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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房地产公司治理制度员工手册第一章总就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规范治理,依据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和 国 家 、 当 地 政 府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其次条 本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各子公司和被录用的员工,适用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执行;第 三 条 本 公 司 自 总 经 理 以 下 工 作 人 员 , 均 称 为 本 公 司 员 工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理;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
2、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第二章员工第五条 公司实行聘用制;公司与员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的 规定; 依法 订立的 劳动 合同 具有法 律约 束力 ;第七条 公司采纳向社会公开聘请的方式,依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晰、业务娴熟、体会丰富等标准,个人的学识、才能和体会能适合于聘请岗位为原就(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的各类人员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第八条 公司因业务进展需要,新增设部门或各部门必需增加人员时,应先由
3、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统筹方案,呈报标准,经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公司人力资 源 管 理 部 办 理 人 员 招 聘 事 宜 ;第九条试用期: 一、 新聘员工应试用合格后方可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形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 过 六 个 月 , ) , 期 满 合 格 者 方 予 录 用 为 正 式 员 工 ;二 、 员 工 在 试 用 期 内 品 行 和 能 力 欠 佳 不 适 合 工 作 者 , 可 随 时 停 止 使 用三 、 新 聘 员 工 报 到 时 , 必 须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1、填写规定的表格和个人简历; 2、供应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4、3、学历证 明 ; 4 、 体 验 证 明 ( 县 级 以 上 医 院 ) ;手 续 完 备 后 方 可 上 岗 ;四、 公司有权依据新聘员工的考核情形和实际详细情形,挑选终止试用、调换岗位或正式聘用;第 十 条 新 聘 员 工 经 试 用 合 格 后 , 与 公 司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 聘 用 合 同 或 临 时 合 同 ;第 十 一 条 应 聘 人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不 得 聘 用 ;1 、有刑事处分记录或通缉尚未结案者;2 、贪污公款受处罚有案者;3 、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4 、因品行恶劣,被原单位除名者;5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6 、年龄未满
5、16周岁的未成年者;第十二条 新聘员工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后,户口在本市的必需在一个月内,由原单位办妥调离手续,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待业人员持本人待业证明到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门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报 到和 办 理 手 续 ) , 户 口 在 外 省 市 的 时 限 二 个 月 ;新聘员工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将人事关系转入本公司者,一律视为不能来本公司工作,公司 有 权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 特 殊 情 况 ,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同 意 者 除 外 )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显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十 四条经 劳 动 合 同 当 事 人协商 一 致 , 劳 动
6、 合 同 可 以 解 除;第十 五条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的, 公 司 可 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给公司 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 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其他危害公司利益,被除名的;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支配的工作的;二 、员 工 不 能 胜 任 工 作 , 经 过 培 训 或 者 调 整 工 作 岗 位 , 仍 不 能 胜 任 工 作
7、 的 ;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七条 员工辞职,须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核准,在 未被 核 准 前 不 得 离 职 , 擅 自 离 职 者 以 旷 工 论 处 ;离职员工必需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就,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章工作岗位的确定和调动第十八条公司依据工作和业务的进展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撤消工作岗位第十九条公司的工作岗位一般分为高级治理岗位、中层治理岗位和一般工作岗位;高 级 管 理 岗 位 是 指 可 以 享 受
