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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稿日期:2015-09-22 修回日期:2016-06-14作者简介:沈 洋(ORCID:0000-0001-6897-5865),男,1991年生,硕士,助教,研究方向:医药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图书馆管理;李小平(ORCID:0000-0001-7239-5046),女,1965年生,教授,图书馆馆长,研究方向:信息检索、医药信息管理、医学社会学。通讯作者:李小平基于终审合法的Google Library研究沈 洋 李小平(遵义医学院 遵义 563003)摘 要 目的/意义2015年10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Google Library图书扫描项目合法系正当使用。以此为契机重新
2、审视Google Library的发展历程,对于数字图书馆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方法/过程通过对Google Library的产生及内涵进行分析,以及其发展历程的回顾与总结,对比分析Google Library在不同国家发展的情况,深入研究谷歌十年版权之争获得终审合法的原因。 结果/结论谷歌获得终审合法将会开启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崭新格局,笔者以此为契机探索得出基于国家立法与图书馆建设两个层面对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重要启示。关键词 谷歌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 合理使用中图分类号 G250.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1965(2016)11-0146-05引用格式 沈 洋,李小平.基于终审
3、合法的Google Library研究J.情报杂志,2016,35(11):146-150.DOI 10.3969/ j. issn.1002-1965.2016.11.027Research on Google Library Based on the Final AppealShen Yang Li Xiaoping(Zunyi Medical University, Zunyi 563003)Abstract Purpose/Significance On October 16, 2015, the US Supreme Court ruled that Google Library b
4、ook-scanning project is alegal fair use. Re-examin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Google Library has reference significa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librar-y. Method/Process By analyzing the origin and connotation of Google Library, and reviewing its development history, analyzing itsdevel
5、opment in different countries in a comparative way, the research presents an in-depth study of reasons for Google to win its final le-gality court ruling of that decade-long copyright dispute. Result/Conclusion The final legality ruling will start a new pattern of digitallibrary construction, and pr
6、ovides an opportunity for exploring Chinas digital library construction from two layers of the national legislationand library construction.Key words Google digital library copyright rational use 1 Google Library产生及内涵1.1 Google Library的产生 作为全世界应用最为广泛的搜索引擎,谷歌高度专注于信息资源的利用与开发,使其在信息应用领域的地位遥遥领先。早在1999年,谷
7、歌敏锐觉察到图书市场基于网络环境下运营的空白,后经其探索研究,得出原因就是当时多数图书馆没有向公众提供完备的网络阅读平台,即使个别技术较为领先的图书馆由于开放阅览条件极为苛刻,无法实现众多读者通过网络平台获取数字信息资源的愿望。据此,谷歌试图提出将所有馆藏书籍数字化的想法,而这种想法在当时的环境下也只是愿景,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太大距离,因为这不仅需要投入巨大的资源和成本,更要平衡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但谷歌并没有轻易放弃,反之通过积累自身实力,开拓相关领域市场,整合馆藏信息资源,并开发出一项批量扫描技术在美国成功获批专利,于2004年7月,首次进行全球大规模的数字化操作, Google Prin
