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重点总结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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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第三章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才能,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3、劳动关系的特点: ( 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 2)劳动关系产生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过程是劳动关系产生的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劳动过程就不行能产生劳动关系你;凡不是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需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和社会产品供应服务( 4)劳动关系兼具有法律上的公平性与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 5)劳动关系兼具人身
2、性与财产性;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1)主体不同; ( 2)主体的法律位置不同; ( 3)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 4)法律适用不同;( 5)救济手段不同;三、我国劳动法适用的范畴:1.用人单位: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劳动关系) 、事业组织2.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才能,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猎取酬劳的自然人,详细包括:( 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所用的工勤人( 2)实行企业化治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3)其他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形成
3、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的范畴:1.公务员与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招录的工作人员;2.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夫除外)3.现役军人4.家庭保姆5.自然人用工6.其他第五章劳动就业法一、 基本要素: 1、公民正处于劳动年龄阶段:劳动年龄是法律确认公民享有劳动权益才能的基本标志,关于劳动年龄的上下限2、公民具有劳动的行为才能:劳动就业以实现劳动过程,生产出社会产品为目的;因此要求劳动者具有实际的行为才能3、.就业愿望主观上有求职的愿望;4.必需从事肯定的社会劳动:这一基本要素, 使社会劳动与家务劳动相区分5.应取得相应的劳动酬劳和经济收入:这一基本要素,使劳动就业的有偿劳动和无
4、 偿的义务劳动相区分5、社会必需有劳动需求二、 公平就业原就:含义:公平就业是指我国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的不同,均享有公平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权益内容: 1、就业资格的公平:我国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宗教和文化程度的不同,就业资格人人公平2、就业才能衡量尺度的公平:在劳动者资源严峻供大于求、就业机会相对不足的就业环境中,公平就业仍意味着公民在就业竞争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权益,即社会对公民的劳动行为才能要以同一尺度和标准衡量第六章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劳动权益和劳动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5、;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酬劳、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 1)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单个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形式上是工会或者是由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行业性或地区性的集体合同中,一方是某一行业或区域的劳动者,另一方是某一个行业或地区内的用人单位;( 2)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主要规定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与义务;集体合同的内容就比较敏捷,其内容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的结果,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 3)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只约束劳动者本人,而集
6、体合同就对全体劳动者有效,且集体合同的效力要高于劳动合同;( 4)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缺失,都要承担物质赔偿责任,而集体合同中,工会一方违反合同,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5)合同的订立程序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样、依法订立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更为严格;( 6)合同的期限不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肯定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而集体合同一般都是有固定期限的;三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点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3.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
7、期的规定 4.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完成再生产的过程 5.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6.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从属性与非强制性 7.劳动合同权益义务的连续性 8.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定性;四、劳动合同的分类(一)依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来划分: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8、因工作年限而产 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因签订次数而产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因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9、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以就业方式不同来划分1、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依据国家法定劳动时间的规定,从事全时工作的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基于非全日制用工而建立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3、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的内容(法定) (一)必备条款1.当事人基本情形2.劳动合同的期限3.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4.劳动酬劳 5.劳动爱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社会保险 7.工作时间
10、与休息休假 (二)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商定):1、试用期条款: ( 1)概念: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即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明白、挑选而商定的肯定期限的考察期;( 2)法律特点: 试用期是双方合意产生的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劳动关系状态不稳固,合同解除权的实现相对简单试用期间对劳动者的考核标准主要以录用条件为依据;( 3)主要内容: 1.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11、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3.不得商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A. 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B. 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3 个月的 C.非全日制用工;4.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劳 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服务期条款(培训条款) ( 1)概念:服务期条款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商定,由用人单位供应其专项培训待遇的劳动者,必需为用人单位服务满商定的期限,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法条】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二条用人
12、单位为劳动者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分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有用人单位赐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承诺, 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服务期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必备的 服务期内双方主体的权益义务具有单向性,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主体商定的权益义务具有双向性;3、保密条款;保密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商定的有关保守商业隐秘和与学问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条款;4、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是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毁灭后的肯定期间内参与或者从事与原单位同业竞争的活动,以爱护原用
13、人单位的商业隐秘的合同条款;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5、违约金条款( 1)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商定的,当一方违约时,依法强制违约方支付肯定数额货币的经济制裁; ( 2)劳动合同商定违约金的情形:违反服务期条款的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 七、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就:1.公平自愿原就:当事人的法律位置公平,订立劳动合同时是自愿的,不受任何单位 与个人的非法干预2.协商一样原就: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在法律、法规答应的范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 论、协商,在取得完全一样的意思表示后确定3.合法原就:遵守法律、法规原就,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4.诚恳信用原就:当事人
14、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恳守信,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八、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 ( 1)当事人作出完整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劳动合同为目的(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样;2、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 ( 1) 主体合法( 2)内容与形式合法( 3)订立程序合法( 4)意思表示真实;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1、无效的法定情形: (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无效的法律后果:撤销合同修正合
15、同赔偿缺失十、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含义: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二)种类: 1、以是否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为标准,分为协商解除与单方解除2、以是否可以归责为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标准,分为过错解除与无过错解除;(三)劳动合同个别解除的条件: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即时通知解除: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C.严峻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D.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16、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E. 劳动者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 如干问题的看法第29 条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犯罪情节稍微免予刑事处分的)( 2)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条件:劳动者即时通知解除:A. 未依据劳动合同商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 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D.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用人单位以欺诈、 胁
17、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预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经济性裁员:含义: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或者由于其他特殊情形,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裁减成批人员;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
18、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序:( 1)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形,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 2)裁减人员方案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限制性条件: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
19、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4、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才能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五年的6、其他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含义:是指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自然毁灭或经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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