8、相 当 于 副 总 经 理 待 遇 以 上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位 ;中层治理岗位是指公司直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或者享受相当于同等职务的各级中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位 ;普 通 工 作 岗 位 是 指 公 司 直 属 各 部 门 、 各 单 位 所 属 员 工 的 岗 位 ;其次十条 各岗位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工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中层治理岗位以上的职位由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按程序考核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任免;一般工作岗位由各部 门、各单位的负责人直接支配;各部门、各单位下属主管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填具任免看法表,由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按程序考核后,呈报
9、总经理核定任免;第 二十 一条 职 务任 免经 核定 后,由 公司 人力资 源管 理部门 填发 人事任 免 通知;第 二 十 二 条被 聘 任 各 级 管 理 岗 位 的 管 理 人 员 , 享 有 以 下 权 利 :1、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赐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治理权;2、受 总 经 理 委 托 , 对 下属 员 工 进 行 聘 任 或 解 聘;3、在职权 范围内,有权调动下属员工的岗位工 作;4第二、有权选择下十 三 条被 聘 任 各 级 管 理 岗 位属工作人员的 管 理 人 员 , 应 承 担 以 下 义 务;:1、自觉遵 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 象;2、自 觉执 行
10、 公 司的 各 项决 定 , 维 护 公司 利 益;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4 、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5 、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其次十四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下属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其次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才能,力求达到人尽 其 才 , 同 时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 有 权 调 动 下 属 员 工 的 岗 位 ; 其次十六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以上治理人员应于10 日内,一般员工应于7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殊纷杂,无
11、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其次十七条 奉调到异地的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方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其次十八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就以移交不清论处;第 二 十 九 条 调 任 员 工 在 新 任 者 未 到 职 前 , 其 所 遗 职 务 可 由 直 属 主 管 暂 代 理第三十条 奉调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单位或部门之间调动,在收到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门签署的“内部调动通知单”后,须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
12、者,将视作旷工;第三十一条 假如员工个人想调换工作,第一必需在本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在此基础上,员工可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转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门报呈 总 经 理 同 意 批 示 后 ,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的 部 门 执 行 ;第四章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三十二条(一)基本工司员工的工资待遇包括:对员工工作的基本保证;本公资:(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依据员工本人情形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员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员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员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 工龄津 贴: 补偿员 工对 公司 过去的 劳动
13、 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员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依据员工所具有资格赐予员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员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六)交通津贴:补贴员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 特殊津 贴: 对从事 特殊 工种 所设的 特殊 补贴 ;( 八 ) 加 班 工 资 及 中 夜 班 津 贴 : 员 工 在 规 定 工 作 时 间 以 外 继 续 工 作 的 报 酬 ;( 九 ) 午 餐 补 贴 : 对 员 工 上 班 工 作 给 予 的 一 定 伙 食 补 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依据公司效益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
