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期末复习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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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 消费 者 权益 爱护 法 期 末复 习指 导1、1994 年 11 月 2 日, 被 告上 海绿 洲经 济动 物科技 公 司( 以下简 称 科 技 公 司 ) 与 上 海 博 物 馆 ( 以 下简 称博 物 馆 ) 签约, 租 借该 馆 102 室经 营绿 洲牌 蚂蚁 粉 .1995 年 10 月 17 日, 消 费者 吴某在未 明 确单 位的上海 自 然博 物馆 102 室 , 购得 两 袋 标 重 为 454 克 装 的 绿 洲 牌 蚂蚁 粉 , 支 付 人 民 币150 元; 同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6 时左 右 , 吴某 感觉 身体 不适, 到 7 时 20 分
2、, 经抢 救无 效 死亡 , 时年 51 岁;吴 某之 妻郑 某 立 即 向 上 海 市 南 市 公 安 分 局 报 案 , 有 南 市 公 安 分 局委 托 上 海 医 科 大 学 对 吴 某 的 尸 体 进 行 解 剖 , 其 死 因 鉴 定结论 为: 死 者吴某有 过 敏史 哮喘病史 ,此 次服用 蚂 蚁粉 异体蛋 白诱 发支气管 哮 喘, 终因过敏 性休 克 死亡 ;郑某以 上 海 绿洲 经 济动 物 科技 公 司和 上海 自然 博 物馆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为共 同 被 告 , 向 上海 市 黄 埔 区 人 民 法 院起 诉; 要 求 被 告支付 丧葬 费、 抚养 费 、 赡 养费、
3、死 亡赔 偿 金等 ;法院查 明 : 被告 科 技公 司 所售 绿 洲牌 蚂蚁 粉, 未 通过上海 市 食 品 卫 生 监督 检 验 所 审 批 , 没 有获 得相 关 批 号 ;科 技 公 司 仍 擅 自 涂 改 食 品 监 督 部 门 产 品 卫 生 审 核 批 复单, 依 此 申 领 到 食品 卫 生 许 可 证 ; 而 且被 告销 售 的 蚂 蚁粉说 明 书 尚 未 注 明禁 忌 症 , 也 没 有 明 确的 警 示 文 字 ; 其说明 书 上 标 明 的 “ 长 期 服 用无 毒 副 作用 ”,“ 能 治 疗 哮 喘等多 种 疾 病 ” 的 文字 , 对 消 费 者 有 误 导作 用
4、, 负 有 主 观上不 可推 卸的责任 ;该案 应当 如何处理 ? 分析 理由;【 法 律 分 析】 本 案 被 告 之 一科 技 公司 的 行 为 首 先 违反了 行 政 法 规 、 刑事 法 规 , 已 构 成 犯 罪; 抛开 刑 事 责 任不说 , 其 行 为 同 时侵 犯 了 公 民 的 生 命 健康 权; 被 告 自 然博物 馆 作 为 场 地 出租 者 , 未 明 确 销 售 单位 , 也 应 依 法 向销售 者 承 担 责 任 ; 下 面 仅 分 析 被 告 对 消费 者应 负 的 民 事赔偿 责任 ;消 费 者 的 安全 权 , 是 指 消 费者 在 购买 使 用 商 品 或
5、接受服 务 时 所 享 有 的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不 受侵 害的 权 利 ; 这是消 费 者 最 重 要 的权 利 , 特 别 是 人 身 安全 权 , 是 其 他一切权 利 的 基 础 ; 人身 安 全 权 包 括 生 命 安全 权和 健 康 安 全权; 保 障 消 费 者 的人 身 安 全 权 , 是 法 律的 首要 义 务 , 也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是生 产 者 和 销 售 者的 重 要 义 务 ; 法 律 为了 促使 经 营 者 、生产 者履 行义务,制 定 了一 系列 禁止 性规 定 ,散见于 消费者 权益 爱护法 和 产 品质量法 等 法 规中 ;本案 被告 科技公司 既
