使用的物品,不得作的不可用于保健食品以及禁止使用的物品,不得作为新原料。为新原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选择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 在已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或卫生部已批准为在已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或卫生部已批准为新资源食品的原料,符合以下情况的仍按新原料进行管新资源食品的原料,符合以下情况的仍按新原料进行管理:理:未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未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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