14、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 一 ) 公 积 金 : 公 司 根 据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规 定 对 员 工 购 买 住 房 给 予 的 补 助 ;(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依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离、退休、养老而赐予的补助;(十三)医疗保险:公司依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员工看病、就医而赐予的补助;第三十 三条(一二下 列 款 项 由 公 司 在 其 工 资 待 遇 中 代 为 扣 缴 :)个人所得税;)员工养老保险金;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三)员工公积金;(四)医疗保险金;(五)其它必要的款项;第三十四条工资的发放:(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初发放;发放;(二)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
15、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金、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特殊津贴于每月月(三)绩效工资年底;和考核资级表;第三十五条 员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 视为弃权第 三 十 六 条各 项 工 资 、 津 贴 的 计 算 、 发 放一、基本工( 一) 基本工 资标 准执行 公司 自定 工资岗 位等( 二 ) 基 本 工 资 评 定 办 法 按 照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公 司 文 件 规 定 执 行 ;(三)物价补贴并入基本工资;二、岗位等级工资( 一 )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标 准 执 行 公 司 自 定 工 资 岗 位 等 级 表 ;(二)岗
16、位等级工资晋升由员工每年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升岗者,直接进入新的岗位等 级工 资;考 核降 岗者, 以新 的岗 位等级 工资 为准 ;(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1 、试用期限由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2 、 新 参 加 工 作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 大 专 、 本 科 生 执 行 公 司 自 定 工 资 岗 位 等 级 表 ;3 、 特 殊 人 才 及 外 部 招 聘 的 人 员 按 签 订 协 议 的 工 资 发 给 ;4 、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5 、 试 用 期 后 , 根 据 考 核 进 入 所 聘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6
17、、公司聘请、调入人员被聘于2 岗(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四)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的岗位等级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的,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五) 待岗人员的工资管理按如下办法执行;1 、 待 岗 次 月 起 扣 除 各 项 工 资 , 按 当 地 政 府 规 定 的 最 低 生 活 费 发 放 ;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依据被聘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 六 ) 临 时 工 转 合 同 工 者 , 其 岗位 等 级 工 资 视同 外 部 招 聘 、 调 入 人 员 进 行管 理 ;三、工龄津
18、贴员 工 工 龄 的 计 算 按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工 龄 津 贴 的 计 算 = 基 数 工 龄工 龄 按 虚年 计 发;新 参 加 工 作 的 员 工 , 从 起 薪 之 日 起 享 受 ;每 年 一 月 份 , 根 据 员 工 工 龄 的 自 然 增 长 , 职 工 工 龄 津 贴 自 然 增 长 ;四、福利津贴( 一 ) 福 利 津 贴 的 计 算 按 公 司 有 关 文 件 独 立 计 算 , 合 并 到 岗 位 津 贴 中 计 发 ;( 二 ) 福 利 津 贴 的 调 整 根 据 物 价 调 整 及 公 司 承 受 能 力 进 行 调 整 ;( 三 ) 福 利 津
19、贴 自 职 工 起 薪 之 日 起 享 受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五、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 ) 补 充 养 老 保 险 金 的 计 算 办 法 = 职 工 工 龄 基 数 系 数(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依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担才能确定和调整;特殊津贴参照公司八、加班工(三) 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六、交通津贴交 通津 贴的计 发办 法参照 公司 制定 的相 应 规 定 执 行 ;七 、 特 殊 津 贴制 定 的 相 应 规 定 执 行 ;(参照贴的计资及中夜班津贴加 班 工 资 及 中 夜 班 津 贴 参 照 公 司 制 定 的 相 应 规 定 执 行 ;欢迎下载精品学
20、习资源九、午(一)餐 补 贴午餐补公 司 制 定 的 相 应 规 定 执 行 ) 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 二 ) 以 下 情 况 属 于 出 勤 :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产假;国外出差;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按因国家工规定享伤受的健休康疗假养期;公假;(四 )以 上各类情况中出 勤日数均不 包含 其中 的法定节假日;十、绩效工资( 一 ) 绩 效 工 资 的 计 算 办 法 : 依据 所 在 单 位 ( 或 部 门 ) 当
21、年经 济 效 益 情 况计 发 ;(二)年终奖依据公司考核年度的经济效益情形发放,其总额及考核方法由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提出,总经理批准决定;十、公积金(一) 公积 金的 计算 办法=员工 月平 均工资 x%(二)员工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三)公司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四)公积金的运算年度为每年的 7 月至次年的 6 月,每一运算年度内确定公积金的最低和最高水平;( 五 ) 具 体 规 定 按 当 地 政 府 规 定 执 行 x% 为 国 家 规 定 的 百 分 比 例 ;十 一 、 基本 养 老金公司参与当地或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司与员工本人按肯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员工个人帐户 , 直