6、是产 品的生产 者,又 是销 售经 营 者;其行 为 既 要 符 合 产 品 质 量 法 又 要 符合 消 费 者 权 益爱护 法 的规定; 产 品质 量法 规 定 的生 产者的责 任和 义 务共 有 7 条 ,和本 案 有 关 联 的 主要 是 : 首 先 , 生 产 者应 当对 对 其 生 产的产 品 质 量 负 责 , 产 品 不 存 在 危 及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的 不合理 的 危 险 , 有 保证 人 体 健 康 , 人 身 财产 安全 的 国 家 规范、 行 业 规 范 的 , 应 当 符 合 规 范 ; 其 次, 产品 及 其 包 装上标 识 应 当 有 产 品质 量 检
7、 验 合 格 证 明 , 使 用不 当 , 易 造成产 品 本 身 损 坏 或者 可 能 危 及 人 身 、 财产 安全 的 产 品 , 应有 警 示 标 志 或 中文 警 示 说 明 ; 被 告 的产 品由 于 是 违 法生产 产品 ,肯 定不 符 合法 定质 量要 求 ; 消费 者 权益 爱护法第 18 条规 定:经 营 者应当 保证 其提 供的 商 品或 者服务符 合 保 障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的 要 求 ; 对可 能危 及 人 身 、财产 安 全 的 商 品 和服 务 , 应 当 向 消 费 者做 出真 实 的 说 明和明 确 的 警 示 , 并说 明 和 标 明 正 确 使
8、 用商 品或 者 接 受 服务的 方 法 以 及 防 止危 害 发 生 的 方 法 ; 本案 被 告也 没有 做到这 一点 ;当然 , 被 告 科 技 公司 首 先 违 反 了 有 关 食品 卫生 经 管 的 法规, 这 一 违 法 的 前提 导 致 违 反 其 他 法 律, 最终 这 一 系 列违法 行为 造成消费 者 死亡 , 理应承 担责 任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法院 判令 被告博物 馆 负连 带责任, 也是 有 法律 依据 的;由 于 柜 台 出 租 者 与 柜 台 租 赁 者 仅 是 一 种 一 般 的 合 同 关系, 而 没 有 经 营 上的 联 系 , 故 在 合 同 终止 后
9、, 柜 台 租 赁者离 去 , 这 使 得 在租 赁 柜 台 购 买 商 品 或接 受服 务 的 消 费者在 其 权 益 受 到 损害 后 , 难 以 找 到 商 品的 销售 者 或 者 服务的 提 供 者 , 而 柜台 的 出 租 者 往 往 推 卸责 任; 为 解 决 这一矛 盾 ,切 实 爱护 消费 者合 法权 益 , 消 费者权益 保 护法 第 38 条规 定:消 费 者在 展销会 、租 赁柜 台购 买 商品 或者接受 服 务 , 其 合 法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 可以 向销 售 者 或 者服务 者 要 求 赔 偿 ; 展 销 会 结 束 或 者 柜 台租 赁期 满 后 , 也
10、可以 向 展 销 会 的 举办 者 、 柜 台 的 出 租 者要 求赔 偿 ; 展 销会的 举 办 者 、 柜 台的 租 赁 者 赔 偿 后 , 有权 向销 售 者 或 者服务 者 追 偿 ; 本 案被 告 博 物 馆 作 为 柜 台出 租者 , 自 然 负有连 带责 任;法律 之 所 以 规 定 销售 者 、 服 务 者 和 柜 台出 租者 应 承 担 连带责 任 , 原 因 在 于: 柜 台 出 租 者 虽 未 直接 损害 消 费 者 合法权 益 , 但 出 租 柜台 本 身 带 有 盈 利 性 质, 或者 说 是 与 租赁柜 台 的 经 营 者 共享 利 润 , 故 他 应 保 证承 租
11、者 在 租 赁 柜台期 间 合 法 经 营 的义 务 ; 所 以 , 柜 台 出租 者对 柜 台 租 赁者损 害 消 费 者 合 法权 益 的 行 为 应 负 连 带赔 偿责 任 , 只 不过这 种 责 任 是 在 柜台 租 赁 期 满 后 承 担 ; 本 案博 物 馆 出 租了一 间房 屋,与 出 租 柜台 无实 质差 别 ,虽 租赁 仍在 连续 , 但未 能 明 确 租 赁 者就 是 经 营 者 的 身 份 , 使 人误 认 为 是 博物馆 自己 经营; 因 而 , 其 应负连带 赔偿 责 任;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4判 令被告 于 判决 生效后 10 日 内支 付医疗 费 7191.8 元
