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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刑法一、刑法基本学问要点:一刑法的概念、渊源刑法的概念一般来说,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详细地说, 我国刑法是指为了爱护国家与人民利益,依据工人阶级与宽阔人民群众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 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刑法的渊源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其渊源有以下几种: 第一是刑法典其次是单行刑法; 第三是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标准; 此外, 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就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谓刑法的渊源;二刑法的性质刑
2、法具有区分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2、法益爱护的广泛性3、制裁手段的严格性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5、其他法律的保证性三刑法的基本原就概念: 刑法的基本原就,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需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就;刑法基本原就的内容:1、罪刑法定原就 2 、公平适用刑法原就3 、罪刑相适应原就四关于犯罪1、犯罪的一般概念刑法第 13 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害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全部的财产, 侵害公民私人全部的财产,侵害公民的人
3、身权益、民主权益和其他权益,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惩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据此,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2、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 指到达法定责任年龄, 具有识别和掌握自己行为的才能、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少数犯罪的主体;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爱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主观方面, 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对于上述传统观点,不少人提出了异议,并阐述了新见解;犯罪的客观方面, 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危害行
4、为、 危害结果等;五有关刑事责任的考查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担的刑事惩处或单纯否认性法律评判的负担;详细地说,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刑事责任包含对犯罪行为的非难性和对犯罪人的声讨性2、刑事责任具有法律性与社会性3、刑事责任具有必定性与公平性4、刑事责任具有必定性与公平性二、主要罪名的把握贪污贿赂罪1、关于贪污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治理、 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也以贪污罪定罪惩罚; 当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帮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治理工作时,其利用职务
5、上的便利,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以本条的贪污罪定罪惩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 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惩罚,而 不构成贪污罪;2、留意贪污罪惩罚中两个学问点;一是可能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应为个人贪污数额10 万元以上且情节特殊严峻的情形;二是一个法定的从宽惩罚情形:依据第383 条第 1 款第三项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 元以上不满 1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惩罚或者免予刑事惩罚;行贿罪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认定行贿罪的一个关键在于行为人赐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目的在于谋取不正值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反政策
6、、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条件而升了学 ;假如行为人为了猎取正值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赐予财物的,就不构成本罪; 但留意的是, 即使行贿人为了猎取正值利益而赐予财物不构成犯罪,但该国家工作人员即接受财 物的受贿人却可以构成受贿罪由于受贿罪中对他人谋取利益的性质并无限制,可见, 在贿赂犯罪中,行贿罪与受贿罪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2、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赐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赐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构成行贿罪;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惩罚或者免除惩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本罪认定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具有两层含义
7、:一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庞大;二是对该庞大差额财产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不能说明既可以是行为人不愿说明拒不说明,也可以是有意编造合法来源但被查实否认的;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庞大的标准为30 万元;隐瞒境外存款罪中以折合人民币30 万元为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1、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是不同的,前者仅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后者就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而且仍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中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仅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
8、 在依照法律、 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治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或者在受国家机关托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 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假如有渎职行为而构成犯罪的, 也依照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治理的工作人员, 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 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 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2、假如国家机关人员徇私舞弊而犯滥用职权罪、玩罪职守罪的, 应当作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情节加重犯处理;徇私枉法罪本罪认定的关键在于
9、留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起因、 三种行为; 两种起因即徇私和徇情;三种行为是: 一为使无罪者受追诉; 二是对有罪者进行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抢劫罪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在客观方面存在着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统一,目的行为是指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 ,方法行为指为了能当场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行为;“其他方法”应当是指由行为人实行致使被害人不能抵抗或不知抵抗或不敢抵抗的方 法;2、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加重构成的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庞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
10、、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3、转化型或以抢劫论的认定;这种情节在刑法典中大致有三处: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 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二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逼的,转化为抢劫罪; 三是聚众“打砸抢”,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惩罚;盗窃罪本罪与其他侵害财产权益的犯罪的根本区分主要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以隐秘窃取的方法, 将他人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掌握之下而非法占有,所谓隐秘窃取即行为人采纳自认为不使他人即财物全部人或者保管人觉察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诈
11、骗罪1、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其他侵害财产犯罪的一个最大区分就在于数额方面,由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使被害人信以为真, 以致“自愿”将自己全部或持有的财物交给行为人或舍弃自己的财产权;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诈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本条诈骗罪定罪惩罚;抢夺罪1、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抢劫罪一样, 取得财物都具有当场性和公然性,二者根本区分在于抢夺不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人身的方法,而主要是乘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2、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定情形: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二是实施抢夺行为之后, 为抗拒抓捕、 窝藏赃物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逼的,转化为抢劫罪;侵占罪侵占罪,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敲诈勒索罪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敲诈勒索罪;认定本罪的关键是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纳威逼或要挟的方法,逼迫财物全部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掌握或供应财产性利益;2、敲诈勒索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何谓“数额较大”,以1000 元至 3000 元为起点;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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