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研究报告与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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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关于农夫工的劳动权益爱护法律问题探讨关于农夫工的劳动权益爱护法律问题探讨作者叶知年李金森 摘 要当前,拖欠农夫工的工资以及各种侵害农夫工合法劳动权益问题已经特别突出,成为社会稳固的重大隐患;如何依法爱护农夫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值得摸索并讨论的问题;本文在分析近年来我国城市农夫工劳动就业基本情形的基础上,探讨了农夫工就业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缘由,并试图从法律角度讨论农夫工进城打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劳动权益被侵害的问题,进而提出农夫工的劳动权益爱护的法律及政策方面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农夫工劳动权益 爱护一、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的理论定位分析和爱护现状一)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的理论定位
2、1、“农夫工” 和农夫工劳动权益的定位农夫工不是一个劳动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它包含了方案经济时代的烙印,也夹杂着户籍治理制度的因素;因此,有必要对农夫工从法律上进行重新定位,以便从根本上转变农夫工的状况,爱护农夫工的合法权益;第一应当明确农夫工是劳动者;当农夫离开土地、进入城镇从事产业工作以后,他们在法律上的定位应当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一切条件,应当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农夫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全部权益义务关系;农夫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在劳动权基础上享有的各种权益;因此,必需先明确劳动权的概念;广义上的劳动权概念与劳动权益是等值概念;狭义上的劳动权仅指获得和挑选工作的权益,有
3、时也可以包括猎取劳动酬劳的权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利;狭义上的劳动权与人们通常使用的工作权基本同义;但上述的分析也只是相对的,在各种著述和政府文件中,有时并没有严格区分劳动权、工作权和劳动权益这三个概念,往往不加严格区分地混用;我国宪法和劳动法也没有直接使用劳动权的概念,而是使用劳动的权益或劳动权益的概念;2、农夫工的社会保证权益社会保证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以国民收入再安排的形式为临时或者永久丢失劳动才能、失去工作机会的社会成员供应物质帮忙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爱护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社会制度;农夫工的社会保证权益的主要内容是:工伤保险权益;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因工造成伤残、死亡或者职业病
4、后,对损害者及家属给以肯定物质帮忙的一种社会保险措施;农夫工从事较危急、有害的作业,又缺少较为全面的保证,往往是受害者;因此,必需切实保证农夫工工伤保险权益;医疗保险权益;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非因公造成患病、损耗时,获得所需医疗费用帮忙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农夫工所从事的工作,可能接触有害物质,对其身心造成损害;这种损害不仅造成下一代发育的障碍,仍会影响其寿命;由于职业病往往具有迟发性特点,农夫工发生职业病损害的,可能会在疾病的积存过程中已经被除名遣送回家,而辛苦打工所得可能根本不够支付昂贵的治疗费用,甚至导致其倾家荡产、恶疾缠身;农夫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
5、,甚至丢失劳动才能,经济缺失更无法补偿;可见,保证农夫工工伤保险权益尤为重要;生育保险权益;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辞退;但对一些企业来讲,这些规定并不同等地适用于农夫工;不少“打工妹”一旦怀孕就被辞退,她们的生活也就随之发生困难;即使不被辞退,由于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她们与城市女工的待遇无法等同,有些人无力支付正规医疗费用,而不得不求助于私人医生甚至无牌照游医、巫医,结果可想而知;因此,保证女农夫工生育保险权益也显得特殊重要; 我国现有的关于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的法律我国宪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和休息的权益;同时,民法通就也有相关的欢迎下载精品学习
6、资源规定;劳动法在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其次十九条、三十三条规定了对劳动者的一些爱护措施;劳动法作为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宪法以下的最高层次的立法,从法的效力的角度而言,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爱护具有强大的效力;当然,除了基本法律之外,仍有部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条例也有爱护农夫工劳动权益的内容;2 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的现状在工资方面 : 一是初步建立了工资宏观指导体系;在全国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除西藏以外 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在全国140 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二是开头探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打算机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7、, 使劳动者能够依法参加企业的工资打算, 正值爱护自己劳动酬劳合理增长的权益;三是建立并完善了最低工资保证制度;最低工资保证制度掩盖的是全体劳动者, 当前对爱护农夫工最基本的劳动酬劳权益尤有重要意义;四是加强监察执法, 从解决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入手, 探究建立长效机制;各地通过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 开展专项检查 , 加大普法宣扬力度, 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企业拖欠、克扣农夫工工资的氛围;特殊是针对建筑行业拖欠农夫工工资严峻的现象,2004 年 9 月, 劳动保证部会同建设部共同下发了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支付治理暂行方法;2005 年 4 月, 劳动保证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