8、t服务从此诞生,2004年12月对外宣布将建设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 Google Library1。1.2 Google Library的内涵 Google Library基于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融合,使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将图书通过扫描转换成计算机可读的数字文本,并将经数字化后的图书资源储存在服务器中形成第35卷 第11期2016年11月 情 报 杂 志JOURNAL OF INTELLIGENCE Vol.35 No.11Nov. 2016万方数据文献数据库,向用户提供根据免费的关键词信息检索服务2。同时谷歌为了开拓市场获取更为广泛的图书资源,积极寻求多方合作,一方面,与出版社洽谈合
9、作业务,获取出版社已经出版或即将出版的图书;另一方面,与图书馆搭建合作关系,获取并整合馆藏图书资源。广泛的数字化资源和高效的数字化服务使Google Library拥有庞大而忠诚的用户群体,同时用户数量增加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广告价值,为谷歌赢得较为丰厚的收入来源,这对于没有任何政府资金扶持的新生事物,Google Library无疑成为数字图书馆领域的传奇。信息产业下的每一个举动都牵动着版权效应,对于Google Library运作过程中,获取著作权人的授权也一直是谷歌难以攻坚的重大课题。与传统的数字图书馆不同的是,谷歌为保障对于图书资源进行数字化的高效运作,并没有采用“选择-进入” (Opt
10、 -in)机制 取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后进行扫描操作,而是采取了反其道而行之的“选择-退出” (Opt-out)机制 即著作权人需要提交退出“Google Library”计划的申请,待谷歌获取作者意向后,会立即放弃对其作品的扫描收录,否则谷歌采用“沉默即同意”的方式默认其同意加入该计划3。同时,谷歌根据图书的版权情况,向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文献服务。值得强调的是,谷歌即使将图书资源进行了数字化扫描,但并没有向用户提供整本书的阅读或下载,对于仍在保护期的图书采取“全文扫描,片段显示”的方式,用户通过平台检索,会阅览到该书的相关信息,但由于后台设置规定读者只能阅读图书的5页内容,即使通过多重搜索也严
11、格控制在20%以内,同时在检索结果界面会一并显示相关链接,方便用户追踪到藏有该书的图书馆或者销售该书的书店地址4。2 Google Library十年版权之争截至目前,谷歌已完成2 000多万册图书的扫描工作,形成了庞大的图书资源信息数据库,Google Li-brary始终坚持立足于公益的初衷 组织全球信息,并使之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取和被利用,拓展人类知识的疆界5。尽管这样的初衷值得肯定,但随着GoogleLibrary所覆盖的图书范围不断扩大,其扫描图书涉及的版权问题也日益凸显,使得Google Library在引来众人点赞的同时,也饱受争议和质疑,尤其所牵涉的版权问题更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12、,背负着指责控诉和舆论压力的谷歌,在各国纠纷面前都显得举步维艰,也正是谷歌对于Google Library计划的坚持,让他在历经十年的风雨洗礼之后,仍然不改初心,屹立不倒。2.1 美国 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商协会在GoogleLibrary计划发布后,对其极为不满,并于2005年9月对谷歌进行集体诉讼,理由是谷歌在未经过版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扫描并使用图书作品并将数字化成果提供给他人,故起诉谷歌侵犯出版商和作家的复制权、发行权以及展览权,案件的审理经历了庭外协商和司法判决两个阶段, 2008年10月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对外公布和达成的和解协议:谷歌同意向权利人支付每本不低于60美元的
13、补偿费用和之后图书在线收入的63%,不仅如此,Google Library需花费3 450万美元的费用开设版权登记处6。这份和解协议不久后就招致社会各界人士的批判和控诉,迫使谷歌对其内容进行了修改,但2011年3月,纽约联邦地区法院却对修改后的和解协议作出拒绝批准的决定。2.2 法国 法国也是针对Google Library计划较早发起维权诉讼的国家之一。法国作家协会等团体于2006年对谷歌进行了起诉,判决结果于2009年12月宣布,裁定谷歌行为构成侵权,因此需向法国作家协会等团体支付赔偿金30万欧元、。 2011年,法国三家著名出版社 加利马尔出版社(Editions Galliard SA
