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学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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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劳动法题型:挑选题不定项 5*2 名词说明 6*5 简答 30 案例分析 230 一、名词说明1 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全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 劳动法律关系:一般认为,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益和劳动义务关系;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调整的结果;3 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特殊形式的用工形式;4 劳务派遣用工 : 又称人力派遣或租赁;其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
2、要求用人单位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动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供应劳动;5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失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赐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金;6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在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合同的主体基于单方或者双方的意愿,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7 年休假:是指工作满肯定年限的劳动者每年享有保留本职工作并领取工资的连续休息时间;8 探亲假:是指 . 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圆的配偶或父母团圆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圆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9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
3、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只由于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工资:是指劳动者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酬劳,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10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供应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酬劳;11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劳资纠纷、劳资争议,是指劳动者及工会(劳动者、组织)与用人单位及其组织之间因劳动权益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二、简答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不同的,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分: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 劳动
4、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现实基础,是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依据和内容本身,打算着劳动法律关系的性质: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实际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2) 劳动法律关系构成劳动法律规范与实际劳动关系之间发生作用和影响的中介;(3)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法律关系就其主观形式特点而言,具有思想意志关系的属性;就其社会内容来看,属于物质社会关系的部分;劳动关系就属于社会的现实;(2) 劳动法律关系是凝聚着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和
5、结果,是法的价值得以表现和实现的方式,是法律秩序的存在形状;劳动关系就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其现实本身的价值需要劳动法律来衡量;(3) 劳动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秩序;一般而言,劳动关系就不具有这一强力爱护的效力;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4) 劳动关系的范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畴,只有那些经过劳动法律规范所承认的劳动关系才可能构成劳动法律关系;(5) 劳动法律关系的成立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为构成要件,即劳动者适格、用人单位适格、劳动合同不违法等;而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以主体双方的劳动合意及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为成立要件;2、劳动合同的变更的缘由各种情形可能会导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客观需要,比较常
6、见的缘由有以下三个方面:1. 劳动者的缘由;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1 款第( 2)项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变更其工作岗位,再赐予劳动者一次工作机会;另如,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对于某些劳动不能再适应,也可能会产生变更岗位的客观需求;再如,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身体机能的下降,也可能导致劳动者不相适应职业要求,也会产生劳动者变更的客观要求;2. 用人单位的缘由如用人单位依据市场的情形,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生产经营工程、重新进行劳动组合,就会涉及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假如用人单位扩大生产经营工程、进行业务拓展,也往往会派一些有体会的劳动者去新开办的分公司工作;3、客观方面的缘由如法规和政
7、策发生变化,如工时休假、劳动爱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发生变化;另如,发生社会动乱、自然灾难等不行猜测的情形,也会引起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需求;3、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1、劳动合同的变更实质是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是转变原先商定的部分内容,为了保证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双方协商变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5 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其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旧需要由劳动合同职工当事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且签字,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书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对于
8、劳动合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应当履行相关手续;3、对于特定的情形,不须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的,只需向劳动者说明情形即可;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就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内容;4、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准时进行;劳动合同变更必需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应赐予足够的重视,不能拖到劳动合同期满后进行;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那时便不存在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了,也很简单因此而产生争议;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一)主体不同从劳动主体来看,在劳务合同中,劳务的供应
9、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组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二)内容不同劳动者供应是劳动过程,劳务合同要求是劳动成果(三)位置不同劳务合同主体位置公平;劳动合同主体之间位置是公平和隶属关系;(四)费用运算不同(五)适用法律不同4、无效劳动合同的缘由、法律后果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因缺乏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具备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26 条规定,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屈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 用人单位免除
10、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的;(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执行;5、非全日制的合同特点(1)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合同的履行;(3)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商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4) 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时经济补偿;(5)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定的最低
11、小时工资标准;(6)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酬劳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等等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预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0 条规定,有以下情形
12、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 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形,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看法;用人单位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在履行上述程序规范后,是可以单方面打算大规模
13、裁员的;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预报解除;劳动者的预报解除包括两种:第一是试用期间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间,劳动者只要提前3 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方式没有法定的理由限制,因此劳动者也不需要说明理由;提前3 天通知用人单位是为了赐予用人单位时间聘请替代劳动者;其次是正式合同期内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 预报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益常被称为辞职权,假如劳动者不情愿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无论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仍是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均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 条的规定,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
14、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 38 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据劳动合同商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8、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依照劳
15、动合同法第 44 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的;2. 劳动者开头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依法依据规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这时候,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毁灭或者视同为毁灭,劳动合同商定的权益义务无法执行,合同终止;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打算提前解散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劳动法中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合同形式;然而,两者存在着肯定的区分:(
16、1) 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集体合同是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故又称为团体协约或团体合同;(2) 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在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3) 合同的内容不同;单个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全体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义务关系,主要内容是全体职工普遍关怀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等;(4) 合同的形式不同;依据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同时,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
17、动关系也加以爱护;而集体合同必需是书面形式,否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5) 合同的生效方式不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样,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成立;而依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才能生效;10、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爱护包括哪些方面对未成年工的特殊爱护主要表达在对未成年工的禁忌劳动范畴的规定、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登记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 1未成年工的禁忌劳动的范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未成年工的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仍处于生长发育期,过重的劳动量向过大
18、的劳动消耗都可能对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其身体造成损害,必需对他(她)们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支配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 1 年;( 3)年满 18 周岁,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在体捡中如发觉其身体状况不适合其从事的工作,应准时进行调整; 3,登记制度;国家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爱护实行登记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条件外,仍须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11.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与其关系我国
19、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第一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样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2. 调解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 仲裁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 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 而且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 也就是说 , 发
20、生劳动争议假如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 必需先仲裁4. 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2、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分1. 劳动监察部门是行政部门中的职能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半官方机构,遵循三方制原就;2. 劳动监察是主动行为,而劳动仲裁是干预行为;3. 劳动监察有惩罚权,劳动仲裁无权惩罚;4 对劳动仲裁不满可以申诉,对劳动监察不满课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三、挑选题第一章一、挑选题1. 以下社会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是();A. 个体户与其家庭成
21、员共同劳动的关系 B作家把自己的劳动成果交给出版社而与出版社之间发生的关系C承揽关系D.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2. 以下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A,专职律师B,企业党委书记C公司股东D监狱服刑人员E,妇联主任3. 以下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A. 农村农业劳动者 B. 家庭保姆C.现役军人 D.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 以下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的是()A. 社会救济 B.集体合同争议C.军人优抚 D. 公共福利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5. 以下关于劳动法位置的熟识,哪个是正确的()A. 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B. 劳动法是民商法的组成部分C.劳动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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