8、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夫工劳动合同治理的通知, 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劳动合同治理等行为提出了规范看法;在劳动爱护方面 : 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和劳动保证等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 查处了一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侵害劳动者 其中大多为农夫工休息休假等权益的案件;二是通过劳动保证监察人员加强劳动保证监察日常巡检、举报专查和集中专项检查, 重点查处企业违法强迫农夫工加班加点的行为,保证农夫工的休息休假权益;2、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 现行法律中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存在的问题应当承认 , 针对农夫工这一特殊群体, 现行法律资源仍是特别丰富的;我们有适用于全国
9、的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也有各地劳动部门诸如北京市劳动局制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通过对上述法律文件的分析, 笔者认为 , 受对农夫工角色定位的影响, 现有法律存在如下问题: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冲突性;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劳动法;全部劳动者都享有公平就业、取得劳动酬劳、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益;由此可以看出 , 一方面 , 劳动法是将农夫工视为一般劳动者, 将他们与城镇及其他劳动者一体调整与爱护的主体;但另一方面 , 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规章却又将农夫工加以特殊对待;如依据前述
10、北京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对外地务工人员可以挑选就业的行业、工种等进行了明确的限制;这种对法律主体定位的不确定性, 直接阻碍了法治的统一和尊严;不公平性;实践中农夫工权益受损屡禁不止, 当然有政府监管不力、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的因素, 但其中也折射出立法的不公平;我们知道, 法律是通过权益义务的设定来调整社会关系的, 然而 , 现行政策法规在调整农夫工与政府、与用人单位及与城镇劳动者的社会关系上却表现出剧烈的权益义务的不对等, 实质表达了对农夫工权益的限制与鄙视;笔者认为 , 实体权益的部分缺失和救济手段的不畅是其中的最大问题;长期以来, 农夫工被排斥在工会之外,没有形成这一利益群体的
11、代言人, 导致本就不完整的公民劳动权在农夫工这一弱势群体对抗作为强势群体的用人单位的斗争中特殊明显;利益受损且没有有效的法律救济, 使农夫工权益的损害有如雪上加霜;这其中突出表现为现有法律的制裁手段狭窄且过于弱化, 导致实践中农夫工本就不多的权益被部分剥夺而难以全部享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 用人单位侵害农夫工权益的 , 制裁手段只是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判等一些训诫性措施 , 即使进行罚款, 由于数额过小、强度有限 , 也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 这充分暴露了我国相关立法的调控乏力;正如梁慧星先生所言:“我们改革开放以来 , 在肯定意义上说我们以牺牲劳动者为代价换来了经济的进展;你们看看那
12、部劳动法有什么真正的爱护措施 .可以说劳动法把劳动人民这个过去被称为领导阶级的整个阶级出卖给了企业家;” 2 现实经济生活中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存在的问题用人单位侵害农夫工取得合理劳动酬劳的权益;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夫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酬劳;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农夫工大都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特殊是在私营企业,每天一般都在 10 14 个小时,超时疲惫工作现象严峻,但享受不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这种情形在全国各地常常发生;休息休假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证,劳动时间被无限延长;劳动者有劳动的权益,同时也应享有休息休假的权欢迎下载
13、精品学习资源利;但是,农夫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峻;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常常让员工加班加点,严峻损害了农夫工的身心健康;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爱护;有的用人单位着眼于眼前利益,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留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夫工配发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导致农夫工职业病发病率较高;社会保险和福利权益的缺失;社会保险、福利权是指劳动者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供应的福利设施和种种福利待遇,在临时或者永久丢失劳动才能的情形下获得物质帮忙的权益;但是在实际中,一些用人单位特殊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要么不给农夫工买社会保险,要么为了应对检查只给少部分农夫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买一种保险,而回避其它几个险种;劳动合同
14、签订率低,劳动关系缺乏法律的有效约束;使用农夫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生死合同的情形在个体私营企业普遍存在;由于不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可任意处置农夫工,超时加班,不给加班工作;不负工伤责任;不供应必要的劳动爱护设施等等;二、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存在问题的缘由分析要作好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工作,第一必需清晰地分析造成这些现状的缘由;归纳起来,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鄙视农夫工的观念比较严峻从理论和法律上讲 , 农夫工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员, 与从事其他职业的劳动者一样, 具有公平的社会位置 , 并不低人一等;但是 , 在现实生活中 ,农夫工的名义社会位置与实际社会位置相差较远;农夫工在社会职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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