14、)、弗拉马里翁(Flammarion)和阿尔宾米歇尔(EditionsAlbin SA)对谷歌扫描其出版作品并上传到Google Li-brary提供搜索服务的行为向巴黎的一家法院发起了诉讼,谷歌于2012年6月同意与其达成和解协议,法国作家协会才撤销了对谷歌长达6年时间之久的版权诉讼 7 。尽管谷歌通过法国版权法“简短引用例外”的规定进行抗辩,但未经过版权人同意提供作品摘要和完整复制作品的做法,在如今的法国仍被视为侵权,究其主要原因便是版权的合理使用问题。2.3 中国 在中国,对于Google Library未通过中国作家同意将其中570位作家及17 922种作品非法扫描到网上的行为,引起了
15、中国作家协会的公愤。中国作家棉棉于2009年10月23日向谷歌发起控诉,同年11月18日中国作家协会对谷歌发起维权的通告,12月30日中国作家协会收到谷歌公司表达歉意的邮件,并在2010年1月12日收到谷歌方公开道歉声明。2013年1月15日法院对棉棉的控诉予以支持,裁定谷歌为侵权并支付其经济损失5000元人民币 8 。2.4 日本 2009年,日本作家协会强烈反对谷歌尚未通过作者的许可擅自将图书进行数字化的行为,同时日本在2009年设立“日本书籍检索制度提案协商会”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发检索系统,直接对抗GoogleLibrary 9 。在日本,因受到传统的文化保护意识的强烈影响,愿意与谷歌进行
16、合作的只有少数几家图书馆,Google Library计划遭到强力反对,建设进展几度停滞。741 第11期 沈 洋,等:基于终审合法的Google Library研究万方数据 2.5 其他国家 2012年8月,德国政府曾专门出台“谷歌法”来抑制谷歌的数字化行为,招致谷歌的强烈反对,该法案规定强制搜索引擎公司针对其德国报刊网站的内容的使用提交费用 10 。此外德国部分学者对该法案的规定也存在担忧,此举违反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对新技术的发展相当不利。在近十年中的时间里,以色列、欧盟、印度等地区和国家,也从未停止对Google Library计划的指控。3 基于终审合法的Google Librar
17、y分析Google Library计划的发展之路可谓命途多舛,四面楚歌,在各国都曾面临遭受控诉和谴责的境遇,即使得以解决也是基于退让和妥协之下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在此之前从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真正的垂青,甚至几度遭遇喊停。而就在美国谷歌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Google Library计划迎来了重要转机 2013年11月,美国一审判定Google Library基于“选择退出”机制下的图书扫描行为系合理使用,这次胜诉也为谷歌迎来了第一缕曙光。但随后,谷歌又一次进入“版权之争”的抗争阶段,因为很多作家协会、出版商协会以及个人和团体组织都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抗议,随后经过历时两年的上诉庭审,进入案件的终
18、审阶段,终于在2015年10月16日,美国法院终审判定GoogleLibrary计划完全合法11,这无疑是Google Library计划12年发展历程中最美好的里程碑,也为谷歌长达十余年的版权之争划上了休止符,当然这绝非偶然,是谷歌对于初衷的坚持不懈,才迎来了阔别已久的转折契机,才成就他十年来年的破釜沉舟,柳暗花明。在进入正式庭审前,谷歌对于外界多次明确自身对于建设Google Library的初衷 提供包含世界所有语言、所有图书的“虚拟目录”,为用户检索图书和追踪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从2004年宣布Google Library实施开始,分别先后与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牛津大学图书馆、
19、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等多家大型图书馆达成合作协议,把馆藏的纸质书籍以扫描的方式数字化,然后上传到GoogleBooks,旨在通过这种方式打造一个资源最为丰富、数量最为庞大的电子图书数据库12 。现如今,谷歌已完成对2 000多万本图书的扫描工作,并经过严格限制,针对用户的关键词检索显示限额相关信息,同时向用户告知相关图书馆藏位置以及销售链接,这不仅将会保障作者和出版商的版权,也为图书和作者加以高效宣传。在侵权案庭审过程中,谷歌理智进行积极抗辩,选择坚持以“合理使用”作为突破口,这不仅是谷歌回应侵权指控有力的角度,也是Google Library能够持续发展的唯一保障。因为根据美国版
20、权法新修订的条款中,加入了弹性机制,这就意味着在庭审裁定时要综合实际具体情况考量。美国版权法的第107条规定,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一定要充分考量其利用行为的目的和性质、被利用作品的性质、涉案作品整体上被使用的程度及数量、利用行为对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等四项因素,可以说上述弹性机制是为谷歌发声的最有利的契机。法官Denny Chin认为:Google Library向用户提供一种查阅和搜索图书的最新的有效的方式,不仅推动了数据挖掘和文本挖掘类研究,拓宽了图书获取途径,而且对图书的保护和利用有极大的好处,也保护了作者的版权和出版商的利益,最后一审判定谷歌扫描图书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1