12、 ,误工 费 2603.16元给 原告 ;2、1996 年 5 月,女 青 年张某与 刘某 至某 百货商 场化 妆品自选 柜台 选购化妆 品 ; 两 人在此挑 选、 试 用化 妆品 约 20 分钟 , 终 因 未 曾 选中 合 适 的 化 妆 品 而 离开 商 场 ; 二 人 走到店 门 口 时 , 化 妆品 自 选 柜 台 的 营 业 员和 一位 保 安 人 员追了 上 来 , 指 控 二人 偷 了 化 妆 品 柜 台 陈设 的货 物 , 二 人坚决 否 认 , 双 方 相持 不 下 , 这 时 , 另 一位 商场 保 安 人 员上来 对张 、刘 二人 说 : “请 你们 到 商场 保卫科把
13、 事情 说 清晰; ”到 保卫科 后,商 场保 安人 员 要求 检查 刘、张 二 人随身所 带的 皮包,遭 到二 人的 拒绝 ;保 安 人员对刘 、张 说: “如 果你 们确 实没有 偷窃 商场 的货物 ,就 应当 接 受我 们的检查 来证 明你们的 清 白; ”迫 于 无奈 ,刘 、张 二 人 交出 了自己 的皮 包;经 检 查,未 发觉任 何商 场 的化妆品 ;此 后, 保安 人 员 进 一 步 提出 要 对 二 人 搜 身 检 查并 立刻 找 来 两 位女营 业 员 对 刘 、 张二 人 强 行 进 行 搜 身 检查 , 仍旧 没 有 找到任 何 商 场 的 东 西; 事 后 , 刘 、
14、 张 二 人愤 然离 开 了 这 家百货 商场 ;1996 年 6 月 1 日, 刘 、 张二人 以该 百货 商场损 害了 自己的人 格 尊 严 为 由 提出 诉 讼 , 要 求 该 商 场赔 礼道 歉 , 为 其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请问 : 法 院应支持 刘 、 张 的诉讼吗 ? 为 什 么?答: 法院应 当 支持 刘、 张 二人 的 诉讼 恳求, 依法 维 护二人的 合法 权益;我国 消费 者权 益保 护 法规定,消 费者 在购 买、使 用商品和 接 受 服 务 时 , 享 有 其 人 格 尊 严 、 民族 习惯 得 到 尊 重的权 利;本案 中,某 百 货 商场 对刘 、张 二 人 强行
15、搜身 检查 的行为违 反 了 消 费 者 权益 保 护 法 的 规 定 , 侵害 了 消费 者的 受敬重 权, 依法应当 承 担责 任3、1997 年 5 月,来 自 保定的陈 某在 北京 某商场 购买 了一双由 天津 某皮鞋厂 生 产的 皮鞋, 价 值人 民 币 300元; 购鞋的 同时 ,陈某 仍领 取 了此 商场 发的 “包 修、包 换、包 退 ” 的三 包 质 量 卡 ; 陈某 回 保 定 后 , 穿 上 了这 双新 购 得 的 皮鞋; 仅 穿 十 天 , 此鞋 鞋 底 即 告 断 裂 ; 陈某 为此 专 程 前 往北京 , 找 到 店 家 要求 退 货 ; 该 商 场 承 认皮 鞋确
16、 实 存 在 质量问 题 , 同 意 调 换, 但 同 时 仍 表 示 , 目前 商场 无 现 货 可换, 商 场 将 与 生 产厂 家 进 行 联 系 , 请 陈某 暂回 保 定 等 候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询此 事 , 商 场 方 面总 以 生 产 厂 家 没 有 回音 为 由要 求 陈 某连续 等待 ; 1998 年 3 月 , 陈某 再次 赴 北京找商 场要 求解决问 题 , 商 场 仍 给陈 某 以 同 样 的 答 复 ; 陈 某遂 向 人 民 法院提 出诉 讼, 要求 该 商场 退回购鞋 款 300 元, 并 要求 赔偿交 通、 误工费等 人 民币 500 元 ;请问 : 法 院应怎
17、样 判 决?答:北 京 某商 场 应当 退回 陈某 购 鞋款 ,并 赔 偿陈 某由此而 产生 的合理费 用 ;消费 者权 益保 护法 规 定, 经营 者提 供商 品或者 服务 , 依据 国 家 规 定 或 者与 消 费 者 的 约 定 , 承担 包修 、 包 换 、包退 或者 其他责任 的 ,应 当按 照国 家 规定 或者 商定 履 行, 不得 故 意 拖 延 或 者无 理 拒 绝 ; 并 且 规 定经 营者 提 供 商 品或服 务 造 成 消 费 者财 产 损 害 的 , 应 当 依据 消费 者 的 要 求退仍 货 款 和 服 务 费用 , 或 者 以 赔 偿 损 失等 方法 承 担 民 事
18、责任 ;本案 中,北 京某 百 货商场与 陈某 约 定了 “三 包 ”质 量 责任, 但 其 无 故 拖 延, 不 履 行 其 应 当 承 担的 责任 , 违 反 了法律 规 定 , 给 陈 某造 成 了 一 定 的 损 失 , 因 此该 商 场 应 当依法 承 担 退 仍 货 款和 赔 偿 由 此 而 产 生 的合 理费 用 的 民 事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4【 案情 简 介】1994 年 7 月 10 日 , 王 某从 某食 品批 发 商店 购买 了 30 箱啤酒 ,用 卡 车 将啤 酒运 回家 中 ,当 王 某 卸货至第 25 箱时 , 其中 一 瓶 啤 酒 突 然爆 炸 , 酒 瓶 碎
