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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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填空、挑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 行政 : 广义的行政是泛指政府的各种实际活动,而不专指政府的任何一方面,包括整个政府的活动在内;狭义行政仅指行政机关的活动而已;(2) 行政法: 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掌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 行政关系: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4)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益、承担义务的当事人;(5)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益、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2、物、行为和精神财富;(6)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益义务;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益义务关系,那么,由权益、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行缺少的要素;简答论述(1)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分;答: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表达了国家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作保证;违反、破坏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反映国家的意志;2 、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益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未经行政法调整,不具有行政法上权益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均不能转化成
3、行政法律关系;(2)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益与义务具有统一性;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3) 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益、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益、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权益义务;行政法律关系既然是一种权益义务关系,那么,由权益、义务构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行政法律关系不行缺少的要素;(4) 行政法律事实的分类;答: 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大事和法律行为两大类:1、 法律大事;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法律事实,主要包括:1)人的诞生、死亡2)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 3)时间的消逝和物的灭失2、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有意识能产生相应法律成效的活动;它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5)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答: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需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外,仍必需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依据,
5、即有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6) 行政法的几种法源形式;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说明;(7) 行政法的特点;答: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 、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错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8) 行政法的分类答: 1、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畴为标准来
6、划分的;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而进行划分的;(9) 行政法的作用;答: 1、保证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爱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次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就填空、挑选 :(1) 行政法基本原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打算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就;(2) 行政合法性原就: 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需依据法律,符
7、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3) 行政合理性原就: 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畴作出行政打算,而且要求这种打算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正正义等法律理性;简答论述(1) 行政合法性原就的内容及其详细要求答: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就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2)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赐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3)打算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看法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就的详细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需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这是指中心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
8、分、行政专业部门与综合部门的权限划分、上级与下级的权限划分等都必需依据法律确立;各部门不能超过法律赐予的职权范畴,否就即构成违法;(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托付及其运用都必需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2) 行政合理性原就的表现及详细要求;答: 主要表现在:( 1)法律不行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肯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依据详细情形敏捷处理;假如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就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
9、策;行政合理性原就的详细要求: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值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值的动机所谓正值考虑、正值动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某一行政行为,在其最初的动身点和动机诱因上,不得违反社会公正观念或法律精神,必需客观、实事求是,而不是主观臆断,脱离实际,或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追求;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填空、挑选 :其次编行政法上的主体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 行政主体: 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治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2) 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
10、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益、承担义务的当事人;(3) 行政职权: 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治理活动的权能;(4) 行政立法权: 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5) 行政职责: 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需承担的法定义务;简答论述 :(1) 行政主体的特点;答: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点将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能独立地对外发布打算和命令,独立实行行政措施等;( 3)行政主体是
11、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2)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答: (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一切能够享有行政法上的权益、义务内容的主体,指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治理相对方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范畴要大于行政主体范畴;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但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仅仅包括行政主体,仍包括相对方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不能简洁地等同;在行政治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
12、,假如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会拥有肯定的行政职权,享有与行政机关同样的法律位置,成为行政主体;此外,并非全部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政府某些暂时设置的机关只负责治理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不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分从事民事活动而成为民事主 体,如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等时,它就不是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国家的行政治理活动虽然是通过各个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得以实现的,但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由于公务员所实施的公务行为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公务员只是详细的操作者;公务员的公务行为
13、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不直接由公务员承担,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3) 行政职权的特点;答: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外部表现形式,它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 2)不行处分性(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仍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4)行政职责的内容;答: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详细内容包括:( 1)行政主体必需依据法定职权,在法定的权限范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 2)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需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防止程序违法;( 3)行政主体仍必需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就,防止行政失当;5行政职权与行
14、政职责的关系;答: 概念: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治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需承担的法定义务;关系: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具有亲密的联系,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力的详细表现,而行政职责就是行政主体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详细表现;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需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毁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 政;案例: 运用有关行政法上的主体的理论和学问,分析相关案例;第四章行政机关填空、挑选 :(1) 国家行政机关 : 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依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
15、国家权力、组织治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2) 地方行政机关: 活动范畴及于国家肯定地域范畴的行政机关;(3) 首长制: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赐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4) 委员会制: 赐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5) 层次制: 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如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6) 职能制: 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如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畴大体相同;(7) 集权制: 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有自
16、主权,一切均需依据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8) 分权制: 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畴内有自主打算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打算的事项不加干涉;简答论述 :(1) 国家行政机关的特点;答: 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 、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颜色的组织3 、国家行政机关必需按肯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2) 国家行政机关的种类答: 1、依据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畴不同,可分为中心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2、按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特地权限机关3、依据行业和产品不同划分4、依据行政治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帮助机关、询问机关与监督机关(3) 行政机
17、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答: 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4)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范畴答: 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治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5)国务院拥有的行政职权;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答: 制定行政法规权;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领导和治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6国务院的各组成部门答: 国务院除办公厅外设29 个部委,即外交部、国防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训练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
18、、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证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 制定规章权;本部门所辖事务的治理权第五章公务员简答论述 :(1)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职务大小,第一是一个公民;(2) 公务员的权益( P55)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开除、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酬劳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与政治理论和业务学问的培训;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
19、工作提出批判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依照本法的规定辞职;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3) 行政职务关系毁灭的几种情形;答: 职务关系的毁灭,是指由于发生某些事实或行为致使职务关系不能连续存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死亡、丢失国籍、辞退、开除公职、被判刑罚、离休退休等;第六章 被授权的组织和被托付的组织填空、挑选:(1) 行政授权: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2) 行政托付: 行政托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托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简答论述(1) 行政授权
20、的特点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需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2) 行政托付的特点1、行政托付的托付人必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托付不能称为行政托付;2、行政托付中的托付事项必需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畴内,不能超出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范畴;3、在行政托付中,被托付的对象可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3) 被托付的组织与被授权的组织的区分;1、性质不同;被托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依据不同;
21、被托付组织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托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托付组织的行为后果由行使托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就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七章 行政相对方填空、挑选:行政相对方: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组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简答论述:(1) 行政相对方的权益;A 提出申请的权益B参与行政治理的权益C听证的权益D 明白情形的权益E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益(2) 行政相对方的义务;A 听从行政治理的义务B帮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C遵循法定程序要
22、求的义务第八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填空、挑选:1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 行为所进行的监督;简答论述:(1) 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的;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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