21、3 。这个结果为Google Library迎来第一缕曙光,也是谷歌版权十年之争中第一次真正获得法律的垂青。时隔两年,Google Library案件进入终审环节,这也象征着Google Library在美国历经十年的版权之争终将落下帷幕。 2015年10月16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2nd Cir-cuit)以3-0的票数裁定Google Library图书的扫描属于“合理使用”。同时,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将不再接受谷歌图书扫描案的上诉请求。法院在判决中表示:首先Google Library以帮助用户搜索和查阅图书的目的是合法的
22、,且有深刻的变革意义;其次谷歌数字扫描图书展现的内容是有限的,不能取代被包括的原始版本,再次Google Library的商业本质和盈利驱动与合理使用并不冲突14。因此终审判定,Google Library扫描图书的行为完全合法,属于合理使用,与此同时,谷歌的“图书馆项目”也被批准。Google Library计划的版权之争历时十年,在各国都曾身陷囹圄,尤其在各国法律面前,都显得力不从心,而如今Google Library终于拥有美国著作权法的承认和庇护,这无疑为Google Library未来发展保驾护航。如今在美国,虽然终审结束还不到一年时间,但已对美国相关行业构成深远影响,很多业内人士表
23、示Google Library案例检验了合理使用的边界,法律的垂青再次巩固了谷歌在网页搜索市场的统治地位,更重要的是,Google Library所实行的“选择退出”默示许可制度现已被珍视为商业模式下的法律表达。 GoogleLibrary胜诉也在全世界发挥着极高的影响力,有些国家也已对Google Library一改往日的反对态度,更多作家和组织机构也逐渐表示接受。我们可以期待,数字图书馆在未来会逐步得到各国著作权法的认可。因为谷歌十年的版权之争,起初被法律认定为侵权并问责,过渡到法律同意协调和解,最后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庇护,这让我们足以预见数字图书馆的未来发展的良841 情 报 杂 志 第
24、35卷万方数据好契机。4 基于终审合法的Google Library启示Google Library计划已走过12年的风雨历程,十年的版权之争更让我们看到谷歌对于打造世界最大数字图书馆初衷的坚持和追求,如今谷歌得到美国法律层面的认可和垂青,也对图书馆产业竞争的格局产生辐射意义,当然它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在图书情报领域,也涉及到文化传播、信息服务等更多领域。在我国,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数字图书馆论坛期刊的官网上,就有一项关于Google Library的舆论调查,题目就是关于是否赞成Google Library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数字图书馆计划,这项调查已持续五年之久,截至2016年初
25、,已有近3 000人进行投票,而支持意见高达近八成15 。由此可知,万众瞩目的谷歌数字图书馆建设不仅成为业内学者研究和探索的攻关课题,同时在我国关注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大部分人对于Google Library都表示肯定和接受,这也对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我国立法机构和数字图书馆产业也应该积极借助Google Library基于十年版权之争最终获得美国法律认可的良好契机,汲取Google Library计划建设发展中的宝贵经验,积极行动起来。4.1 我国著作权立法层面4.1.1 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Google Li-brary建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为我们解决图书馆数字化
26、进程中海量作品授权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借鉴经验。 2004年,我国针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16 中首次作出了较为详实的规定,其中包括了设立和监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内容。但难以回避的是,我国在立法理论和实践操作上因著作权集体管理层面起步晚的原因亟需进一步完善。为解决获取海量作品授权的问题和助力数字图书馆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从降低获取图书作品授权的经济成本和保护作者及出版商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国需要在经济新常态的环境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来完善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4.1.2 增设合理使用的弹性条款 我国著作权法对于合理使用制度带有封闭性,这与美国版权法针对合理使用的情况持开放
