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第八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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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第八章行使法律权益履行法律义务什么是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公民应当享有哪些法律权益和承担 哪些法律义务, 如何行使法律权益和承担法律义务,如何敬重别人的权益当自己的法律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依照法律途径寻求爱护和救济,以及滥用去律权益和违反法律义务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问题; 高校生只有明白相关的去 j 聿学问,才能树立正确的权益观和义务观,妥当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 法律问题和各种冲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个人修养;第一节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权益和义务问题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常常遇到的现实问题,权益 和义务关系也是社会关系的核心部分; 权益和义务的内容、 种
2、类是不同的,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的,称为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享有法 律权益的社会主体称为权益人, 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主体称为义务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的 权益和义务是公平的, 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内或法外特权; 公民的权益和义务是统一的,不答应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权益,不履行法律义务; 任何公民都是享有法律权益和履行法律义务的统一体,并把自己依法履行义务作为他人依法享受权益的实现条件;一、法律权益一法律权益及其特点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古罗马的法律中就已萌芽,“ 权益”一词在欧洲文艺复兴时就已显现;西方学者素来重视权益问题的讨论,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如,认 为权
3、益是天赋的, 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益观; 认为人的权益是神赐予的神授权益观; 认为国家创制法律、 权益的内容和保证均由法律规定的法律权益观;认为权益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 个人权益要在社会利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存在和实现的社会权利观;西方学者的这些权益观点对我们从不同方面懂得权益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都没有揭示权益的社会本质和真正来源;马克思主义认为,权益的产生、进展和实现,都必需以肯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 即“权益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进展” ;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益的制约和打算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益观与其他权益观的根本区分;马克思主义权
4、益观认为, 权益就是肯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答应权益人为满意自己的利益而实行的由义务人所保证明现的法律手段;因此,可以将法律权益概括为,权益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法律权益是各种权益中特别重要的权益, 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法律权益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3 卷,人民出版社 2021 年版,第 364 页;经济社会进展了,社会财宝增加了,法律规定的权益才会越来越多,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进展阶段和水平空谈权益及其实现;法律权益的内容、 安排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同样
5、一种权益,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和不同的国家法律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如, 关于财产权,资本主义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行侵害, 而社会主义法律第一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同时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害; 关于婚姻权益, 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实行男女公平和一夫一妻制, 但也有某些国家的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公平且不实行一夫一妻制; 我们不能离开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懂得法律权益;法律权益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 而且受法律爱护或保证, 具有不行侵害性; 法律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后, 权益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救济, 有权要求国家机关惩处侵权人, 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 这是法律
6、权益区分于其他权益的根本所在;法律权益必需依法行使, 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益; 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不得任性, 公民个人行使法律权益也不得任性; 个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超越正值界限而行使权益的, 属于滥用权益; 滥用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爱护,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法律权益的分类基本权益和一般权益; 基本权益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益,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训练权等;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政治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社会经济权益、文化权益;政治 权益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人身权益包括人身自由权、 生
7、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财产权益包括财产全部权、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权益 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等;文化权益包括从事训练、科学讨论、文学艺 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益;一般主体享有的权益和特定主体享有的权益; 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益; 特定主体享有的权益是指妇女、 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特地享有的权益;实体性权益和程序性权益; 实体性权益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益,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 商事法中的股权等; 程序性权益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益,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三法律权益与人权人权被称为一个“宏大的名词”; 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
8、益; 西方人权思想萌芽于古希腊哲学、 罗马法及后来的基督教及其改革运动, 进展于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 我国古代也有人权思想的萌芽;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 人权已经进展成为涉及人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权益体系, 并且随着经济社会法治的进展越来越丰富, 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的敬重; 新中国成立60 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 使我国的人权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步;1991 年 11 月 1 日,国务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形式确定了人权概念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进展中的位置,向世界展现了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宏大成就; 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将“敬重和保证人权
9、” 明确为全党工作目标; 2004 年我国修改宪法, 将“国家敬重和保证人权”写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就,人权保 障受到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人权与法律权益关系亲密; 人权是法律权益的内容和来源, 法律权益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证; 法律权益只有符合人权保证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正值性和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益,才能得到有 效的敬重和保证;在人权问题上,高校生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澄 清模糊熟悉; 人权是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公平权 利,后者是指一个共同体如国家的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权益,如 种族公平权、民族自决
10、权、进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二者同等重 要,缺一不行; 人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有的人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权益,如生命权、自由权等;有的人权就是详细国家或地区才 承认的权益, 犹如性恋自由结婚的权益、 绝症病人要求安乐死的权益等;与此同时, 人权的评判标准也是多元的,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的人权内容及其实现方式是不同的, 不能用一种标准评判各国的人权状况;人权的保证水平和实现程度就取决于各国的经济社会进展 水平;特殊要留意,进展中国家不能追捧发达国家的人权,发达国家 也不能依据自己的评判标准看待进展中国家的人权保证;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一、法律义务义务与权益相对应,是指政治上、法律上、道
