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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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印发?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秦房字2021208号 2021年12月27日 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立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建立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行政法规,制定了?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XX市财政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平安,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合法权益,根据?物业
2、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建立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行政法规、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视,适用本方法。本方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本方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本方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
3、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视的原那么。第五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视工作。第二章交存第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对象为全市包括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市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以下物业的业主: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区内的非住宅或与单幢住宅构造相连的非住宅;三能够办理产权转移
4、登记的下房、车库和地下车位库人防设施不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维修养护责任由受益人承当。四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参照执行。第七条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除外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XX市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的7%。一多层住宅6层以下含6层每平方米77元;二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每平方米119元;三公寓每平方米126元;四别墅每平方米154元;五地下车位每平方米112元;六商业用房每平方米172元;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186元;八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123元;九车库和下房按照地楼上建筑物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八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
5、缺乏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续交标准为首期交存数额的70%。第九条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方案须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十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首期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适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商品房屋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由业主按规定将资金存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即业主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前持开发建立单位出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和XX到指定银行交存,银行根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定的分户明细资料进展核对收款,并出
6、具专用收据。专用收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市财政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监视管理,专储银行购置、使用。第十二条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立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置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第三章使用第十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与负担人相一致的原那么。第十五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以下规定分摊:一单幢住宅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由单幢住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专有局部建筑
7、面积比例决定使用及共同分摊。二单幢住宅涉及一个单元的维修,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专有局部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的维修,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专有局部建筑面积的比例决定使用及共同分摊。三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专有局部建筑面积的比例决定使用及共同分摊。四物业区域内如有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由物业所有权人按照专有局部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维修费用。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专业施工队伍、物业效劳企业、相关业主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提出使用建议;二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X围内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专业施工队伍、物业效劳企业、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列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对维修工程进展审核;四使用金额2万以下的,出具现场勘察情况报告;五使用金额2万元以上的,审计部门对施工决预算出具审计报告;六工程竣工验收单及保修文件;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八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第十七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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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 住宅 专项 维修 资金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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