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婚姻家庭典型案例8则.docx
《2022年婚姻家庭典型案例8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婚姻家庭典型案例8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学习资源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缺乏离婚这一前提和基础,不应发生法律效力;02 .夫妻一方商定婚前房产共有的,离婚时无权再撤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婚前房产商定为共有的,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第 19 条规定,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成效;03 .未办婚姻登记,彩礼应否返仍应考虑同居时间长短未办婚姻登记, 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同居时间虽较短, 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子女抚养的,女方可拒绝返仍;04 .未达婚龄骗取结婚登记,程序违法,并不一概撤销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结婚登记, 但嗣后符合结婚登记实质要件的, 不宜以登记机关程序违法或有瑕疵为由撤销登记;05 .民政局为精神病
2、人办离婚登记虽无过错,仍应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行政登记过程中没有过错,但事后被证明认定事实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应予依法撤销;06 .使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后下落不明的,登记可撤销一方当事人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后下落不明且无法核实真实身份的,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07 .按撤诉处理后 6 个月内再起诉,并非一概不予受理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后 6 个月内再起诉的, 在适用司法说明有关 “比照” 规定时,并非一概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08 .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的,应不予连续行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爱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假设父母行使探视权对子女成长有损的,不宜连续行使探视权
3、;规 就 详 解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缺乏离婚这一前提和基础,不应发生法律效力;标签:离婚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合同效力案情简介: 2005 年,凌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并对 15 家公司股权进行了分割并部分履行; 2021 年,凌某诉请离婚,李某称双方应依2005 年离婚协议履行;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假设干问题的说明三第 14 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 分割协议, 假如双方协议离婚未成, 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依据实际情形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
4、割;”系争离婚协议系凌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达成的以离婚法律事实显现为条 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依前述司法说明, 该协议因缺乏离婚这一前提和基础而不应发生效力, 即使实际发生依据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的事实,亦不能认为所附协议离婚条件已成就,故离婚协议所涉财产分割内容未生效;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对诉争房产依法分割;实务要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因缺乏离婚这一前提和基础而不应发生效力, 即使实际发生依据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的事实,亦不能认为所附协议离婚条件已成就;案例索引:上海一中院 2021沪一中民再终字第 9 号“凌某与李某离婚案”,见已部分履行的附协议离
5、婚条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徐文文,载人民司法案例202108:44 ;02 .夫妻一方商定婚前房产共有的,离婚时无权再撤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婚前房产商定为共有的,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第 19 条规定,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成效;标签:离婚房产撤销赠与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子马某协议商定为共同共有; 2021 年,马某诉请离婚并主见前述房屋50%份额;张某称系婚内赠与,未办过户前有权撤销;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假设干问题的说明三第 6 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当事人商定将一方全部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恳求判令连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合同法
6、第186 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益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前述司法说明第 6 条主旨是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对于物权法及合同 法相关规定,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属于特殊规定,应优先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双方签订协议, 将一方婚前房产商定为双方共同共有, 虽未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 但该财产处分行为系夫妻财产商定, 属附随身份的财产法律行为,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第19 条规定,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成效;本案中,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作出了商定;依据商定, 该房产应为双方共同共有财产;故判决诉争房屋归张某全部并对马某折价补偿;
7、实务要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将婚前房产商定为双方共同共有的商定属附随身份的财产法律行为,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第19 条规定,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成效;案例索引:山东青岛中院 2021青岛民五终字第 1307 号“马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见附身份财产法律行为应优先适用身份法 马杰、肖长伟,载人民司法案例202117:59 ;03 .未办婚姻登记,彩礼应否返仍应考虑同居时间长短未办婚姻登记, 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同居时间虽较短, 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子女抚养的,女方可拒绝返仍;标签:彩礼共同生活时间实质公正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登记;男方在举办婚礼前给女方送去 2.88 万元彩礼,一部分被女方用于
8、购买电视、冰箱等生活用品作为嫁妆带到男方;双方共同生活 3 年多,并育有一子;2021 年,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了非婚生子抚养问题; 2021 年,杨某诉请柳某返仍彩礼;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假设干问题的说明二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恳求返仍依据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约彩礼系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以婚约解除作为解除条件; 故婚约解除后, 受赠人应将彩礼返仍给赠与人, 如受赠人拒不返仍而连续占有彩礼, 将构成民法上不当得利;对于同居双方已举办婚礼, 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甚至已生育子女情形,双
9、方结婚时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彩礼往往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和非 婚生子女抚养, 此时判令接受彩礼一方返仍, 将带来实质上不公正; 故对未办婚姻登记, 一方主见返仍彩礼的, 应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 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 可不支持返仍彩礼恳求; 由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 一是可以排除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主观可能性, 二是经过长时间共同生活, 女方接受的彩礼大多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共同生活,无返仍必要;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但确有证据证明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女方也可拒绝返仍;故本案对杨某诉请返仍彩礼诉请不予支持;实务要点: 对未办婚姻登记, 一方主见返仍彩礼的, 应考虑双方
10、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 可不支持返仍彩礼恳求; 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但确有证据证明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女方也可拒绝返仍;案例索引:云南大理鹤庆法院 2021鹤民一初字第 154 号“杨某与柳某返仍彩礼纠纷案”,见解除同居关系时彩礼应否返仍 张瑞,载人民司法 案例202132:73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结婚登记, 但嗣后符合结婚登记实质要件的, 不宜以登记机关程序违法或有瑕疵为由撤销登记;标签:结婚未达婚龄撤销登记案情简介: 1997 年,杨某持虚报年龄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民政局办理了邵某的结婚登记; 2021 年,始终与邵某共同生活、 且已生
11、育两子女的杨某以民政局为被告、邵某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恳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认为:民政局对杨某与邵某结婚申请进行审查时, 未按当时施行的婚姻登记治理条例第 9 条规定,要求当事人提交双方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且对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未进行合理审查,导致未能发觉杨某当时未达法定婚龄,亦未能发觉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中记载的杨某诞生日期不真实;民政局对未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提出的结婚申请作出准予登记的行政行为并颁发结婚证,该登记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依据查明事实, 杨某及邵某在申请结婚登记前已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 并共同生活; 登记结婚后双方仍连续共同生活,期间生育有 2 个子女,可见双方结婚意愿真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婚姻家庭 典型 案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