11、义上应当承担的责 任;法律义务与法律权益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 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 作为社会义务的一种, 只有承担法律义务的人履行法律义务, 享有法律权益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作为, 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如子女通过常常探望和供应财物等行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等;另一种是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如未经许可不 得公开他人的隐私等; 法律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 违反法律义务必需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 违反法律义务导致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义务具有以下四个特点;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12、 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展和人权保证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展,国家免除了农夫缴纳土地税的义务; 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 国家逐步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 收入在起征点以下人群缴纳所得税的义务也随之被免除; 随着信息社会和汽车时代的到来, 人们爱护信息安全和遵守交通规章的义务就相应增多;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 历史传统、文化背景、 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 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如,有些国家出于安全的考虑,法律规定每个身体健康的成 年男子必需服兵役假设干年, 否就就要受到法律惩处; 在有些信仰宗教的国家, 规
13、定宗教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违反宗教义务的要受到法律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法律义务必需依法设定; 法律义务必需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 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证人权的重要方面;如,我国立法法 明文规定,限制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法律必需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行政机关即政府不得制定限制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法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打算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得为”,不得通过行政法规减损公民的权益; 坚持义务法定, 是依法治国和人权保证的重要表达;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显现而转化、派生或毁灭; 公民和社会组织
14、承担的法律义务, 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一些特殊情形的显现而显现转化、派生或免除;如,债务人欠债 权人的钱财,由于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2 年内没有行使索要的权益,债务人原先承担的强制归仍义务就转化为自愿归仍义务;也就是说,在 2 年的法定期限内, 债务人承担的是必需仍钱的法律义务,而在 2 年期满以后, 债务人承担的只是自愿归仍的义务; 假如债务人不情愿归仍,债权人无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归仍;又如,行为人 违反交通治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侵害了他人权益,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但由于当场逃逸,妄想躲避法律义务并导致缺失扩大的, 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 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刑事责任就是派生
15、的;再如,一个人犯了罪,依法应当判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在犯罪后司法机关因法定缘由没有追究, 那 5 年后他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三、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行分, 相互依存,互利共赢;没有权益,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依据; 没有义务,权益的实现也就成为空话;正确懂得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依法行使权益和履行义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 每个人既是享受各种法律权益的主体,又是承担各种法律义务的主体;在现代法治国家中,不存在纯粹的权益主体, 也不存在纯粹的义务主体; 第一,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益的实
16、现必需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如只有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才能行使房主的权益;同样,法律义务的 设定和履行也必需以法律权益的行使为依据, 法治社会中不存在没有权益依据的法律义务;如, 债务人的仍款义务,来自于其从前取得权益人财物的行为;其次,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离开了法律权益,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 了法律义务,法律权益也形同虚设;最终,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仍具 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益行为和义务行为;如, 老师为同学上课,既是行使教学权益,也是履行教学义务,同一个行 为,既具有权益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公平,
17、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就, 是社会公正正义的重要方面; 第一, 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公平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公平被确立为基本原就, 这里的公平讲的就是权益和义务公平; 我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许一些人只享受权益不承担义务或者多享受权益少承担义务,另一些人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益或者多承担义务少享受权益,反对任何形式的厚此薄彼;其次,在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的详细设定上要公平; 如, 对于一个详细的民事侵权或者刑事犯罪行为设定法律义务,就必需与权益受到侵害的程度相适应,不能超出公正和公平的限度设定权益; 再次,权益与义务的实现要表达公平; 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的公平实现,要求权益人只能依据权益的内容行使权益, 不能
18、“得理不饶人”, 向义务人提出过分要求;同样,义务人必需满意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变相或部分躲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从外表上看,法律权益表现为“需要”、“获得”、“占有”等属性,好像只对权益人有利;法律义务表现为“必需” 、“赐予”、“付出”等属性,好像只对义务人不利;但实际上,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益与法 律义务相一样的情形下, 在实行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人人公平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益仍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如, 公民应征人伍,履行了保卫祖国义务,表现为一种付出,但爱护了国 家安全,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安全利益;又如,由于现代社会的分工 越来越细, 行业越来越多, 权益和义务的不对
19、应性和不同时性成为一般形状,比方, 一个电脑工程师履行软件开发义务,一个农夫履行种地义务,他们都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实现了各自的利益;因此,不能简 单机械静止地懂得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我国宪法法律规定了种类多样、 内容丰富的公民权益与义务, 大体可分为政治权益与义务、人身权益与义务、财产权益与义务、社会 经济权益与义务、 宗教信仰及文化权益与义务; 这些权益与义务具有广泛性、公正性和真实性,表现在:权益与义务的主体为全体公民, 权益范畴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 权益与义务为公民公平地享有或履行;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保证公民权益与 义务的实现;一、政治权
20、益与义务政治权益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益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 社会组织与治理的活动; 政治权益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表达的自由、民主治理权、监督权等;公民的 政治权益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就及各种详细民主制度不行或缺的前提条件,反过来又表达了人民主权原就及各种详细民主制度的必定 要求;依据我国刑法规定,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一些犯罪,可以剥夺犯罪者的政治权益, 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益,担任国家机关职 务的权益,担任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益;一选举权益与义务选举权益包括选举
21、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权 与被选举权有广义和其次节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益与义务狭义之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人们参与创设或组织国家权力机关、 代表机关所必需的选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族出身、宗教信仰、训练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益的人除外; ”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 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 二者不行别离;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权益功能有所不同;选举权保证的是每一个公民通过公平地享有投票权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见的权益, 被选举权是通过保证公民的被提名权和候选人的当选权来保证公民享有
22、直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权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原就、 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 我国选举法所规定的选举原就和制度主要包括公平选举原就、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就、隐秘投票原就、自由投票原就以及地域代表制、职 业代表制、混合选区制、多数代表制、托付投票制等;罢免权是选举权的延长, 是选民或代表机关对不称职的代表或者其他公职人员, 在其任期届满前用投票的方式打算其是否连续任职或立刻开除的权益;公民享有选举权,就应当享有罢免权,由于二者相 辅相成;选民行使罢免权, 可以制约当选者, 使当选者不敢藐视民意, 也可以增强当选者的责任感;选举义务是指公民在选举活动中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依据我国选举法
23、的规定, 为保证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选举, 违反治安治理规定的,依法赐予治安治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以暴力、威逼、欺诈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3 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 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因上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二表达权益与义务表达权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 观点、看法的权益;典型的表达方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和示威等;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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