22、到 退 休 时 使 用 ; 具 体 存 储 及 提 取 办 法 按 当 地 政 府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假、请假第三十七条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公司依据行业的特点,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证部劳社部发8 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按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和工作时间167.4 小时进行工作支配;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单位)依据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工作性质支配好作息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依据公司和各部门(单位)的看法,统一下发作息时间通知;第三十九条休假日:一1.元、旦(国一定天)假;日2.春节(三天);3.五一劳动节(三
23、天);4. 十一国庆节(三天);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打算的休假日;第四十条生育待遇一、假期期在产前执行预产;2( 1 ) 女 员 工 :、产正 常 生 产 , 产 假 90天 , 其 中 产 前假30天:, 产 后 60天 ;1、产前假: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2)难产(3)一次多胎:每:加假15天;多育一 个婴 儿加 假15天;( 4)晚育假 :年满24周岁的初产 妇,加假15天 ;( 5 ) 自 然 流 产 : 妊 娠 三 个 月 以 内 假 期 30天 , 妊 娠 三 个 月 以 上 假 期 45天 ;( 6 ) 人 工 流 产 : 妊
24、娠 三 个 月 以 内 假 期 14天 , 妊 娠 三 个 月 以 上 假 期 30天 ;3、哺乳假: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六个半月,不申请哺乳假或产假届满的女员工,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可授乳两次,每次半小时,但来回时间需半小时以上的,只能两次合并,每天一小时;4、 女 员 工 生 育 期 间 , 丈 夫 可 享 受 二 天 的 助 产 假 ;5 、 产 假 、 产 前 假 、 哺 乳 假 时 间 均 包 括 期 间 的 法 定 节 假 日 和 规 定 的 休 息 日 ;二、待遇1 、 产 假 、 男 员 工 助 产 假 期 间 , 除 扣 其 绩 效 工 资 和 午
25、餐 补 贴 外 , 不 扣 任 何 待 遇 ;2、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50%岗位津贴及由单位扣除其两 个半月 及六个半月绩效工资,其他待遇不减;3、如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有关规定,六个半月以后连续申请哺乳假的,按事假处理;第四十一条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及事假一、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如下 :1 、 医 疗 期 内 每 日 扣 : ( 本 人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 各 种 补 贴 ) /21;2 、医疗期外停止一切待遇;3、因病假扣发工资后,确有生活困难者,经本人向公司申请,由公司依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 而 定 , 发 给 一 次 性 生 活 补 助 ;二 、
26、事 假 每 天 扣 : ( 本 人 基 本 工 资 +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 午 餐 补 贴 + 各 种 补 贴 ) /21 ;三、绩效工资原就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绩效工资 /21 );详细考核由各单位(部门)依据考核标四、 病事五、连准 、 职 工 工 作 情 况 而 决 定 ;假 时 间 累 计 计 算 , 扣 除 期 间 的 休 息 日 、 节 假 日 ;续 病 、 事 假 跨 月 度 者 , 分 月 计 算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 四 十 二 条带 薪 休 假一、特别休假特 别 休 假 依 其 服 务 年 资 , 可 分 别 给 予 特 别 休 假 ( 具 体 规 定 另 行 通
27、 知 )( 1) 假 期 包 括 期 间 各 类 休 息 日 ( 国 定 假 除 外 ) ;(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3) 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其次年起享受年休假;(4) 一年内病假、事假、待岗、下岗累计超过二十一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 、 事 假 、 待 岗 、 下 岗 超 过 二 十 一 天 者 , 取 消 第 二 年 休 假 ;( 5) 享 受 探 亲 假 、 婚 丧 假 、 产 假 者 仍 可 享 受 当 年 休 假 ;(6)凡疗养或疗养者,其当年疗养或疗养时间不足当年休假时间者,可以补休;先进工作者和职工献血嘉奖的疗养或由公司支配的疗
28、养或疗养不在此列,仍可享受当年休假;二、待遇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单位不得因员工特殊休假的缘由扣其绩效工资;婚丧假假7天:;2天;假1天;第四十三条一、婚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2 、子女结婚可请假3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4 、 婚 假 包 括 除 国 定 假 日 外 的 休 息 日 ;二、丧假:1、 丧 假 给 假3天 ;2 、 丧 假 系 员 工 的 直 系 亲 属 ( 包 括 员 工 的 岳 父 母 、 公 婆 ) 死 亡 时 才 享 受 ;三、待遇: 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贴 +各种补贴) /21 ,各部门(单位)依据本部门(单位)考核标准 核 发 绩 效 工 资 , 其
29、它 待 遇 不 减 ;第 四 十 四 条职 工 死 亡 待 遇一、抚恤金:1 、 员 工 病 故 抚 恤 金 为 本 人 10 个 月 工 资 ;二、丧葬三、员工2 、 工 伤 死 亡 或 烈 士 抚 恤 金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费 : 员 工 死 亡 丧 葬 费 为 公 司 2 个 月 平 均 工 资 ;如 有 直 系 供 养 亲 属 , 可 享 受 困 难 补 助 如 下 :1 、 先 发 6个 月 本 人 工 资 ;2 、 第七个月起:( 1 ) 因 公 死 亡 员 工 的 供 养 直 系 亲 属 定 期 抚 恤 费 人 均 为 当 地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标 准
