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有限公司章程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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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南通章程 2021 标准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并制定本章程;其次条公司住宅:南通长虹路 161 号 xx 室其次章公司经营范畴第三条 电子商务公司、税务询问、代理记帐、劳动保证询问服务,企业治理询问、商务询问,市场信息询问与调查,企业登记代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经营范畴中属于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打算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宅第一条
2、公司名称:南通某某电子商务章程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时间法人股东520 万480 万认缴认缴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 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 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
3、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十二)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掌握人供应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样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 直接作出打算,并由全体股东在打算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 股东盖章;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 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暂时会
4、议的,应当召开暂时会议;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 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打算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 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需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
5、会会议的,可以书面托付他人参与,由被托付人依法行使托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供应担保,由股东会作出打算;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掌握人供应担保的, 必需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该股东或者实际掌握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恳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依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
6、销变更登记;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打算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八) 打算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九) 依据经理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
7、 制定公司的基本治理制度;第十七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打算时,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一名, 由股东会打算聘任或者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3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三) 拟订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治理制度;(五) 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 打算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打算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治理人员;(八)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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