19、片 飞 进王 某的 左 眼 , 致使王 某 的 左 眼 秋 受伤 , 后 因 医 治 无 效 , 王 某 左 眼 失 明 ;王某 在 运 输 和 搬 动啤 酒 的 过 程 中 没 有 任何 过错 , 于 是 王某向 某 商 店 批 发 店要 求 赔 偿 ; 但 批 发 店称 啤酒 瓶 的 爆 炸可能 是 由 于 生 产 厂家 生 产 时 因 质 量 不 合格 所至 , 自 己 并没有 过错 , 于是叫 王 某向 厂家索赔 , 王 某 遂诉 至法 院;人民 法 院 受 理 此 案后 , 经 过 认 真 审 理 , 查 明: 王 某 眼 睛受伤 致 残 确 系 因 啤酒 质 量 不 合 格 所 至
20、 , 而 啤酒 又 是 该 食品批 发店 出 售的 , 因 此 王某 的受 伤 与啤 酒 质量 瑕 疵有 因果关系 ; 王 某 在搬 运 过程 中 并没 有任何 过错 , 王某 有受 损 害之事 实;争议 焦点某 食 品批 发商 店是 否 应承 担民 事责 任【 判 决 结 果 】人民法 院 根 据 民 法 通 就 第 122条 、 中 华人 民共和国 产 品质 量法 以下简 称 产品 质量 法第 30 条 、 第 31 条、 第 32 条 、 消费 者权益保 护法 第41 条之 规定 作出 以下 判决:1、食品批 发店承担 民 事赔 偿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生活 补助 费用共 5000 元;
21、2、 本案 判决 自生 效 之日 起 10天内 履行 完毕; 诉 讼 费用 由被告食 品批 发 店承 担;【 法 律分 析】产品 责 任 系 指 产 品使 用 、 消 费 的 过 程 中因 产品 瑕 疵 造 成人身 伤 害 或 者 财 产损 害 所 引 起 的 民 事 责任 , 是 民 法 中 因产品 质量 不合格而 引 起的 一种特别 侵权 责 任行 为; 产 品质 量法 第 31 条规定 :“ 因产 品存在缺 陷 造成 人身、财 产 损害 的,受 害人可以 向产 品 的生 产者 要求 赔偿 , 也可 以 向 产 品 的 销售 者 要 求 赔 偿 ; 属 于产 品的 生 产 者 的责任 ,
22、产 品 的 销 售者 赔 偿 的 , 产 品 的 销售 者有 权 向 产 品的生 产 者 追 偿 ; 属于 产 品 的 销 售 者 的 责任 , 产 品 的 生 产者赔 偿的 ,产 品的 生产 者有 权向 产 品的 销售 者追 偿 ;” 消费者 权益 爱护法 第 11 条 规定 :“ 消 费者因购 买、 使 用商品 或 者 接 受 服 务受 到 人 身 、 财 产 损 害的 , 享 有 依 法 获得赔 偿的 权益 ;”以 上这 些规定 说明 ,在 我国 因 产品 瑕疵致使 人 身 、 财 产 损害 的 民 事 责 任 属 于 侵权 责任 的 范 畴 , 并且 实行 严格责任 制 度( 即无过错
23、 责任 制 度 );依据 目 前 我 国 有 关产 品 责 任 的 法 律 规 定, 无 论 是 产 品 生产者 仍 是 产 品 销 售者 , 都 应 当 首 先 向 受害 人承 担 责 任 , 然后 由 其 向 造 成 产品 缺 陷 者 追 偿 ; 根 据 消费 者 权 益 爱护法 第 41 条 和第 42 条 的规定,经 营 者( 包括 生产 者、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任: 经 营 者 提 供 的商 品 或 者 服 务 , 造 成消 费者 或 者 其 他受害 人 人 身 伤 害 的, 应 当 支 付 医 疗 费 、 治 疗期 间 的 护 理费、 因 误 工 减 少 的收 入 费 用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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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2 消费者权益 护法 期末 复习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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