30、;(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员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证标准;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贴等工作性补贴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的费用;第四十五条职工公假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参与社会活动、同学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二、子女参军可享公假1天;三、员工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依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视员工工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作 情 况 核 发 , 超 过 三 天 以 上 起 扣 发 午 餐 补 贴 , 其 它 待 遇 不 减 ;四、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 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
31、天以内者,可请公假;第四十六条其它情况一、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的,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 的70% 发给并停发午 餐补贴、绩效 工资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峻失职,造成经济缺失者,原就上由失职者自行承担,并视情 节 扣 发 一 个月 以 上 绩 效工 资 或 岗 位 等 级 工 资;三 、 受 公 司 警 告 处 分 者 , 扣 一 个 月 绩 效 工 资 和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四 、 受 公 司 行 政 记 大 过 处 分 者 , 扣 三 个 月 绩 效 工 资 和 岗 位 等 级 工 资 ;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
32、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补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 按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发 给 ;七 、 旷 工 在 7日 以 内 , 按 日 计 扣 薪 津 , 并 处 罚 款 月 薪 的10% ;第四十七条 以上待遇的考核仅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贴、午餐补贴、绩效工资等部分,年终奖等一次性发放的费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第四十八条 以上规定所涉及
33、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公布为准;第四十九条 员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门批准;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者,均应由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门备案;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请假和脱产学习及其他脱产情形者,须由公司主观领导核准,报公司人力资源治理部门备案;各单位(或部门)应照实、准时做好每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公司进行治理,如职工不经批准进行休假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峻者,按旷工处理;第五十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急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
34、为限 , 其 假 期 延 至 次 年 时 应 合 并 计 算 , 假 期 中 薪 资 照 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 五 十 一 条请 假逾 期 , 应照 下 列 规 定办 理 : 一 事 假 愈 期 按 日 计 扣 薪 津 , 一 年 内 事 假 积 计 超 过30 天 者 免 职 或 解 雇 ;病 假 愈 期 可 以 未 请 事 假 的 假 期 抵 销 , 事 假 不 敷 抵 销 时 按 日 计 扣 薪 津 ;患 重 大 疾 病 需 要 长 期 疗 养 , 经 总 经 理 特 别 核 准 者 不 在 此 限 ;第五十二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运算;
35、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五十三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 假 手 续 ; 未 办 妥 请 假 手 续 , 不 得 先 行 离 职 , 否 就 以 旷 工 论 处 ;第五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 发 生 意 外 等不 可 抗 力 事 情 外 , 均 以 旷 工 论 ;第五十五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阻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 五 十 六 条 请 假 者 必 须 将 经 办 事 务 交 待 其 他 员 工 代 理 , 并于 请 假 单 内 注 明 ;第五十七条 运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 月 1 日起到 12 月 31 日止,中途止职者,比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运算;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章所请各假如发觉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戒;第五十九条在本公司服务 1 年以上满 3 年者每年赐予特殊休假7 天;服务 3 年以上未满5 年每年赐予特殊休假15 天,满 10 年以上每增满1 年加给 1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六十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 元月 由各单位在不阻碍工作范畴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