27、性的态度截然相反,这种强烈的反差也是致使Google Library在美国和中国“同案不同判”的根本原因。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发展离不开版权法的支持,但由于版权法自身存在僵硬性,增加弹性条款就显得尤为必要。因此,我国在修订著作权法时,必须考虑重建一个更加开放、更有弹性的合理使用制度。 2014年6月,我国在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3条中增加了“其他情形”这一兜底性条款 16 ,减弱了相对封闭的列举方式,使司法适用的灵活性更为强化。虽然这一举措使我国著作权法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其缺陷也显而易见,并未表明“其他情形”的弹性空间究竟有多大,同时对于实际执法中的法官来说也难以确定,因此
28、,这一兜底性条款的增加并未使封闭性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因此我国著作权法亟待增设合理使用的弹性条款,在借鉴美国版权法合理使用的判定标准时,尤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a.利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b.被利用作品的性质;c.涉案作品整体上被使用的程度和数量;d.被利用作品的价值或潜在市场被这一利用行为所带来的影响。4.2 数字图书馆建设层面4.2.1 创新作者授权获取模式 实践证明,Google Library的发展需要用新的运作模式来代替传统的图书馆运作模式,才能减少关于版权等诸多问题的质疑和反对。从授权模式方面考虑,Google Library的运作模式无疑是极具借鉴意义的,其优势至少表现为两点:第一
29、,通过主动与相关的版权集体管理机构及其版权人建立联系,使授权方式变得更为主动;第二,Google Library可以就一些无法获取授权和尚未获得授权的图书恢复其最基本的功能 查询和检索,如仅为用户提供不涉及版权风险的图书所在地和有效的片段信息。概括地讲,此种运作模式的好处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a.使数字图书馆馆藏和图书信息数据库更为丰富;b.使作者及其作品的知名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c.使因著作权而引发争议的风险大大降低;d.助力图书馆与出版商、版权人建立三维一体的良性关系,获得其授权和支持。4.2.2 设立图书版权登记处 Google Library在建设战略中通过设立图书版权登记处的方式来解
30、决图书版权问题,它是一个由谷歌出资建立的非盈利性组织,执行和监管关于和解协议相关规定的工作。版权人的收入分配及其相应的补偿金,在此处进行相关注册登记之后即可领取。此种方式既可以保障在权威机构体系下许可制度的有效运行,又能够在不损害作者或版权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下帮助其寻找“孤儿作品”。5 结语Google Library计划自2004年正式发布以来,已走过12年的风雨历程,虽然命途多舛,披荆斩棘,谷歌却始终坚持着整合全球信息知识,打造通行于世界各地的“永远的图书馆”的梦想,也正是谷歌的不改初衷,不曾放弃,才成就了他在历经十年版权之争的洗礼之后迎来重大转机,美国版权法的认可和青睐更加捍941 第11
31、期 沈 洋,等:基于终审合法的Google Library研究万方数据卫了谷歌在信息产业领域中强悍的地位,也为今后Google Library的全球化高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对于我国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也应该搭乘GoogleLibrary让理想照进现实的良好契机,总结借鉴GoogleLibrary的经验和教训,突破传统观念束缚,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利用价值,实现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卓越与非凡。参考文献1 谷歌扫描图书最终被判合法EB/ OL. 2016-01-20 ht-tp:/ / www. chuban. cc/ gjcb/201605/ t20160516 173790. html.2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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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责编:王平军;校对:刘影梅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 蕚)(上接第145页)资源两阶段聚类研究J.情报杂志,2015(2):159-1635 LI Huizong,Xue-gang HU,Yao-jin LIN,etc. A social tag clus-tering method based on common co-occurrence group similarity.Frontier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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