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关于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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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word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编辑修改伊斯兰教法关于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规定伊斯兰教法关于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规定从恩霖中国穆斯林,关键词伊斯兰教法研究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和十分宝贵的财富。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对土地的利用和保护。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此,我国早在十年前就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并于1991年开始将6月25日定为“土地日”。可见土地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因此,本文试就伊斯兰教法中关于开垦荒地和利用、管理土地等有关问题做一浅释。伊斯兰教历来重视土
2、地的科用和植被的保护。教法强调,充分利用土地并加以精耕细作,扩大农业生产是副主命()。其中包括种植粮食、林木、果树和其他经济作物,以及绿化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等。据圣门弟子艾奈斯传述,穆圣曾说:“凡植树或耕种土地的穆斯林,鸟、人、牲畜从中获得一些食物也可使他们享有施舍的回赐”。伊斯兰教关于土地的使用与保护,在各教法学派的经典中都有详尽的论述,并制定了若干规定,形成惯例。这些规定和惯例涉及到农、林、牧、狩猎、沙漠改造等各个领域,从而成为各地区穆斯林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伊斯兰教法鼓励穆斯林开垦荒地(),以充分利用每寸土地,并认为大量开垦荒地是寻求物质财富、改善生洁的途径。教法的规定旨在号召
3、人们依靠土地、开发荒地,去获得更多收益。正如古兰经所云:“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62:10)。教法对垦荒者的劳动报酬也予以明确规定,穆圣曾说:“凡使某块土地复生者,该地就属谁所有”,这就大大激发了开发者的积极性。伊斯兰教认为,土地是真主的,人类也是属于真主的,因而凡所开发的土地,最应由开发者所拥有。伊斯兰教法中所说的“荒地”,是指远离丰饶农田、人迹罕至的边缘地带,这是开垦荒地并为垦荒者所有的前提,否则不成其为垦荒。对此条件,教法学家中有分歧意见。艾卜哈尼法认为,尽管垦荒是达到拥有土地的条件,但前提是须经长官的允许和默认方可开垦。马立克教法学派认为,只要属边缘荒地,未经允许也可开发,但如果距离城镇较近,则须经批准后才能开发。上一页下一页4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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